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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醫生與患者家屬發生肢體沖突被處拘留後上訴,當地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作者:二三裡資訊太原

2020年3月,安徽馬鞍山,含山縣人民醫院醫生王翔因囑咐病人蒲某注意飲食緻蒲某情緒低落,病人蒲某兒子俞某找到王翔理論。雙方在病房内發生争執并互相推搡。過程中王翔先用拳頭擊打俞某眼部,後俞某踢踹王翔左膝蓋,緻其失衡跌坐後骨折。

安徽醫生與患者家屬發生肢體沖突被處拘留後上訴,當地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對于此事件,含山縣警察局認定王翔的行為已經構成毆打他人,俞某、王翔分别被安徽含山縣警察局處以行政拘留7日、3日處罰。後王翔向馬鞍山市警察局提起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處罰決定。他對方推搡自己在先,自己還手應當屬于自衛。馬鞍山市警察局複議後維持處罰決定後,王翔将含山縣警察局、馬鞍山市警察局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法院認定醫生先動手,不構成正當防衛

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查明,2020年3月30日上午,含山縣人民醫院醫生王翔值班查房時,發現其管床的29床病人蒲某在吃有很多麻油的幹絲,便對蒲某說了一些包括老人家不能吃這麼油膩的食物及蒲某自身不樂意聽的等話語,之後王翔離開病房繼續查房,且在查完房後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蒲某在王翔對其說話之時即已展現情緒低落情形。俞某來到該病房探望母親蒲某,俞某進房後發現母親情緒低落,便問其緣由,蒲某告訴兒子俞某,王翔醫生在她吃東西方面說了一些緻其情緒低落的話。俞某見狀即離開病房找尋王翔醫生未果後又回到病房。爾後,王翔在其辦公室聽說有患者家屬找他,遂又回到蒲某的住院病房。

俞某見到王翔之後進行了口頭上的理論。在雙方不斷的理論過程中逐漸引發了言語争執,繼而發展成為雙方互相揪拽推搡行為。

在雙方互相推搡過程中,王翔首先揮拳擊打了俞某眼部一兩下,俞某見狀欲還手打王翔之時被同病房其他患者家屬金某明從其身後抱住俞某的兩隻手臂和身體。在此情形下,俞某使用腳踢向王翔的左膝蓋處,并緻王翔的身體歪坐在病房的椅子上。

此時,含山縣人民醫院心内科主任谷某聽到該病房的動靜後也來到該病房,谷某見狀,即與他人将俞某和王翔拉開,雙方未再發生新的糾紛。之後,王翔報警,含山縣警察局環峰派出所接警後即派警員至現場予以處理。當日下午,王翔感覺左膝部腫脹疼痛伴活動受限,就診顯示其骨折。

2020年12月由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認定此事件王翔先動手,不構成正當防衛,并駁回其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法院認定一審适用法律有誤,撤銷對醫生的行政拘留處罰

安徽醫生與患者家屬發生肢體沖突被處拘留後上訴,當地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安徽醫生與患者家屬發生肢體沖突被處拘留後上訴,當地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王翔與患者愈某發生糾紛的原因在于王翔對蒲某的醫囑行為,王翔屬于正當履行職務行為。從事件起因來看,王翔與愈某就患者病情及飲食發生言語争執後,雙方情緒均較為激動,此時愈某作出手指王翔并推搡的行為,兩人推搡時,王翔在愈某左右眼下方各打一拳,系互相揪扯中的應激動作。從傷害後果看,愈某述其傷勢為“沒什麼事就沒看(醫生)”,旁觀者陳述“王翔打了愈某眼睛下方一、兩下子,應該也不重”、“愈某鼻梁處有點紅”,王翔行為對愈某并未造成嚴重傷害。

從事件背景看,2020年3月正值全國抗擊新型冠狀肺炎關鍵時期,對于醫生的履職,應給予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綜上所述,王翔的行為雖然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但其情節符合上述規定中情節特别輕微不予處罰的情形,含山縣警察局作出的行政出發适用法律有誤,處罰不當,依法應予以撤銷。

2021年8月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撤銷被上訴人含山縣警察局于2020年4月26日對王翔作出的行政處罰。

2021年8月26日,安徽省含山縣警察局向王翔送達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王翔不予行政處罰。

含山縣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安徽醫生與患者家屬發生肢體沖突被處拘留後上訴,當地警察局二審敗訴後申請再審

11月2日,王翔向二三裡資訊記者表示,他于10月24日收到了安徽省進階人民法院發來的行政申請再審案件應訴通知書,通知書寫明因對方不服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決,向安徽省進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目前安徽省進階人民法院已立案審查。

王翔表示二審勝訴後他已經準備好就此事申請工傷證明,沒想到含山縣警察局會申請再審。

王翔表示除了應訴,他還沒想好下一步怎麼辦。目前已經把此事報告給了自己所在醫院和衛健委。

二三裡資訊将持續關注此事。

華商報記者 郝錦龍 編輯 張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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