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報了成都市青羊區桂花巷綜合整治項目砍伐城市樹木有關問題。通報指出,近期,成都市青羊區桂花巷綜合整治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違反有關法規和規定擅自砍伐城市樹木、破壞城市風貌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指導各地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在城市建設中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強城市樹木保護和城市風貌管理,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成都市青羊區桂花巷綜合整治項目為少城片區有機更新第四期工程,項目内容包括電力線路下地、道路改造、建築立面整治、景觀綠化提升等内容,方案經青羊區政府稽核通過。項目實施範圍内原有各類樹木143株,實施過程中共遷移84株,砍伐31株(其中桂花樹20株),剩餘28株。經核查,該項目事先未釋出公告征求公衆意見,涉及城市樹木事項未按程式報批,監管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違反《城市綠化條例》有關規定,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實加強曆史文化保護 堅決制止破壞行為的通知》(建辦科電〔2020〕34号)有關要求,野蠻施工、亂砍亂伐,對城市生态和人居環境、城市特色風貌造成破壞。
事件發生後,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令該項目停工整改,依法依規對項目建設、施工及監管相關機關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并舉一反三,在全市範圍内開展在建工地樹木遷移工作排查整治,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從通報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訓,嚴格執行《城市綠化條例》等法規,落實建科〔2020〕38号、建辦科電〔2020〕34号檔案有關要求,加強城市樹木保護和城市風貌管理。
一是加強自然生态、曆史人文、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完善城市、街區、建築等相關設計規範和管理制度。将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超高層地标建築、重點地段建築作為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重點,嚴把設計方案審查關,防止破壞城市風貌。
二是在開展城市更新、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時,要正确處理好新與舊、改與留的關系,加強曆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不拆除曆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確定具有保護價值的城市片區和建築得到有效保護。
三是對涉及遷移或砍伐城市樹木的項目,要從統籌做好保護與更新的角度出發,充分論證可行性,做到古樹名木原則上就地保護不遷移、其他樹木少遷移、遷移樹木嚴禁過度修剪和截幹。
四是對确實需要遷移或砍伐城市樹木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提前公示建設(改造)方案,征求公衆意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定城市樹木得到有效保護,把城市風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編輯 邵希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