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在懲治和審問犯人方面用的刑法可謂是五花八門,層出不窮,那對于女犯人用的變态刑法更是慘無人道,其中包括笞杖、拶刑、幽閉等諸多的酷刑,這些對女性來說是身心的巨大折磨

一、笞杖,古代的脫衣杖臀刑法
笞杖原本就是一個很常見的對女犯的刑法,但是為何把它列為變态刑法中呢?這還是要從,宋元兩代說起,在當時原本一個隻用打臀部的笞杖變成要将女犯人的衣物統統脫掉,如果原告用錢收買官差,那麼這個女犯可不止是脫掉衣物進行杖臀,而是将女犯人遊街示衆一圈,女犯人的衣物被随意傳看,這有個說法是賣肉,後回到衙門還要示寡一天被人挑逗,還有一些衙門做的絕的會将女犯下部用杖頭捅入。一般受到笞杖的女犯大多會屈辱而死。
二、拶刑,古代十指連心的酷刑
拶,一種酷刑,使用木棍或類似物體夾犯人的手指或者腳趾。
拶刑相信在影視劇中大家會看到,木棍用繩子穿起來,将女犯人的手指放在木棍中間,拉緊繩子。古語曰“十指連心”是以,可見拶刑是有多麼大的疼痛,在古代有很多因為忍受不了拶刑而是以喪命的女犯,何況就算熬過拶刑手也是廢了,也對女犯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三、幽閉,木槌擊婦人胸腹的酷刑
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隻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
關于幽閉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說,是将婦女關在深院中不能與人接觸,活活餓死;還有說法是說将女性的陰部縫合起來,受盡折磨;但更為确信的一種就是拿木槌擊犯人胸部,并且把女犯的“羞秘骨”擊打下來,子宮脫垂,破壞了女性的生殖器官,女犯便再也無法性交,也會被折磨緻死。
了解這麼多古代懲治女犯的變态刑法,更感到生活在現代的好處,慶幸我在現代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