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經APP獲悉,11月1日,深交所對廣東雲聚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張濤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經查明,廣東雲聚及張濤未按照《股份轉讓協定》約定及時履行業績補償義務,違反了其對上市公司及投資者作出的公開承諾, 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在紀律處分過程中,當事人廣東雲聚、張濤提出了聽證申請。深交所認為,在承諾未變更的情況下,廣東雲聚和張濤仍應依約履行業績補償義務。考慮到優世聯合業績承諾完成率為負,截至決定書作出前,當事人尚未履行的業績補償金額為19,039.62萬元(不含逾期利息),數額巨大。 為此,其理由不能成立,深交所不予采納。
對于廣東雲聚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張濤的上述違規行為及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