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宅基地用地管理,進一步推動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闆上釘釘的一件事,其不僅能夠有效整治宅基地長期閑置、一戶多宅、強占超占等等一系列問題,從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層面而言,對新農村的整體規劃與統一建設亦有幫助。而在此過程中,展開農村土地用地清查,徹底整治與"一戶一宅"原則不符的違規用地現象,倒成了廣大農民朋友關注的焦點。
何為一戶一宅呢?從名詞解釋上來講,一戶一宅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一戶隻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并在該處宅基地上建房,稱之為一戶一宅。簡單來講,"一戶"即法定意義上的居民戶,甭管"一戶"當中有幾個人,均屬于"一戶",一個"戶口本"當中有5個人屬于一戶,有10個人同樣屬于一戶。

而"一宅"主要是以宅基地實際用地面積是否超過當地所認定的面積标準為依據,假設宅基地實際使用面積多于當地所規定的"一戶"标準使用面積,則屬于"多宅",反之則屬于"一宅"。那麼,多大面積算"一宅"呢?下面我們以河南為例,就"一宅"的面積限定标準作展開介紹。
河南省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面積标準如下:
①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667㎡以下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34㎡;
②人均耕地667㎡以上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67㎡;
③山區、丘陵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200㎡。
由此可以看出,在河南省範圍内,無論是山區還是平原,隻要一戶人家的宅基地使用面積不超過134㎡,甭管是一處還是多處宅基地,均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在國家整頓的過程中不會受到波及。而國家之是以推動一戶一宅,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宅基地資源遭受不必要的破壞與浪費,另外一方面也是站在保護耕地的角度出發,防止更多的耕地資源被占地建房。不過,現實生活當中,一戶多宅的現象層出不窮。
比如,因合法繼承已成而形成的一戶多宅;因曆史因素所導緻的一戶多宅;因宅基地面積超占而形成的一戶多宅等等。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并非所有的"一戶多宅"均屬于違規問題,在下述這3種情況下,即便是"一戶多宅",目前來看也是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
①因子女繼承宅基地房屋而形成的"一戶多宅",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②有兩處及以上的宅基地,但總體建設面積不超過當地規定的限定标準,這種情況下也符合"一戶一宅"原則;
③通過"合法"分戶手續之後而獲得的宅基地,原則上也符合"一戶一宅"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依照2021年中央下發的一号檔案,除了在政策及資金上給予農村發展相應的扶持與激勵之外,在用地的管理方面,特别是針對耕地非農化及亂占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原則的行為,将會進行進一步嚴查與整頓,以確定規範用地、合規用地。而在此背景下,毋庸置疑的是宅基地價值将會進一步提升,土地的"動能"也将會得到進一步釋放。對此,你的看法又是啥呢?歡迎在評論區與我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