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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張記:父母的自私讓張愛玲看清,隻有錢才是女人最可靠的東西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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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小苦雖然經驗到一些,和人家真吃過苦的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不知道錢的壞處,隻知道錢的好處。”

在現代文人中,熱衷于美食的,大有人在,但像張愛玲坦言愛錢的,并不多。

說她從小就愛錢,似乎不是空穴來風。

她“抓周”時,伸手去抓的,是一個金燦燦的小金鎊,這應該給家人不小的刺激。多年後,她姑姑仍然記得,跟她提起。

而胡蘭成,甚至說她視錢如命:

“我在人情上銀錢上,總是人欠欠人,愛玲卻是兩訖,凡事像刀截的分明,總不拖泥帶水。她與她姑姑同居,兩人锱铢必較。她卻也自己知道,還好意思對我說:“姑姑說我是财迷。“說着笑起來,很開心。她與炎櫻難得一同上街去咖啡店吃點心,亦必先言明誰付賬。炎櫻是個印度女子,非常俏皮,她有本領說得那店主猶太人亦軟了心腸,少算她的錢,愛玲向我說起又很開心。愛玲的視錢如命,使我想起小時正月初一用紅頭繩編起一串壓歲錢,都是康熙道光的白亮銅錢,亦有這種喜悅。"

胡蘭成這人,說話曆來雲山霧罩,讓人摸不着頭腦,但這段話可信度蠻高。

按張愛玲自己的說法,她拜金似乎與她母親脫不了幹系。

”我母親是個清高的人,有錢的時候固然絕口不提錢,即至後來為錢逼迫得很厲害的時候也還把錢看得很輕。這種一塵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對面去,是以,一學會了“拜金主義”這名詞,我就堅持我是拜金主義者。“

言下之意,她這一身俗骨是拜父母所賜。

顧及她的家世背景,不能說她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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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府門第的煊赫歲月,張愛玲隻趕上一個尾巴。

1920年她在上海出生,李鴻章、張佩綸已經棄世多年,本應健在的祖母李菊藕業已辭世。尤其是清王朝的滅亡,為李家、張家這些高門巨族敲響了喪鐘。

張愛玲的祖上,曾大大地闊過。

李鴻章作為晚清重臣,是中國近代史的一部分,為世人所知。但世人所不知的,是李氏家族的财産。

和曆朝曆代大多數官員一樣,李鴻章将通過合法與非法管道擴充家族财産視為人生追求主要目标之一。他經營“淮軍”、“北洋軍”長達四十年,從軍費中挪取多少納入私囊,無人知曉。但淮軍宿将中以克扣軍費而富甲一方的,大有人在,如劉銘傳、衛汝貴之流。

與此同時,李鴻章借”洋務運動“之名,創辦官辦、民辦企業無數,所有企業的總辦、督辦,都由他挑選的親信擔任,他從中牟取的非法利益,是一個驚人的秘密。

甚至有小道消息傳出,他在簽訂《中俄密約》之際,還收受賄賂三十萬盧比。

為宦一生,李鴻章到底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有好事者做過統計,約合白銀四千萬兩,相當于當時清政府财政年收入的一半。

據《中國近代農業史》所載:李鴻章兄弟六人,僅在家鄉合肥,每人平均有十萬畝地,“其在外縣更無論矣”;"合六房之富,幾可帝國“。這些記載,恐非虛言。他在世時,民間就有”宰相合肥天下廋“的俗諺,但類似巨貪而竟以善終者,不獨他一人,不能不說是中國的一個傳統。

這裡,大可借林語堂的話感慨一下:“在中國,雖然一個人可以因偷竊錢财而被捕,但他不會因為盜竊國家資财而被抓起來。”

所謂“竊鈎者誅,竊國者侯”,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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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時代的潮流,以摧枯拉朽之勢,滔滔而下,任誰都阻擋不了。

昔日相府門第的繁華,被風一吹,露出千瘡百孔的底子。

縱然祖母帶到張家來的陪嫁以百千萬記,也禁不住一代、兩代甚至三代人的坐吃山空。

錢沒了,可人還活着,還得活下去。

張愛玲常在文字中提及“惘惘的威脅”,多少與家族衰敗有些關系。

在《童言無忌》裡,她說起自己伸手要錢的尴尬:

“我不能夠忘記小時候怎樣向父親要錢去付鋼琴教師的薪水。我立在煙鋪跟前,許久,許久,得不到回答。後來我離開了父親,跟着母親住了。問母親要錢,起初是親切有味的事,因為我一直是用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着我母親的。她是個美麗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機會和她接觸,我四歲的時候她就出洋去了,幾次回來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裡她是遼遠而神秘的。有兩趟她領我出去,穿過馬路的時候,偶爾拉住我的手,便覺得一種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後來,在她的窘境中三天兩天伸手問她拿錢,為她的脾氣磨難着,為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着,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看到這裡,是頗讓人感到奇怪的。

小門小戶,尚知要竭盡全力讓孩子接受好的教育,何況曾經的高門巨族?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到張愛玲讀中學時,她父親有汽車,有多棟洋房,還能和她繼母一起抽鴉片,日子還是挺逍遙的。

但高門巨族的子弟,似乎都有一個通病:自私。這源于他們一方面養成了奢華生活的習慣,一方面又恐懼坐吃山空,格外把錢捏的緊,唯恐落入他人之手,甚至子女也不例外。

張志沂既不贊成張愛玲學鋼琴,也不樂意張愛玲讀大學,并非他供不起,而實在是因為缺乏責任和擔當——他總不能因為子女的教育,不抽鴉片吧?後來,他終于把一點家産抽得一幹二淨。

張愛玲應該早早就把自己的父親看了個透徹。不然,她不會借一次與後母的偶然沖突,毅然逃出父親的家,投奔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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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奔之前,母親曾托人傳話與她:“跟了他,自然是有錢的,跟了我,要吃很多苦。“

對此,以張愛玲的心性,她一定是斟酌過的。

跟着父親生活,靠着張家的遺産,她自然能過一種有基本保障的生活,比如讀完中學,去做”女結婚員“,但她要過一種幹淨利落的生活,恐怕是水中月鏡中花了。而且她是女孩子,即便将來張家有遺産可承,未必有她的份。

還不如追随母親,彼時在她的眼裡,母親就是新生活的象征:

“母親留學回來,一家人住在一所花園洋房裡,有狗,有花,有童話書,家裡陡然添了許多蘊藉華美的親戚朋友。母親和一個胖伯母并坐在鋼琴凳上模仿一出電影裡的戀愛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來,在狼皮褥子上滾來滾去。”

至于母親真正的生活,她所知甚少。雖然母親留學英國、法國,但母親并不是一個希望以職業能力為生的女性。同樣出身于大家族的黃逸梵,雖然比作為父親的張志沂好許多,但對子女的責任心仍然有限。她雖然願意供養女兒,支付她的教育費用,但以犧牲自己的方式來撫育女兒,像傳統母親一樣,謹慎安排不多的錢财,守在女兒身邊,她做不到。在張愛玲過來不久,她又謀劃去歐洲。

那一晚,張愛玲趁父親熟睡,順利地逃了出來:”多麼可親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腳踏在地上都是一個響亮的吻。“

但張愛玲做夢也沒想到,一種”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的恐慌,随着她的逃離,将切切實實來到她的身邊,成為她一生纏繞不去的夢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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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活一層層剝掉假想和幻覺的外衣,人憑直覺抓住的,往往是最重要最本質的東西。

到母親家後不久,張愛玲立刻感受到了沒錢的窘迫:“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那是嚴格的試驗。”“看得出我母親是為我犧牲了許多,而且一直在懷疑着我是否值得這些犧牲。我也懷疑着。“

她常常一個人在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屋頂陽台上轉來轉去,仰臉向着當頭的烈日,覺得自己是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困于過度的自誇與自鄙。

雖然母親為她請了昂貴的家庭教師,也幫她支付了香港大學的學費。但生活的點點滴滴,使她一點一點失去了對母親的愛。

由于母親給的生活費相當低,她幾乎是香港大學裡最窮的學生,常年一襲藍袍。當時能讀大學的大多家世出衆,更何況女孩子之間隐約匍匐的攀比風氣,她又是那樣的心細如針尖,一點小小的起落對她而言都是驚濤駭浪。在花紅柳綠的铿锵鬥豔中,她隻有選擇沉默,正如她後來對這段不愉快的記憶保持沉默一樣。

但最終沒忍住,把一切寫在《小團圓》裡,悄悄地寫,猶疑不定地寫,前前後後寫了三十年。一直到去世,她都不太願意出版這本書。

她沒想到,這本她耗盡所有力氣,審視親情、愛情和友情的自傳體小說,最終面世。她再一次“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隻是她再不能困于過度的自誇與自鄙,她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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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家族影響,父母離婚之後無家可歸的凄惶,促成了張愛玲的“拜金”傾向,但在文字裡,她談錢的地方到底不多。

倒是很多地方,充滿了人的氣息、聲音和溫情:煮南瓜的氣味與那種明亮的橘紅,給她“溫老暖貧”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爐,嗆人得很,可是,她喜歡在那個眼裡走過;一個綠衣郵差騎車載了他的老母親,她感動;有人在自行車輪上裝着一盞小紅燈,她認真觀賞着,贊道:“流麗之極。”一個孩子,在收了攤的小菜場,滿地的垃圾裡面,騎了自行車,撒開了手把,很靈活地掠過了,落在她眼裡:“人生最可愛的當兒便是那一撒手吧?"

如果沒有這些文字,很難想象,光憑對黑暗人性入骨三分的刻畫,張愛玲能赢得今天的文壇地位。

王安憶懂她,說她即使在千古之遙,屍骨無存的長生殿,都要找尋出人間的觸手可及的溫涼。

”到了晚上,我坐在火盆邊,就要去睡覺了,把炭基子戳戳碎,可以有非常溫暖的一刹那;炭屑發出很大的熱氣,星星紅火,散布在高高下下的灰堆裡,像山城的元夜,放的煙火,不由得使人想起唐家的燈市的記載。可是我真可笑,用鐵鉗夾住火楊梅似的紅炭基,隻是舍不得弄碎它。碎了之後,燦爛地大燒一下就沒有了。雖然我馬上就要去睡了,再燒下去于我也無益,但還是非常心痛。這一種吝惜,我倒是很喜歡的。“

這是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刻。在這一刻,這名說自己一身俗骨,喜歡錢,每一次看到”小市民“字眼就局促想到自己的女子,超越了身世命運的局限,是這煙火人間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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