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男子吳修在他人遷移電線杆施工現場圍觀時,被倒下的電線杆砸中不幸身亡。事發後,吳修的家人狀告施勞工員吳偉及電線杆所屬方。近日,海南二中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吳偉、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海南通信建設有限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向死者家屬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49075.53元、18067.22元、18067.22元。(記者 吳佳穗)
男子圍觀施工被倒下電線杆砸中身亡
2017年10月23日,吳偉開始對位于儋州市雅星鎮和盛村委會逢華村内的宅基地開挖地基,施工導緻該宅基地範圍邊緣的一處電信光纜電線杆底部埋地部分的一半暴露。
根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與海南通信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的儋州區域綜合化維護技術支撐服務合同的約定,由通信建設公司在2017年7月至10月對儋州地區的電信設施提供包括光纜、杆路的維護搶修在内的技術支撐。
2017年10月28日,通信建設公司的從業人員發現吳偉的宅基地邊緣電信光纜電線杆底部埋地部分被挖開露出一半的情況後,将該情形拍照并上傳至“儋州電信營維合一群”的微信群内,後通信建設公司的從業人員于2017年10月29日前往現場勘查,據通信建設公司陳述,本次勘查僅是拟制訂遷移方案。
2017年10月30日15時許,吳偉繼續對其宅基地施工并着手遷移阻礙其施工建房的電線杆,施工時見同村的吳修等人在現場附近圍觀,吳偉便請在場的逢華村村幹部吳某去叫吳修等人離開,吳某與吳修等人對話後吳修等人行走至村道路對面黃某能家附近處,後因吳偉遷移電線杆導緻電線杆朝吳修站立的方位倒下,吳修躲避不及被電線杆砸中身亡。
另查明,符某系吳修的妻子,吳甲、吳乙、吳丙、吳丁系吳修的子女,符某等5人與吳修本人均系當地居民。
二審判決:死者家屬獲賠28.5萬餘元
事發後,符某等人起訴索賠。一審法院認為,首先,本案事故系由吳偉的行為直接引發,其擅自施工将電信線路電線杆底部埋地部分挖出暴露一半,之後并未等待電信公司派員前來施工,而是以習俗為由繼續施工造成電線杆倒下砸中吳修并緻其身亡,吳偉的行為明顯具有過錯。其次,吳修本人作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其應當能夠預見到吳偉遷移電線杆可能導緻電線杆倒下的這一潛在危險卻仍未遠離施工現場,其對最終損害結果的發生也存在過錯。
中國電信儋州分公司作為涉事電信線路電線杆的經營者、通信建設公司作為涉事電信線路電線杆的維護義務人,二公司在已經得知涉事電線杆埋地部分被開挖暴露後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危險,亦未向吳偉釋明可能存在的風險并告知其不得繼續施工,二公司未能盡到與其能力和責任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均對本次事故的發生負有過錯。對此次事故導緻吳修死亡而造成的符某等5人損失,酌定由吳偉承擔80%的責任,由中國電信儋州分公司、通信建設公司各承擔5%的責任,剩餘10%由吳修承擔。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吳偉、中國電信儋州分公司、通信建設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向死者家屬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49075.53元、18067.22元、18067.22元。吳偉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海南二中院經過審理,依法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