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不文明過馬路的現象常見嗎?“太危險了,一環路上車多,而且車速也不慢,他們橫穿馬路一旦被撞,後果不堪設想。”針對市民的反映,10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走訪成都多個路口發現,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現象屢見不鮮,幾乎每一個路口都有類似情況發生,并且越小的路口越嚴重。

省醫院路口,自行車闖紅燈
大路口“搶燈”普遍
小路口近半數人闖紅燈
上午10時許,記者來到撫琴西路與金琴路交叉路口,兩條路上來往的車輛并不如城市主幹道的車輛多,車輛少時,該十字路口會出現綠燈無車行駛的情況,而這時便有行人、電動自行車、自行車闖紅燈。記者攔住一位闖紅燈的大爺,他表示,反正也沒有車輛通行,是以才走過來,并不會對正常行駛的車輛造成影響。
在一環路與清江東路交叉口,記者見到了正騎自行車闖紅燈的一位女士,她表示今天出門有急事,是以才闖紅燈,如果是平時,絕對不會這樣。記者在該路口注意到,無論是行人還是非機動車,在過一環路時基本都會按照交通規則正常經過,當橫穿清江東路時,則有不少市民闖紅燈。由于清江東路上有跨線橋,不少市民将橋柱當作天然屏障,雖然還是紅燈,不少人已走至路中間等候紅燈。
随後,記者來到一環路與人民北路交叉口,相較前兩個路口來說,該路口未見行人闖紅燈,偶爾出現電動自行車、自行車闖紅燈。但記者注意到,該路口不少行人、非機動車在綠燈還未亮起時,便提前開始行駛,“搶燈”現象較為嚴重。
經過一上午的走訪,記者發現,越大的交通路口闖紅燈的現象越少,但“搶燈”的情況普遍存在,越小的路口闖紅燈的人越多。在石人東路與金羅路交叉口,行人、非機動車闖紅情況則更為嚴重,近一半人以闖紅燈燈形式通過路口。
省醫院路口,闖紅燈的行人
距離路口僅100米
不少人卻翻越隔離花欄
學習機動車駕駛時,教練都會提醒學員,駕車行駛至路口時一定要減速慢行。闖紅燈危險,翻越隔離花欄橫穿馬路更危險。
下午1時,記者在清江東路11号附近看到,一位市民行至馬路中間,随後翻越護欄行至馬路對面。這樣的現象,在一環路四川省人民醫院、四川省骨科醫院門口更嚴重。省醫院門口雖然設立了兩條人行橫道,但仍有不少市民拉着行李箱,翻越中央隔離花欄橫穿馬路。特别是在四川省骨科醫院門口,由于地處地鐵出口處,一些行人從地鐵口走出後,便直接橫穿馬路,而這裡距離十字路口僅100米遠。
記者注意到,道路中間的隔離花欄中有“危險 禁止跨越”“關愛生命 愛護花草”提示語,但另一邊的景觀植物仍被踩出一條通道。“工作日早上橫穿馬路的人最多,基本上8~9點,一直都有,而且人還特别多。”市民李阿姨告訴記者,她每天早上在該處公交站坐車,每天都能見到不少人橫穿馬路,特别危險。
一環路與人民北路交叉口,闖紅燈的電瓶車
交警:
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最高罰50元
随着國民素質的不斷提升,“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等一等”等交通規範行為早已耳熟能詳,但仍有不少人抱着交警對行人、非機動車不處罰的僥幸心理,違反道法。
這些行為将面臨什麼樣的處罰?對此,記者撥通了成都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的電話,據從業人員介紹,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闖紅燈的行人可以被口頭警告,或者處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具體由現場執勤交警根據情況而定。同時,對于不按規定橫穿馬路的行為,可視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
省骨科醫院門口,綠化道被踩出一條路
省骨科醫院門口,行人橫穿馬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内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第六十二條明确,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号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号燈訓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号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确認安全後通過。第六十三條強調,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同時第八十九條對處罰措施進行明确,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紅星新聞記者 闫宇恒 攝影報道
編輯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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