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我都在心裡不止一萬次的問,老天為什麼要将我和這樣的一個人安排在一起。26歲那年,不顧父母的極力反對我固執的嫁給了現在我連看一眼都厭惡的人。我是一個特别自律,特别勤奮,特别陽光的人。中專畢業的典禮上我一次性獲得了三好學生,優秀班幹部,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團員,優秀畢業生5個榮譽證書。工作以後我也是機關的業務骨幹。可是不知道是因為農村出生的家世在我骨子裡刻下了自卑,還是少年多情,我居然看上了城鎮戶口的他。這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因為不但毀了我,更是毀了我的孩子。他們家最大的特點就是懶。我愛幹淨,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打掃衛生。有時候心裡煩,就會想過年大掃除一樣打掃衛生,實際是打掃心情。而他們你看收拾的表面光鮮,家裡髒的一年都不見的打掃,厚厚的灰塵,讨厭的蚊子。關鍵是一家人每天就想着看手機,看電視打發時間。我的兒子三歲了,從早晨睜開眼就是看電視,叼着奶壺看着電視。是以不足3歲我就不得不把他送去幼稚園,我在想既然那麼難過,把帶孩子當成負擔一樣隻是為了完任務一樣,為什麼不幹脆說你不管,那麼絕地逢生自然可以想辦法去管。真的現在的喪偶式婚姻,女人要上班,要掙錢,要幹家務,要帶孩子。關鍵是不到不幫忙還要拖後腿。不願陪孩子玩耍,不願教孩子學習。對三歲的孩子說,你去看電視,不要影響别人(打遊戲)。我用我的經曆奉勸未婚的女孩子,父母絕對不會害你,在終生大事上聽聽父母的建議。另外嫁人一定要看人品,看家庭,像我一樣找了一個懶到一定高度的人那這輩子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孩子[流淚][流淚][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