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北流“4.30”污染環境案告破,6企業涉案21人被刑拘

玉林新聞網訊(記者 陳津遠 通訊員 鄭武 許露)近期,玉林市發生多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其中“廣西北流‘4.30’污染環境案”引起生态環境部、公安部高度關注,已将其列入“昆侖2021”專項行動第四批挂牌督辦案件。玉林、北流兩級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生态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和公檢法司等部門上司為成員的涉固體廢物環境污染案件辦理協調工作組,組建聯合調查組對案件作進一步深入調查;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提前介入,密切就案件人員抓捕、偵查驗證等工作進行溝通,為生态環境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态環境廳派出工作組對案件溯源調查、現場防護、跨省溝通等工作進行現場指導。在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下,該案取得實質性突破。

北流“4.30”污染環境案告破,6企業涉案21人被刑拘

據查,犯罪嫌疑人梁某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在無收集、貯存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廣東省接收大量危險廢物到廣西玉林北流市,并貯存在國樂鎮涉案倉庫内,其行為對當地生态環境和群衆健康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呂某某等8名司機在明知貨物與貨運單不相符、貨運手續不全且貨物有刺激性氣味、可能涉及危險物品的情況下,依然承接運輸業務,前後将20車次疑似鋁灰渣固體廢物從廣東省多個城市運輸到北流市國樂鎮涉案倉庫内。經有資質機關采樣監測鑒定涉案黑色固體是鋁灰渣,具有刺激性氣味,危險特性為反應性、毒性,依法認定是危險廢物,最後核算總量為657.99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梁某等人已涉嫌違法犯罪。

為進一步追查溯源,玉林市生态環境局、玉林市警察局組成6個涉固體廢物環境污染案件專項工作組共53人,赴廣東、廣西各地進行調查驗證。截至2021年8月6日,北流市警察局已拘捕犯罪嫌疑人21人,查獲涉案固體廢物來源企業(窩點)6家(個),其中梁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北流市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準許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情節較輕未批捕。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深挖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