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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4個月懷孕,新婚之夜被負債30萬,生了娃丈夫劈腿

作者:作家陳岚

重慶一個女子,視訊裡雖然是戴着口罩,但從眉眼來看,還是俊俏的。

認識4個月懷孕,新婚之夜被負債30萬,生了娃丈夫劈腿

說話也挺流暢的,腦子也很清楚,怎麼也讓人沒法了解,她能把自己送進這樣的坑兒裡——真希望有媒體能深入采訪一下這個原因:“為什麼在新婚之夜,得知男方欠了30多萬,你沒有及時止損?”

快速回顧整個事兒啊。

重慶妹兒,小黃,和丈夫認識4個月後,奉子成婚。

新婚夜當天,婆婆跟她攤牌,說男的欠了20多萬的債。

認識4個月懷孕,新婚之夜被負債30萬,生了娃丈夫劈腿

她很震驚,但震驚之後,她選擇的是:“同甘共苦,幫男人把債還了,然後好好過日子。”

20多萬的債,連帶利息,她出了30多萬,這些年的私蓄都不夠還的,她自己還向平台借了很多錢,給丈夫把債還了,自己負債累累。

——其實我知道寫到這裡已經很多讀者想罵人了。

更邪門兒的在後面,随即,女兒出生了。

女兒出生後3個月,她老公劈腿了。

劈腿被發現後,她老公人間蒸發了。

留下的是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和30多萬的債務。

小黃妹子急死了。

這叫什麼事兒啊?

新聞底下網友的評論也是:這個男的和這個女的都很奇葩啊。

确實,你岚特别想說一句,渣男這個事,無論我寫多少識别碼,都會有人眼瞎。

渣男一直在那裡,就像是人行道、斑馬線、指路牌全部都是給你整治得明明白白的,為啥還是有人迷路有人違章啊?

因為她,她選擇性眼瞎,奔着一條絕路,一騎絕塵啊。

第一次瞎,是認識才4個月,就懷孕了。

這要是擱在20年前,我能了解,畢竟那時候性教育缺乏,對于女性的規訓還都是“發生了關系你就是他的人了”,現在是2021了,2021了!

認識4個月就能懷孕,那就是剛見面沒多久發生關系,然後沒有任何避孕措施,迅速中标。

講真,要是那男的是個妖孽般的美男子,能讓一個女人失去腦子地坐地排卵,迫不及待地想懷孕,要為他生個猴子,那也能了解,可是從目前視訊裡透露出來的照片——雖然隻有半截臉,也看得出來,就是一個胖墩墩的其貌不揚的普男。

這是我最為想不通的一件事。

這事件,為何有那麼多女生,為一個相當普通的男人,梭哈了自己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機會和資本,将自己陷入泥潭。

我可不是說一個女生和誰誰睡了這樣的事。

而是輕而易舉地就懷孕,剛認識3-4個月就懷孕了,你用腳趾頭也能判斷,這男人根本沒有責任心啊!

4個月,戀愛的前戲都不夠,你都不确定他是人是鬼,就準備生孩子了?

認識4個月懷孕,新婚之夜被負債30萬,生了娃丈夫劈腿

我有個朋友叫也要楚天闊,她交往男朋友,第一件事是去做體檢,男女雙方都做,确定對方沒有傳染病,雙方開啟親密關系。

前幾天她還在微網誌上貼了自己和新男友的體檢報告。

很多網友都覺得她特别剛,這樣的幹脆利落,真的是對誰都好。

否則,你磨磨唧唧戀愛了3個月,走完了全部流程,開始耳鬓厮磨寬衣解帶了,一脫褲子,發現對方……私密部位有着不可描述的特征,那不慘嗎?

這還不是最慘,最慘的是啥特征也沒看出來,但你和ta一接觸後,2個禮拜後,開始不明發熱,開始出皮疹,開始……

或者就是如重慶小黃妹子這麼慘:都還沒摸清對方的家底,就先把娃給懷上了。

一般來說,懷孕是一個女人的人生的分水嶺。

其他都能反悔,孩子無法反悔。

其他包袱都能解除安裝,孩子你懷了生了就得負責。

而當新婚之夜,男方由婆婆出面對她說:“我兒子欠了20多萬(其實是30多萬)。”那就是屬于極端惡意了。

跟騙子有啥差別?

要真覺得自己債務太大内心有壓力,為何不在領證之前說清楚?為何不在發生關系之前交代清楚?

到了領證了結婚了,娃在肚子裡好幾個月了,相當于人質都綁票在手了,開始談錢。

這個時候,女人已經被逼到絕路上,道義(傳統教育)、感情還有肚子裡的孩子,都讓她無路可逃。

其實這個時候,幾個問題就能給她潑醒過來:一個讓你未婚先孕的男人能是好伴侶嗎?

一個新婚夜給你攤牌債務的男人能是個好東西嗎?

如果不是好人,你連和他合夥開個麻辣燙都要被坑死,你還敢和他合夥生孩子?

如此不仁不義無信用沒骨氣沒擔當的人,你确定要和他繼續?

我不止一次說過,被坑,很難避免。很少有普通人能幹得過處心積慮的騙子,但是,及時止損,是一個正常人應該有的自救能力。

很顯然,新婚夜沒有及時止損。

她生完孩子3個月,男人出軌了,再接着,人間蒸發了。

黃女士已經不複婚前那還苗條的風姿,眼角有了皺紋,視訊裡,身影蹒跚。

孩子,她留給了婆婆在照顧。

緻力于尋找失蹤的丈夫,乃至找到媒體,希望丈夫出面解決。

電話裡聲音充滿了煩躁戾氣,冷漠無情。

孩子又能得到多好的照顧呢?

要我說,孩子是做錯了什麼,要活在這樣的家庭。

父不父,母不母,照顧她的奶奶,也不像個慈祥的祖母。看不到頭的,一輩子的坎坷,且長着呢。

小黃妹子當然可以起訴,她的轉賬記錄在微信裡是有儲存的,隻要能證明這些錢都是她的婚前财産,比較大機率能獲得法律支援,讓她那個“丈夫”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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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問題是,這樣一種生活方式的人,能有錢還她嗎?

結婚前能欠三十萬,結婚了還有孩子,債都沒搞明白呢還敢劈腿,能有積蓄還錢嗎?

早就把能消耗的資源能借的甚至是能騙的都榨幹了吧。

所謂要錢最怕啥?

最怕真沒得。

更可怕的是,如今離婚這個事,還不容易。

男方不露面,協定離婚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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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去法院起訴,起碼等6個月才能有結果,但大機率未必會判決離婚,如果男方堅決不離的話,她借錢給他的行為,可能會被男方舉證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鐵證哦。

戀愛是一種深度關系,開啟之前,除了查是否健康,還要查征信,這是常識了。

之前我在公衆号裡提過類似的觀點,被人留言diss,意思是,戀愛還這麼防着對方,那就不要戀愛好了。

那我就不明白了,戀愛還這麼不坦白,那就不要戀愛好了。

戀愛是一個人和另一個人身心的結合,用查理芒格的話來說,你的伴侶是你人生最重要的投資,你居然連體檢和征信都不想做,那真是買一輛沒有刹車也不年檢的車上高速啊。

黃姓妹子,有這30萬,無論當時是自己做個小生意,還是說自己交房租,都能好好安靜地過好幾年,現在,不僅欠債,還要承擔養娃的責任——哪怕是離婚了,孩子她沒要留給了男方,不也是要支付撫養費的嗎?

2年時間,透支了未來生命中的若幹年,希望大家引以為鑒——戀愛就戀愛吧,

騙人可以,别被騙錢啊!

騙錢可以,别給騙出人命來啊!

正在讀本篇文章的人啊, 不分男女,有這個心性和定力,認真考察,謹慎選擇自己伴侶的,離幸福也不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