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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道安委推出“十項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作者:日常惡魔
衡陽市道安委推出“十項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紅網時刻衡陽10月28日訊(記者 宋美君 實習生 陽正坤)10月28日,衡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向與會媒體通報市道安委為加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出的“十項措施”。

一、全面實施“安全監管員”派駐機制。對煤炭、鋼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貨物裝載地以及物流園區、貨運廠(站)、港口碼頭,實行駐廠(站)安全監督員派駐機制。年貨運量20萬噸以上的重點貨物源頭企業必須安裝稱重及視訊監督裝置,并與縣級以上貨運治超資訊平台聯網確定裝置正常運作,由屬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含園區)派人常駐,交通運輸部門監管;年貨運量20萬噸以下的貨物源頭企業,由屬地鄉鎮(街道)派人常駐,交通運輸部門監管。

二、全面落實“三個必須”把關環節。各縣市區(含園區)要督促貨物源頭企業落實治超主體責任,全部納入監管。出入貨物裝載地等源頭企業、物流園區、貨運廠(場)、港口碼頭的貨運車輛,要堅決落實“三個必須”,即:必須堅決杜絕不合規車輛進入廠(場);必須按标準裝載配載貨物并落實出廠(場)計量檢測,相關視訊監控記錄至少儲存1個月;必須由安全監督員簽字後方能駛離廠(場)。

三、全面整治“混凝土”運輸市場。在全市範圍内對商砼企業及其運輸車輛開展為期2個月的“清霸”專項整治行動。

凡混凝土攪拌車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由住建局依法責令企業停業整頓1個月,由行政執法局依法吊銷車輛道路運輸證,由警察局依法對駕駛人采取強制措施,由應急管理局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管理人員責任;同一運輸企業年内發生兩起(含)以上或一起較大及以上亡人交通事故,一律由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強制該企業退出混凝土運輸市場。

四、全面整治“渣土”運輸秩序。在全市範圍内對渣土企業及其運輸車輛開展為期2個月的“整渣”專項整治行動。

凡渣土車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由城管執法局依法責令企業停業整頓1個月,由行政執法局依法吊銷車輛道路運輸證,由警察局依法對駕駛人采取強制措施,由應急管理局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管理人員責任;同一運輸企業年内發生兩起(含)以上或一起較大及以上亡人交通事故,一律由城管執法局會同相關部門強制該企業退出渣土運輸市場。

五、全面整治“問題校車”運輸亂象。全力開展校車安全大檢查專項督查行動,各縣市區要堅決落實好校車臨時停靠點建設和常态化安全檢查,做到“六個絕不允許”,即:絕不允許不具備資質的駕駛人駕駛校車,絕不允許不合格校車“帶病”運作,絕不允許超員校車、“黑校車”上路行駛,絕不允許校車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絕不允許校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絕不允許校車超速行駛。

凡校車發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由校車辦依法責令企業停業整頓1個月、依法吊銷校車許可證,由警察局依法對駕駛人采取強制措施,由應急管理局依法追究企業法人、管理人員責任;同一運輸企業年内發生兩起(含)以上或一起較大及以上亡人交通事故,一律由校車辦會同相關部門強制該企業退出校車運輸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

六、全面打響“治超治限”雷霆風暴。全力開展治超治限專項行動,各縣市區公路超限檢測站要堅決落實“六個一律”,即:凡過站貨車一律進站過磅檢測;凡超限超載違法貨車一律從嚴處罰并解除安裝、責令恢複原狀;凡查處的“百噸王”一律落實“一超四究”,并追溯源頭企業、非法改裝企業、運輸企業及途經縣市區治超站責任;凡一年内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超過3次(含)的貨運車輛和駕駛人,一律納入黑名單并依法吊銷車輛營運證和從業資格證;凡貨物源頭企業一年内發現3次以上超載30%以上違法行為,一律由屬地政府責令其停業整頓,拒不整改的一律關停;凡道路運輸企業1年内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機關貨運車輛總數10%的,一律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依法采取相關措施,直至吊銷經營許可。

七、全面推進“戴帽工程”提質創優。各縣市區(含園區)要全力持續推進“戴帽工程”專項行動,市城區道路摩電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縣市城鎮道路頭盔佩戴率達到85%以上,普通公路頭盔佩戴率達到80%以上,快遞外賣代駕行業頭盔佩戴率達到95%以上。商糧、應急部門要落實未戴頭盔無牌無證機車“斷油斷修”措施;工信、市場監管部門要清查生産銷售源頭,取締、查封無證照生産銷售企業,對超範圍、非法非标(含未取得3C認證)生産銷售機車、電動自行車及以虛假宣傳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購買的企業(門店)或個人予以處罰,督促落實帶盔生産銷售;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幼稚園完善“家校警”共治機制,強化學校門口頭盔檢查記錄和勸導教育;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快遞等營運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確定騎手規範佩戴頭盔;城管部門要督促共享電動車平台企業随車提供頭盔,并及時檢查完善。

凡村組(社群)年内發生1起(含)以上涉及機車、電動車騎乘者未戴頭盔亡人交通事故,一律依紀依規追究村組(社群)分管主要負責人責任;凡鄉鎮(街道)年内發生2起(含)以上涉及機車、電動車騎乘者未戴頭盔亡人交通事故,一律依紀依規追究鄉鎮(街道)分管負責人責任。

八、全面實施“兩站兩員”實體化運轉。各縣市區(含園區)要堅決落實兩站兩員“八個到位”,即:組織上司必須到位,經費保障必須到位、“兩站”建設必須到位,“兩員”配置必須到位,隐患排查必須到位,資訊采集錄入必須到位,交通安全勸導“七必上”必須到位,交通安全宣傳必須到位。

九、全面治理運輸市場“保護傘”利益鍊條。凡為貨物、非法改裝源頭企業、運輸企業非法經營提供保護傘,或收取超載“月票”、參股經營,以及蓄意幹擾、阻礙、破壞督導檢查的,一律報請紀委監察部門立案,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十、全面問責“隐患清零”敷衍塞責行為。對上級有關部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交辦、督辦的交通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重大風險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故意謊報、瞞報、遲報、惡意删改資料、敷衍塞責、拒不整改的,嚴格按照《衡陽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頂格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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