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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看守所死亡案”宣判 法院判阜南縣警察局賠償40萬元

作者:封面新聞
“安徽男子看守所死亡案”宣判 法院判阜南縣警察局賠償40萬元

周兆成律師(左三)和申友證家屬

封面新聞記者 陳彥霏

10月3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安徽男子看守所死亡案”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該案日前正式宣判,安徽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要求阜南縣警察局賠償死者申友證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共計40餘萬元。

封面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3月28日,安徽阜陽男子申友證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家屬稱當時已關閉自家棋牌室近3年;1個月後,家屬收到申友證在阜南縣看守所“心梗死亡”的消息。

2019年11月26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申友證在羁押期間死亡開展檢察。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出具二次鑒定意見通知書認為,看守所存在延誤救治,但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卻認為死者系正常死亡。

阜南縣警察局認為該案屬于民事訴訟,建議死者家屬向阜南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是以家屬提起民事訴訟,索賠1元錢。

2020年8月4日阜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該案“屬于國家賠償範圍,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并裁定駁回起訴。

随後,死者申友證家屬向阜南縣看守是以及阜南縣警察局和阜陽市警察局先後提起國家賠償申請以及複議申請,但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2020年11月25日,死者申友證家屬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對阜南縣警察局、阜南縣看守所的國家賠償案的起訴。

2021年2月4日,“安徽男子看守所死亡案”舉行國家賠償聽證會,聽證會從15時一直持續到19時,雙方争議的焦點為是否屬于國家賠償的範圍,誰對申友證的死亡負責,以及收押時申友證身體狀況等問題。

2021年2月5日,申友證家屬向記者表示,聽證會最後,對申友證在看守所羁押期間意外死亡,阜陽市警察局代理律師向其家屬道歉,并稱會督促阜南縣警察局根據自身過錯情況依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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