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0月30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六公宣) 10月26日下午,一名女子帶着一個小女孩走進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程橋派出所,見女孩一直哭,民警立即跑到門前詢問發生了什麼事。
“讓她自己說!”因為小孩哭得十分傷心,說得不是很清楚,女子才自己說出了發生了什麼事。原來兩人是母女關系,女孩叫小佳(化名),今年7歲,現在讀一年級,當天在學校時小佳隻因為不喜歡自己同桌,便将同桌的書撕掉了,放學後班主任将這件事告訴了她的媽媽陳女士。可無論陳女士怎麼教導女兒,小佳都不承認錯誤,見女兒一點沒有意識到嚴重性,陳女士便想着把女兒帶到派出所來,請民警“教育”一下。

一開始女孩都表現得很抗拒,不和民警溝通,而在民警與輔警的耐心溝通下,小女孩才肯進入門衛室,民警安慰着女孩坐下。“來,告訴叔叔和阿姨發生了什麼事情?”就這樣通過一問一答的方式,小女孩的心情總算平複了點,和民警交流起來。“叔叔相信你是一個好孩子,但今天警察叔叔要批評你,撕小朋友的書是不對的,希望你明天能去學校跟她道歉!”在民警的教育下,小佳也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民警保證不會有下次了,随後陳女士也感謝了民警的幫助,帶着小佳回家了。
第二天上午,民警電話聯系了陳女士了解了小佳的情況,陳女士告訴民警其孩子回家後表現挺好的,也和同學道了歉。民警批評陳女士教育方式不恰當,同時提醒廣大家長,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同時不能以“把你交給警察”之類的話來吓孩子,不利于小朋友形成正确的認知。
校對 徐珩
來源: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