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10月30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長李文輝提請:
決定免去柴萬宏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
決定免去徐賢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州警察局局長職務。
根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孔維志提請:
任命可文同志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根據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請:
任命聶金輝同志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并決定其為代理主任;
免去張瑞全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趙桂珍同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接受孔維志同志辭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決定可文同志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孔維志同志辭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從業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
接受孔維志同志辭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準許,并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可文同志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可文同志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和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來源:雲南網】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将及時進行處理。郵箱位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