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人在年輕時,都是喜歡做夢的。有人想做郭靖、程靈素那樣的大俠,有人想做煉金術士,也有人把瑪麗蘇的生活作為自己的目标……不管這些想法有多麼荒誕,其實也都是青春中的一部分,美好、純真,同樣值得珍藏。
當然,如果分不清楚夢和現實,甚至于無視現實社會中的規則,那最終碎掉的就不僅僅是夢想,可能還有自己的人生。今天要說的案子,就是這樣一個奇怪的例子……
提示
◆本案受害者中有未成年人◆
本案于2006年4月23日,發生在加拿大亞伯達省的藥帽市(Medicine Hat, Alberta, CAN)。
那天上午,一名6歲的小孩,在玩耍時路過了一戶人家的門前。出于好奇,也可以說是天意,他趴在窗戶上看了一眼,這一看,把他吓得哭喊着回家了:
那戶人家的客廳地闆上,赫然躺着兩具屍體,到處都是血迹。
接到報警後,警方速度趕到了現場。經查,地闆上的兩具屍體,分别是這戶人家的男女主人:馬克·理查德森(Marc Richardson),殁年42歲;黛博拉·理查德森(Debra Richardson),殁年48歲。
接着,警方繼續在屋子裡搜查,又在二樓的卧室裡發現了一具遺體:這戶人家的兒子雅各布·理查德森(Jacob Richardson),殁年才僅僅8歲!

▲曾經幸福的一家三口
警方又到周圍鄰居那兒了解情況,意外的得知了一個特殊的情況:這家人實際上還有一個孩子:女兒茉莉·理查德森(Jasmine Richardson),時年12歲。
警方不敢怠慢,又把屋裡屋外仔仔細細的搜查了一遍,确定茉莉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父母都遇害了,一個12歲的女孩又失蹤了,這當然是令人揪心的,無論兇手是出于什麼目的把她綁走,結果恐怕都不會好到哪裡去吧……
▲警方将死者遺體運出現場
同時,警方也在現場展開了勘察工作。
首先,警方确認,這棟小樓的門窗都完好無損,門鎖也沒有撬、撥的痕迹,也就是說,兇手是和平進門的。現場的财物似乎也沒有丢失,兇手并非為劫财而來。
▲本案案發現場
從屍檢上看,黛布拉女士身中12刀;而馬克先生似乎和歹徒曾有過搏鬥,手上有搶奪刀具留下的傷痕,他身上共中了22刀;雅各布似乎是在睡夢中遇害,直接被一刀劃開了頸部動脈,鮮血染紅了整個床鋪。
顯然,兇手是鐵了心要殺死三人,而且手段極其殘忍,是什麼樣的仇恨,才會如此喪心病狂呢?
想來想去,警方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茉莉是被兇手劫走的,那她現在當然很危險,很可能就在兇手身邊;如果她并不是被兇手劫走了,家裡發生這麼大的事情,一旦知道此事後就應該立即回來。
不管怎樣,找到茉莉,都是解決此案的重要方向。
很快,警方通過各種管道,确定茉莉在案發當晚的淩晨,和她的一個男朋友,一起去了薩斯喀特溫省的裡德(Leader,Saskatchewan,距離案發地點約130千米)。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案發次日,兩人就在裡德被抓住了。
從表情上看 ,兩人相當平靜,既不震驚也不悲傷,反而有一種按捺不住的笑意,哪怕警察告訴她,父母和弟弟已經遇害了,她也沒有什麼反應。
警方頓時有了一種詭異的感覺:該不會,這個血案,就是她和男朋友做的吧?
▲茉莉·理查德森小姐
警方很快查明,茉莉平時沉迷于各種吸血鬼、狼人的傳說,玩此類題材的電腦遊戲,還經常在有關狼人的論壇發言,似乎很把這個當真。
平時,在網絡之上,她也很喜歡把自己打扮成非主流的樣子,讓其父母頗有微詞。
▲茉莉的非主流照片
而她的男友叫做傑裡米·艾倫·斯坦克(Jeremy Allan Steinke),時年23歲,差不多是她年齡的一倍啦!
這兩個人,據悉就是通過這個吸血鬼論壇認識,并發展出好感的。
在論壇上,傑裡米·斯坦克總吹噓自己是一個狼人,擁有不死之身,當時已經有三百多歲了——這種傻話一般人肯定是嗤之以鼻的,但茉莉似乎還很當真。
▲傑裡米·斯坦克真容
茉莉和斯坦克,很快都被警方帶回調查。
鑒于手頭并沒有什麼過硬的物證,加拿大警方有了一個奇怪的辦法:分别找了兩位警察,僞裝成囚犯,分别和這兩個人關在同一個監舍裡,從他們平時的談話中尋找線索。
很快,那個卧底警員就和斯坦克混熟了,斯坦克開始吹噓自己犯下的案子。卧底警員問他,你聽說過理查德森一家三口的血案嗎?
斯坦克咧嘴一笑,“哈哈,我和我的女朋友,這下子是出名啦!”
随後,他詳細的介紹了作案過程,包括兩名成年受害人是哪些部位中刀、刺了多少刀,而這些都是警方未公開過的資訊,他能這麼順當的講出來,說明和該案關系頗深。在講到作案情節時,他說了一句令人齒冷的話來:
那個老頭問我,“為什麼?”我就給他說,這是你女兒讓我做的!哈哈!
在講到雅各布時,斯坦克給出了一個驚人的答案:動刀的,實際上是他的女友,也就是茉莉親手殺死了自己8歲的弟弟。
而在茉莉那邊,警方在起手機中,發現了一條她發給斯坦克的短信,内容相當直白:
我有了一個計劃。計劃的開端是我殺了他們,計劃的結尾是我和你在一起。(I have this plan. It begins with me killing them and ends with me living with you.)
警方很快找到了茉莉的朋友,得知理查德森夫婦堅決反對茉莉和斯坦克走到一起,還以斷絕經濟來源作為手段。
對于一個12歲的女孩而言,沒有經濟來源當然是寸步難行的,或許,這就是讓她狠下殺手的原因?
▲關于本案的新聞報道
2007年,本案正式開審,兩人都被指控犯有3個謀殺罪。兩人都表示不認罪,但茉莉在法庭上坦然承認,案子就是自己做的,還解釋了自己的動機:
我太愛他了。我想,這麼做,能讓我們彼此更加貼近。(I loved him so much. I thought it would bring us closer together.)
檢察官就問她,就算你父母反對你們在一起,讓你起了殺心,你弟弟雅各布,才8歲啊,你為什麼這麼殘忍,連他也要殺死呢?
茉莉回答說,這麼做是為了他好,因為她覺得,既然父母都死了,把他一個人留在世界上,“那就太殘酷了。”(it was too cruel to leave him without their parents.)
檢方還招來了茉莉的同學作為證人,證明她在案發之前,就多次仔細的說過要如何殺死父母,但遺憾的是,當時誰都沒有當真,也沒有報告校方及時進行心理疏導,等到大禍釀成,就一切都太晚了。
2007年9月,兩人都被裁定罪名成立。鑒于茉莉當時隻有14歲,依法不能嚴厲懲罰,她最終被頂格判刑10年,前4年必須在感化院接受教育,後面的時間允許在社群監督下假釋。
而傑裡米·斯坦克則被判處3個終身監禁,最少要服刑25年,方可提請假釋。
此外,茉莉的好友凱西·蘭開斯特(Kacy Lancaster),因為在案發後開車将兩人送走,也被指控為本案同謀。
但考慮到她在庭審中反戈一擊,充當污點證人,指證了這兩人的罪行,法庭最終裁定她犯有“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2012年,茉莉·理查德森獲準假釋出獄,後在卡爾加裡大學(Univ. of Calgary)完成學業。2016年,她被正式宣布刑滿釋放,根據加拿大法律,犯罪前科也被封存,重新開始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