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生動物與流浪動物沖突的問題
今年,特别生物研究與保護中心的野生動物應急站收到了比往年更多的狗襲擊穿山甲的報告。今年(截至8月),共有15隻穿山甲被狗咬傷,被發現被送往急救站。有的穿山甲送來的,雖然肢體數量不多,但可能有機會重生;
穿山甲并不是唯一被犬類貓襲擊的動物,打開應急站的統計,有一長串病例——狗被懷孕的母親牦牛、小蜻蜓、小白鼻心、麝香貓媽媽、猕猴等100多種動物襲擊;同樣,除了這些被發現并發回的名單外,更多的傷亡并沒有出現在世界面前。
這些案件導緻了喜歡流浪動物的人和關心野生動物的人之間的沖突。但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也喜歡動物的人在彼此身上花費這麼多精力,互相攻擊和惡心?"除了由于生活經驗的差異而導緻的資訊交流的差異之外,動物劃定的"道德和倫理線"的差異也是沖突導火索的原因。
今年,大量的穿山甲在短時間内遭到狗的襲擊。
環境倫理的演變
要讨論人類對動物的道德和倫理界限,我們必須從倫理對象的擴充開始。曆史學家萊基提出了"擴大圈子"的概念,其中人類的道德發展是一個自我,家庭,宗族,到地區和國家(Nash,1989)的自我,家庭,宗族不斷擴張的過程,所有這些都在"人類中心主義"的範圍内。然後擴充到"生命中心倫理",以及随後的"生态中心倫理"。
倫理對象的擴充(楊觀正,1996)
而每個人因為自己的生活經曆不同,是以這種道德線延伸的距離是不同的,這反過來又導緻了沖突。例如,有些人對人類劃定界限,是以當他們侵犯自己的權利時,他們會毒害狗;有些人在靠近它們的貓和狗身上畫線,不熟悉波浪和野生動物之間的沖突;而有些人達到了"生态中心倫理",希望聚焦于整個生态系統。
表:重要環境倫理學(王從軒,2001)
你真的能劃出一條道德線嗎?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同意。"彼得·辛格認為,分界代表着歧視和刻闆印象,"錢小春2013年在香港中文大學的一次演講中說。在人類曆史上,當人們根據膚色劃線時,有色人種的痛苦不如白人重要;當人們根據性别劃線時,男性描述女性的痛苦不如男性重要。
是以錢先生認為,根據物種劃線是沒有意義的。例如,如果你在男人和豬之間畫一條線,它是否代表豬引起的疼痛程度的差異?一點也不。是以物種之間沒有界限。是以,當人們造成動物的痛苦時,人類從慈悲和慈悲轉化為道德判斷,認為有對有錯,這就是對動物倫理的呵護。
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們仍然可以發現,動物倫理的道德标準線,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并且與國家、宗教、文化、個人經曆等有差異,而且不同。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納粹德國擁有世界上最完整的動物保護法,該法禁止對動物進行任何不必要的傷害。但與此同時,猶太人被歸類為不如人類,低于大多數動物。另一方面,大多數歐美國家譴責吃馬肉或狗肉的國家,而對于印度教或傳統的台灣農業社會來說,牛是神聖的動物或同僚,不應該被吃掉。
在筆者為錢永祥開設的動物倫理學課程中,有的學生問道:"當害蟲(如蚊子、螞蟻、蟑螂)攻擊家庭空間時,他們需要考慮自己的動物倫理嗎?錢教授說,這是動物倫理學的一個灰色地帶。
他引用了列維納斯的話。人們的倫理關系通常基于"面孔",而"面孔"則不太被那些覺得自己沒有"面孔"的物種所了解,是以不太能夠将動物的道德概念放在物種身上。例如,對于Levinas來說,狗有一張臉(表情),但不确定蛇是否有一張臉,這是道德線的要點。
從路易的上方。皮特裡諾維和列維納斯的"面孔"理論都可以在公衆中看到,人類的道德問題,就像萊基的"擴大圈子"一樣,首先把人放在道德的中心,然後是接近人,然後是其他非人類動物,最後是生态系統。但道德底線也會根據你的個人生活而改變。
讓我們一起看看"每個人的臉"。
穿山甲被海浪犬咬掉了尾巴。
回到野生動物與流浪動物的沖突,無論是關心流浪動物還是關心野生動物,我相信海浪都能找到永久的家,而野生動物可以消除海浪的威脅,安心地生活在野外。是以,我們所有人的目的都是一樣的,但方法卻大不相同,如何讓雙方的差異實作一個共同的目标,是我們所有人需要朝着後續努力的方向。
被恐懼的蛇有自己的大眼睛和美麗的眼線。
此外,不僅人類或類似人類毛發的孩子都有面孔,其他生活如穿山甲、蛇、蚊子等,都有一張精緻有趣的臉,讓我們一起"看到所有動物的臉"!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拓展自己的視野,從生活的中心進入生态中心,享受一草一木的自然,享受生态環境的美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