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個群裡熱烈讨論了一個問題:志願者,該不該領補貼?
讓我沒想到的是,很多人居然不知道,作為志願者還有錢領。
一位長期跟蹤報道志願活動的記者告訴我們:以前是沒有志願者補貼這項經費的,參與志願活動,有關部門會提供便當,飲用水之類的。後來,也許是覺得安排飲食這項工作确實比較繁瑣,志願者也确實辛苦,于是把便當和飲用水折算了一下,改成便當和交通補貼。這種費用都是按照志願服務項目,專項經費播發的。
按理說,志願者是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服務,工作具有志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組織性四大特征。志願者是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服務,不是職業,是以志願者是沒有工資的。但是,志願者付出自己的辛勤勞動,參與愛心行動,相關部門為了鼓勵志願服務,給志願者發補貼,我覺得也是一件好事。
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我們重視,就是志願者生活補助的發放缺乏制度限制,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紛争。

引起紛争的第一個原因,就是資訊不公開,不透明。
公益事業是一種陽光事業,發補貼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發。什麼項目發了補貼,一共發了多少,誰經手的,參加服務工作的志願者有沒有領到?這些環節最好能全部公開、透明。
尤其是在公益項目啟動的時候,最好進行項目公示,讓每一個參與該項目服務的志願者知道,這個項目是有補貼的。每人補貼多少錢,一定要公示得清清楚楚。不要整成糊塗賬,給别有用心的人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間。
世界上還是有壞人的。
有些人就瞅準了這個空子,成立志願服務隊,利用别人的善良,樂于參與公益事業的心理,專門承接這些有補貼的公益項目,從中牟利。
從來不告訴隊員有補貼這件事情,或者遮遮掩掩,把隊員該得的補貼全部揣進個人腰包,或者在有隊員知道的情況下,被迫吐出一點點來安撫人心。這樣的情況肯定有,而且還不少。
還有些公益組織負責人随意發放,想發多少發多少,或者厚此薄彼,想發給誰就發給誰,造成内部沖突很大。
可以說,這些人成立公益組織,出發點根本不是做好事,而是想利用别人的善良給自己免費打工,昧着良心撈黑錢。
這些人的存在,極大影響了公益隊伍的形象,傷了真正想做好事的人的心。而且,這種行為泛濫的話,會起到劣币驅逐良币的效應,讓真正想做好事的人望而卻步。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這種補貼發放不透明的行為,也會讓發放補貼的部門很被動。甚至有人會懷疑,發放補貼者和接受補貼的負責人是不是在内外勾結,套取補貼。
是以, 補貼标準的制定和發放程式一定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各方監督。這即對志願者們的有一個清楚的交代,也對發放補貼的有關部門幹部起到一種保護作用。
既然是陽光下的光輝事業,就不要讓黑點來沾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