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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專門标準!專家:宣稱“彩妝”卻用玩具标準是“擦邊球”

南都記者走訪發現,很多兒童彩妝産品宣稱“彩妝”卻按照玩具售賣。對此,有專家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國家并未出台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相關标準,都“散落在各個法律法規之間。”并建議監管部門能出台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法律法規,把各個相關的法律法規整合在一起。

國内沒有專門針對

兒童彩妝産品作出規定

中山大學化學院理學博士、主要從事化妝品的教學和功能化妝品研發與公衆科普教育工作的葉劍清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國内沒有專門針對兒童彩妝作出規定,而是在整個化妝品大類裡面做出一些原則性的要求。“兒童化妝品的審批規範是比較零零散散的散布在各個法律法規之間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化妝品辨別管理規定》等。

葉劍清表示,目前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相關規範是《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如果産品宣稱是兒童化妝品,就必須要按照這個規定來執行。其次,還有一些專門針對産品的具體标準。例如,《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的“化妝品性質”一章,對限定的物質有很細的規定,比如說水楊酸在兒童化妝品和噴霧類化妝品中不得超過多少數值。“兒童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散落在各個法律法規之間,希望監管部門能出台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法律法規,把各個相關的法律法規整合在一起。” 葉劍清表示,這樣無論對于監管還是對于企業研發生産,包括對消費者教育,都能有更好的參照。

宣稱“彩妝”卻用玩具标準

是“擦邊球”的做法

據葉劍清介紹,如果産品明确标稱為“美妝、兒童美容、兒童彩妝”,那麼産品必須有生産許可證、生産廠家等資料,如果缺少這種資料的話,産品是肯定不合格的。如果産品寫的是玩具的标準,卻标稱兒童彩妝,毫無疑問是肯定不行的,“這些更多是市場上打擦邊球做法。”

其實,國家對兒童産品有更嚴格的規定,兒童化妝品和一般化妝品在規定上有很細的差別。葉劍清介紹,如成分上的規定,水楊酸在成分化妝品和兒童化妝品的最大的允許濃度是不一樣的。另外是生産的環境和生産條件,工廠中的房間裡面的衛生潔淨程度的要求又不一樣,兒童用的化妝品跟眼部用的彩妝等産品,對衛生條件的要求高于一般的化妝品。這些按規定有詳細列舉,且會有藥監局等專業規範人員去不定期檢查。

葉劍清表示,《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化妝品行政許可規範》等都會規定,兒童化妝品在上市之前去做一些皮膚、眼睛的測試等,送出這些資料才能去審批。假如其中使用了香精香料等導緻這些測試不合格,就隻能改配方。此外還有一些自願的要求,如歐盟有一個26種常見的緻敏的香精香料,建議生産廠家都别用,一旦用了就要承擔風險。

生産企業必須設立

“品質安全負責人”

南都記者注意到,很多兒童彩妝産品内都有一種比較常見的成分叫“滑石粉”。葉劍清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滑石粉内是不允許檢測出緻癌物質石棉的。第二個是羟苯甲脂類防腐劑,此項存在争議。葉劍清表示,有專家通過測試了日本女大學生的尿樣裡羟苯酯類防腐劑的含量,結果發現羟苯酯類含量越多,學生的月經周期就越短,專家懷疑它會幹擾體内的激素。但是這種防腐劑總體來講是比較安全的。

消費者要如何確定兒童彩妝産品内沒有石棉等有害物質?葉劍清表示,國家監管會趨于更科學嚴密的嚴格,如在廠家生産和事後監管機制方面。從今年開始,廠家必須新設一個“品質安全負責人”崗位,所有采購的原料進庫、生産的産品出庫都要有品質安全負責人的簽字。其次,如相關部門在事後監管發現産品出現問題,相關部門就會按照嚴重程度來對其進行懲罰。輕則吊銷品質安全負責人證件,重則終身禁止進入這個行業,甚至涉及刑法層面。

“目前對于企業來講,其實還是要去用心做,遵守法規去做。”葉劍清表示,目前國家對于兒童化妝品的規定雖然散落在不同的地方,但可以說是有規可依。企業隻要能夠符合相關規定去做,做出來的東西至少安全方面不會有問題,并且合法合規。

(兒童彩妝系列報道共分消費體驗、市場走訪、專家觀點、監管情況四篇,其餘三篇可在南都号“南都鑒定”上繼續閱讀。)

出品:南都鑒定評測實驗室

采寫:南都記者肖韻蕙

實習生楊小妹陳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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