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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警察同志,您好,我是來繳罰款的。”27日上午,市民王華(化名)主動來到城區一中隊,繳納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的罰款。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近日,王華騎電動車行駛至城區世貿、職中、建行、加洲等多處交叉路口時,看到路口的大型顯示屏都有他未戴頭盔被監控抓拍的畫面,便主動前往城區一中隊繳納罰款。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在處理現場,民警調取監控發現,王華從7月24日至10月22日,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次數達11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首次罰款20元,第二次和以後再被抓拍将被罰50元。11次一共需要繳納罰款520元。接受處罰後,王華當場表示,将徹底改掉這一不良習慣,争做文明交通好市民。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據了解,目前正是建立全國文明典範城市的關鍵時期,我市警方每周均開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動,重點針對不戴頭盔、逆向行駛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行動,請廣大市民騎電動車時務必戴好頭盔、文明出行。

不戴頭盔,我市一市民被罰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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