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鄭慧英)10月27日11時,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适用刑事速裁程式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并當庭宣判,案件從拘留、起訴、立案到宣判,僅用時7天。該案系呼和浩特市首例适用“危險駕駛7天速裁程式”審理案件,庭審過程隻短短30分鐘。
據了解,10月20日14時,該案被告人雲某某酒後駕駛小型面包車行駛至新城區某路口處時,因看到交警查車而棄車逃跑,後被交警當場抓獲。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64.8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21日,雲某某被刑事拘留。24日,該起案件移送新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7日上午,新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過“雲上法庭”連線看守所,對被告人雲某某涉嫌危險駕駛案進行了遠端公開審理。
法庭審理适用速裁程式,依法不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官結合案件事實、證據,并充分聽取被告人陳述後,采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認定被告人雲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币3000元。
作為呼和浩特市首家開展危險駕駛案件7天速裁程式快速辦理的法院,新城區人民法院将從危險駕駛類案件開始嘗試适用7天速裁程式,進一步推動案件繁簡分流,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品質和效率,開啟首府法院刑事案件速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