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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超1.5億元、搞權色錢色交易,這個副部被判15年

涉受賄超1.5億元、搞權色錢色交易,這個副部被判15年

(資料圖:張越)

反腐無禁區。7月12日下午,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受賄案宣判資訊被媒體披露。報道顯示,張越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五百萬元;對張越受賄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提起張越,河北可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一度被坊間稱為河北“政法王”。但位高權重的張越卻沒有守住底線,一步步滑進了犯罪的深淵。2016年4月16日,張越涉嫌嚴重違紀落馬。同年7月28日,張越被予以雙開。一直到今天,張越案件被宣判。

放縱了貪欲,也就沒有了底線。先前紀委通報顯示,張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而今從法院判決來看,張越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機關和個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569億餘元。

貪欲和色欲“難舍難分”,在張越這裡當然也是“難兄難弟”。紀委通報就顯示,張越不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大吃大喝,違規打高爾夫球,收受禮金、禮品,還搞權色、錢色交易。

沒有了底線,很多事情也讓人們震驚不已。從經曆來看,張越曾經擔任過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局長之職,但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中紀委通報中卻赫然寫着一條“長期搞迷信活動”,着實讓人感慨。也不僅僅如此,張越通報中還有着“執行重大任務期間擅離職守”表述,顯得尤為另類。

“山自重,不失之威峻;海自重,不失之雄渾;人自重,不失之尊嚴。”從普通民警一步步走上副部級上司崗位,張越本該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守住原則底線。但在現實面前,張越淪落了,成為了階下囚,留下了千古罵名。這也再次給上司幹部提了個醒,就是既然掌握着人民賦予的權力,就必須守得住底線、頂得住誘惑,遵紀守規、清廉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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