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的犯罪警匪片中,越獄都是一個很常見的故事情節。嫌疑犯發現一些蛛絲馬迹,通過簡陋的工具從監獄出逃,聽上去似乎帶有一絲“勵志”色彩。
然而,一些命案要犯通過越獄離開關押之地,四處流浪,對社會治安會帶來嚴重的威脅,也會給警方甚至軍方更大的壓力與挑戰。
<h1 class="pgc-h-center-line">01 三名犯人殺害管教,暴動越獄</h1>

在7年之前,像今天一樣的秋天,黑龍江延壽縣看守所的三名命犯就試圖越獄。他們夥同起來,殺害了看守所的管教,并往各自的目的地奔逃。
但犯罪終歸是要擔負責任的,尤其是他們三人的罪行還未償還幹淨,又染上了新的案件。三人中最快落網的李海偉甚至還沒有逃到家裡,在離自己的村子二十公裡的地方被逮捕。
第二名嫌犯王大民也沒堅持多久就再度落入法網。而“出逃時間”最久的高玉倫竟然在自己親家吃飯時,被自己的老丈人給舉報了。
短短10天的時間,三名要犯“故地重遊”一遭,便再度被關押。
事情似乎得到了圓滿地完成,但那個被他們殺害的管教卻再不能睜開眼看到這一切,他們之前傷害的人,也不能原諒他們。
2014年9月2日的淩晨,随着一聲悶響,一個人影轟然倒地。這個人影正是黑龍江延壽縣看守所管教段寶仁,他被三名試圖越獄的罪犯聯合控制住并殺害。
段寶仁遇害後,李海偉、王大民、高玉倫三人搜刮了他的宿舍,取走了監獄的鑰匙和三件警服,并拿走了一些錢财。随後,三人換上警服,成功從看守所溜出,并各自分頭逃竄。
三人換上警服大搖大擺地從看守所出來時,已經遇上了值班武警,當時值班武警見三人面容陌生,行動不自然,心中就生起了很大的懷疑。
值班武警随即上前詢問三人情況,但他們支支吾吾答不上來。值班武警見狀,連忙向空中射擊警鳴槍示意。
李海偉三人也立刻拔腿就跑,值班武警一邊追趕,一邊高聲呼喊:有人暴動越獄!
段寶仁的死亡很快就被知曉,與此同時,三人越獄的消息也幾乎同時傳遍全國,引發了巨大的轟動。
盡管時間已經是後半夜,但當地警方沒有絲毫的拖延,迅速派出大批武警,并成立了臨時偵察小組,向全國釋出通緝令,誓要追拿三人歸案。
但黑龍江省地廣人稀,想要在茫茫土地上搜尋三個人,其難度可想而知。是以,在出動陸地警車的前提下,警方調動了警用直升機,沿着三人有可能經過的路段進行寸寸搜捕。
<h1 class="pgc-h-center-line">02 出逃幾小時便被緝拿歸案的李海偉</h1>
李海偉,曾經因為自己的前妻與其他人有所暧昧,便将懷疑的對象用刺刀砍成重傷。他是三人中年齡最小的一個,家中有一個兒子,此次出逃也心心念念“見兒子一面”。
也許正因為太年輕,他的逃跑路線就是簡單地往家跑。經過24小時的連續奔波跋涉,李海偉已經跑出了看守所近百公裡,此時的他又累又餓,幾乎筋疲力盡。
玉山村,離李海偉的目的地:自己的村子僅有10公裡。李海偉潛行到玉山村的地裡,偷了一些玉米和洋芋,并在一家小賣部偷了一些工具、食物、衣物。
回到地頭,李海偉就生起火,烤起了玉米和洋芋。此時時間是9月3日的清晨,已經有勤勞的村民下地幹活了。
其中一位村民察覺到了火光,并遠遠地望了一眼正在專心啃玉米的李海偉,發覺他與村子裡釋出的通緝犯的照片十分相似,于是急忙跑回家中聯系了村主任。
很快,村主任帶着村民們對整個村子進行了封鎖,并迅速報警。在警察回來之前,整個村子都由村民巡邏偵查,以防李海偉逃走。
李海偉似乎也察覺到了村子外圍一直有人在巡邏,于是翻牆跑到村子裡,在一個無人居住的舊房子裡躲着。
武警們沿着村民指定的方向一路搜尋,最終在一面牆下發現了一個蹲着的身影,便将他圍了起來。
将這人團團圍住之後,武警開始盤查他,但他一句話也答不上來。經過村民指認,确認了該嫌疑人正是出逃的李海偉。
李海偉被捕時狼狽不堪,一隻鞋早就在奔波中脫落不知去向,另一隻鞋也露出了腳趾頭。
<h1 class="pgc-h-center-line">03 小惡累積成大錯的王大民</h1>
在李海偉被捕不久之後,王大民也成功被抓獲。王大民是這起案件的主策劃人,也是他制定了襲擊段寶仁的計劃,并教唆李海偉、高玉倫與他一起越獄。
王大民原本也是個老實本分的人,年輕時跟着父親一起幹活務農,沒有犯過什麼事情。但是成年之後,王大民進城打工,很快就被紙醉金迷的生活迷花了眼,并迅速堕落。
王大民的父親有一百畝左右的土地,在王大民不在家的時候,他将土地租給了村子裡的一個鄰居。
出租的價格非常低,但是後來随着土地的升值,以及王大民的父親不幸去世,這個價格也沒有再變過。
王大民回來之後知道了這件事情,便找到了租地的人,要回了8萬元的“差價”。要回錢以後,王大民還了自己的債,還給自己買了一身新行頭。
當他得知自己的一位叔叔也面臨這樣的情況,便主動請纓要幫他要錢。要錢的方案也很簡單,就是一個“吓”字。
王大民曾經因為盜竊、搶劫坐過幾次牢,這次已經是第三次出獄了。他糾集了一批獄友,深夜闖進了目标人群的家中,二話不說打砸一通,并放出狠話:交不出錢就去死。
受害者的老母親患有心髒病,在這般刺激中沒有禁受住,一口氣松了。王大民最後因故意殺人罪被關了進去。
從監獄逃出去以後,王大民一路向西,在深山裡走了十幾公裡,來到了一個村莊。經過觀察,王大民決定用自己的“老本行”來為自己的逃亡“助力”,他發現了一戶人家的機車,并趁無人之時偷走了摩托。
但他騎上機車,還沒打着火,就因為路滑而滾到了地裡。王大民擔心動靜太大,于是沒敢再騎上機車,就在地裡繼續走着。
很快來到了白天,王大民走起路來格外地小心,但還是很快就聽到了天空的轟鳴聲。
直升機!王大民第一時間知道了天上的聲音,但他發現旁邊有一個水塘,于是跳了進去,在水中待了一下午。這期間,除了隔一會兒探出頭換一次氣,他沒有絲毫的耽擱。
等他從水中出來以後,已經又是黑夜了,此時他已經一整天沒有吃東西。饑餓不堪的他偷了墳地裡的祭品,打算暫且果腹,但祭品似乎是中元節時的,早已經腐爛了。
王大民吃完這些,胃裡就忍不住地翻滾,最後吐了一地,精神更加萎靡。最後在饑餓的驅使下,他來到了一個村民家裡,希望能夠讨點吃的。
但這位“村民”其實是王海屯的屯長,他第一時間辨認出了王大民的身份,并拉響了警報鈴。王大民也顧不上怨恨,再度奔跑起來。
不過這次,他沒能跑出去多遠,就被身後的武警抓住。這一次,王大民放棄了抵抗,他隻想早點吃點東西,哪怕是牢飯。
<h1 class="pgc-h-center-line">04 出逃十天,自投羅網的高玉倫</h1>
與王大民情況相似,高玉倫曾經也是個孝順、勤勞的好村民,但在一次次的酗酒中,他迷失了神智,直到最後殺害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而被關進監獄。
高玉倫與朋友李德月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在其他村民眼裡,這兩人應當是如同親兄弟一樣的關系。
原本高玉倫也有個和諧美滿的家庭,但是高玉倫十分喜愛飲酒,且每次喝酒必定喝得酩酊大醉,對妻子大打出手。
在一次醉酒中,他又一次言語辱罵、出手暴打妻子,最終妻子忍受不住,喝農藥自盡了。
高玉倫的兒子、兒媳擔心自己的安全,也搬到了城裡住,隻是每隔一段時間會給高玉倫送一筆錢。
再也沒人控制高玉倫喝酒,他每頓飯幾乎都要喝小半瓶的白酒。
一次村民的宴會上,高玉倫與李德月坐在一起吃飯,好喝酒的高玉倫很快就喝倒了一桌子人,他自己也失去了理智。
随後,高玉倫與李德月發生了口角,并在宴會散場時,用殺豬的尖刀刺向李德月的心髒,僅僅一刀,李德月當場死亡,高玉倫也锒铛入獄。
越獄時,高玉倫是三人中最為年長的,老謀深算、狡猾奸詐都不足以評價他。也是他能夠躲過武警地空聯合的數日搜捕,甚至重新回到家裡。
高玉倫一開始沒有往家的方向跑,反而向反方向逃去。他一口氣跑到了哈爾濱青川鄉的一座山上,并在山上隐匿起來。
不過還是有人捕捉到了他的行蹤并報警,武警迅速出動近千人,形成天羅地網對整座山體進行寸寸搜查。
但這座山實在太大了,根據當時的武警回憶,至少需要兩萬的兵力才能完成搜山任務,整整二十倍的差距,讓任務變得難以完成,最終不得不放棄。
兩天之後,一家小賣部的老闆發現自己的東西被偷了。失竊物品有很多,包括吃的、穿的,甚至一些月餅。但最為關鍵的是,大量的白酒、啤酒被偷了。
店主立刻聯想到通緝令上說高玉倫的愛好是飲酒,于是懷疑是高玉倫,迅速報了警。但警方在這個村子和村子的山上搜查了許久,也沒有發現高玉倫的蹤迹。
雨天,山上到處都是泥濘的土路,但依照規定,夜間行軍是不能打開手電的,武警們褲腿上被重重泥濘浸透,村民們也擔驚受怕,不知這個殺人犯何時會再度露出馬腳。
所有人都在疑惑,高玉倫,你到底逃到哪裡去了?
9月11日下午,高玉倫的侄女家辦喜事,村子裡幾十号人都在吃飯。高玉倫突然從門口大搖大擺地走了進去,也沒有跟别人說話,徑直提起筷子大快朵頤起來。
高玉倫的親家公被高玉倫的出現吓了一跳,立即掏出手機說:你吃你的,我報警去。
高玉倫仿若沒有聽到一樣,自顧自地繼續吃飯,甚至喝了許多的酒。
僅僅七八分鐘的工夫,警察就趕到了現場,并将高玉倫控制住,押上警車帶走了。
從9月2日淩晨三人出逃到9月11日高玉倫落網,一共過去了十天時間。
這十天裡,黑龍江乃至全國範圍内都受到了巨大的震動,所幸最終三人盡皆伏誅,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追責。
2015年11月13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高玉倫三人越獄、故意殺人等罪行的案件開庭宣判。
經過法院審理,決定判處前殺人犯高玉倫、暴動越獄主謀王大民死刑,判處李海偉無期徒刑。
正義從來不會遲到,也不會因為畏懼兇手的殘暴而有所動搖。何況這次,正義在短短十天之内就來到了。
高玉倫在辯護中稱:我們隻想越獄,沒想過殺人。
我們不得不将其歸結為惡魔的仁慈,鳄魚的眼淚,荒謬的辯解。
段寶仁被高玉倫三人用毛巾勒住脖頸,用拳頭毆打昏迷緻死,這是不争的事實。
一個即将退休、在看守所兢兢業業半輩子的老警察就這樣含冤離去,叫我們怎麼原諒這三個惡魔?
法律是公平的,她保護着我們每一個人,遵守法律就成了現代社會的底層邏輯之一,倘若有人無視法律,公然傷害他人,必定為社會所不容。
而在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過之後,隻要接受改造,認真反思,出來之後,社會依然能夠接納他。但不思悔改、錯上加錯的人,隻會越陷越深,最終将自己送入無底深淵。
我們遵守法律,才能維護整個社會的道德和風尚,将共同的國家建設得更加文明發達。
而隻有集體好了,個體才能得到充足的發展。颠倒個人與集體、無視人民共同的約定,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