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18日下午,還有半小時,中國人民銀行就要下班了,就當從業人員以為今天的工作即将結束的時候,他們卻接到了一個重大的任務,五點半左右,一個穿着灰色呢子大衣,手提公文包的男人行色匆匆地走進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行長秘書處,他自稱是國務院辦公廳的從業人員,來給總行行長送一封急件,說罷,他拿出一個信封交給從業人員,便快步離開了銀行。

從業人員接過信封,隻見上面寫着:“速送,限下午五點四十分送到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又見下面落款為 “總理辦公室”,就知道這一定是有急事要辦,他不敢耽擱,由于那日正副行長恰好外出開會,他便一路小跑把信封送到了當日的值班上司處。
值班上司見到秘書緊張的神情,趕忙拆閱了信件,看到信函的内容,值班上司的面容有些發愁,原來,這封信中寫道,今晚九時西藏舉行一場講經會,此次會議有中外記者參加,并且将會拍攝一部紀錄影片,需要中國人民銀行撥款15至20萬元作為修繕寺廟的經費,來表明我們國家對于少數民族的重視。在這封信的結尾,有着周恩來總理的簽名,信的左下角還有兩點特别批示:一,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二十萬元;二,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要市場流通舊票,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看一些。此外,信中還訓示從業人員晚上七點前必須将款項送至民族飯店,信中所指明的收款人,叫作趙全一。
信中說晚上七點前必須将錢送到,而此時快下午六點了,距離規定的交款時間僅剩一個多小時,時間緊迫,但值班上司在讀完這封信封卻沒有馬上吩咐從業人員備款,而是感覺到有些不對勁,按照規定,國務院需要撥款,一般都是由總理辦公室通知總行辦公室,總行再将通知下發到下級部門,今天卻破天荒的由私人來送信要款,有些不合規矩,可信上的簽名确實是周總理的字迹,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正當值班經理猶疑不決的時候,一通電話打了進來,他趕忙接起電話,電話中傳來一個男聲說道:“您好,我們這裡是總理辦公室,交辦的信件你們收到了嗎?收到的話,請迅速按照信上交代的辦理”
接到這通電話後,值班經理頓時打消了自己的疑慮,由于銀行下午六點就要下班,情況緊急,他立即下發通知:今天有急事要辦,所有人臨時加班。
接到通知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北京分行的從業人員馬上行動起來,緊急調取了二十萬元現金,由于當時的人民币的最大面額不過十元,是以調取的鈔票張數十分巨大,從業人員們争分奪秒地捆裝,裝滿了整整兩個麻袋。
二十萬元現金“整裝待發”,總行發行局的朱科長帶着兩名從業人員将這兩個麻袋搬上汽車,迅速趕往信中規定的地點:民族飯店。到達民族飯店後,朱科長剛推開大門,就有一個男人迎面走了過來,他自稱是西藏工委的趙全一,前來接收款項,說着從口袋裡掏出一張收條交給從業人員。這是一張簡簡單單的便條,上面沒有加蓋任何的公章,按照規定,這樣的便條是不能夠辦理交接手續的,朱科長謹慎起見,便讓眼前這位名叫“趙全一”的男子出示一下帶有公章的檔案,趙全一見狀,又拿出一封介紹信,信上寫着“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洽取捐款二十萬元整 。此緻 中國人民銀行”,在這封信的末尾,還蓋有總理辦公室的介紹信專用章。
見到這封信後,朱科長不再起疑,放心地将款項 ,整整兩麻袋現金交給了趙全一,在把錢交給對方後,他又讓趙全一按規定打一張收條,趙全一從公文包中掏出筆記本撕下一張紙,迅速寫好了收條交給朱科長,此次交接就算正式完成了。
朱科長收好收條,銀行的從業人員們長舒一口氣,還好沒有誤事,在七點之前準時完成了任務。然而,讓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已經陷入了一個巨大的騙局之中。
3月21日,總理辦公室的從業人員像往常一樣安靜地忙碌着,突然一陣電話鈴聲打破了平靜,總理秘書接起電話,在聽到對面人說了幾句話後,總理秘書忽然大驚失色,神情也變得異常凝重。原來,打這通電話的人,正是總行的曹行長,因為按照慣例,二十萬元款項交接完畢後,總理辦公室很快就會通知如何下賬,可這次已經過去三天,卻依然沒有消息,是以曹行長在得知此事後便趕緊緻電總理辦公室,詢問入賬事宜,可總理秘書卻告訴曹行長,周總理并沒有作出過這樣的批示,也沒有聽說過趙全一這個人。聽到這個回答,曹行長瞬間吓出了一身冷汗,在稍微冷靜下來以後,他趕緊打了一通電話,向警察局報了案。
這麼大的事發生,消息不久就傳到了周總理耳中,周總理聽後勃然大怒,1960年,人均工資隻有幾十元,又正值我國的三年困難時期,國家經濟極端困難,周總理實在想不到,就在這麼多勞動人民連飯都吃不上的時候,居然還有人假冒他的簽名,騙走了整整二十萬元巨款,并且此人還在逍遙法外,二十萬元巨款也不知所蹤。
第二天,周總理就吩咐秘書打電話給公安部,特别指定由當時的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負責破案,限期十天。楊奇清趕回北京後,迅速成立了專案組,去總行和民族飯店調查情況。
通過總行和民族飯店從業人員的回憶,專案組得出結論,去總行送信件和去在民族飯店接收現金的人,是同一個人,這個人的年齡約為三十至四十歲,中等身材,眼睛較小,帶有河北口音,應該在政府機關工作。
專案組在繪出嫌疑人“趙全一”的畫像後,立即通過報紙釋出了通緝令,号召北京市民幫助公安機關尋找趙全一,通緝令一經發出,便在北京掀起了軒然大波,各個街坊都在尋找着這個名叫“趙全一”的男人,在當時,街上但凡有穿着毛呢大衣,中等身材的男人,就會被群衆舉報到居委會,但好幾天過去了,專案組卻還是沒有找到嫌疑人的蹤迹,專案組猜到,這件事已經鬧大,嫌疑人八成已經聽到了風聲,有意隐藏自己,既然這樣大海撈針的方式行不通,就得轉移思路,看看案件還有什麼沒有注意到的細節。
令人振奮的是,在專案組的細心分析之下,真的找出了嫌疑人的一絲破綻,而破案的關鍵就在于“趙全一”寫下的那一張收條。公安部筆迹鑒定的從業人員在觀察嫌疑人的筆迹時發現,人民币的“币”字按正常書寫應當是“巾”字上有一撇,而嫌疑人卻習慣性的将“巾”上的一撇寫作“人”,通過這個小細節,從業人員推測,嫌疑人應該幹過财會工作。與此同時,這張收條所用的紙張也是大有蹊跷,經過從業人員的檢驗,這張紙是進口紙,而在政府機關内,隻有外貿部使用的是這樣的紙,并且它們還經常拿這樣的紙做成便條本發給員工使用。
在得到這一重大線索後,專案組立馬趕赴外貿部,對外貿部的檔案進行地毯式排查,功夫不負有心人,專案組終于在外貿部的檔案中找到了“趙全一”這個名字,如大家所料,這個“趙全一”隻是個化名,而這份檔案所有人的真名,叫做王倬。
據檔案記載,這個王倬畢業于東北大學經濟系,1948年曾在北平特刑所做過會計兼收發員,1952年,進入外貿部。王倬會計的這個身份,很符合之前專案組對嫌疑人職業的推測,那麼王倬到底是不是大家要找的嫌疑人呢?
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暫時離開外貿部,将調查轉入暗處,然而,就在專案組準備撤離的時候,有一個男人攔下了他們。
這個男人名叫董林,是外貿部的員工,跟王倬在同一個辦公室上班,他向專案組舉報,王倬就是那個犯下頭号詐騙案的嫌疑人“趙全一”。他給出的理由有三點:
其一,當詐騙案的通緝令傳出後,有位同僚看到嫌犯有眼睛小這個特征,便順口調侃王倬:“你的眼睛好像也不算大啊!”,王倬平時性格内向,很少發脾氣,可那天聽到這話,卻在辦公室大發雷霆,指着同僚罵到:“胡說八道!你污蔑好人!”
其二,案發當天3月18日下午,王倬以帶母親去積水潭醫院看病為由,沒有來上班,并且當天下午機關裡隻有他一人請假。搜集到這條線索,專案組馬上去醫院查證,發現醫院内并沒有王倬和他母親的記錄。
根據專案組掌握到的證據,已經能夠确定,這起詐騙案的主謀就是王倬,但專案組懷疑他可能有同夥,是以決定先不實施抓捕,而是去他家附近蹲點監視。可等到專案組到了王倬家附近,卻發現大事不妙,王倬家煙囪裡傳來了陣陣黑煙,還伴随着刺鼻的焦油味道,專案組的從業人員一聞便猜到:王倬在燒錢!
看到這架勢,專案組認為也不必再等了,必須立即實施抓捕。4月4日零點,警察翻牆沖進王倬的屋内,逮捕了王倬,并在煤爐旁邊找到了還沒來得及被燒掉的19萬餘元人民币。
據王倬交代,他在機關見到同僚處理周總理的批示總是格外的迅速,便想到了借周總理身份騙錢,此後每次去聽報告,他就拿着一個小本去模仿報告廳上懸挂的周總理題字,久而久之,他的字竟模仿的惟妙惟肖。為了這個騙局,他還特意借了機關的鋼闆,又買了蠟紙,印泥等材料,自己偷偷學會了複刻總理辦公室的公章。
正是用這些假筆迹,假公章,王倬成功瞞過了總行從業人員,實施了詐騙。他拿到錢後,用自行車把兩麻袋現金馱回了家,但沒想到還沒來得及花,通緝令就下來了,抓捕嫌疑犯的聲音在北京傳得沸沸揚揚,王倬聽到風聲後,成日吓得魂不守舍。才做出了燒錢的舉動。
經審判,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詐騙罪判處王倬死刑。在這個案子了結後,周總理對此案進行了深刻的反思,作出訓示:機關裡不留負責人無論如何是不許可的,如果今後在發現哪一個機關不留一個部長,副部長在家主持工作,就要查究。
如今,我們有了監控,指紋等高科技手段,發生像王倬這樣的詐騙案是不可能的了,但是,我們要始終保持對經濟詐騙的防範心和警惕,永遠不要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