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一些人的口腹之欲
他們不惜铤而走險”
餐館裡的野生江團
2020年7月初,重慶警方接到舉報,稱有人使用電捕魚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被舉報進行非法捕撈的陳友(化名)在當地經營了一家餐館,當面問詢時,店家聲稱售賣的魚都是養殖的,但是當警方以食客身份打電話給飯店預定酒席,問有沒有野生江團魚的時候,店家卻給出了不同的說法。
2019年12月,農業農村部釋出第4号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長江上遊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産性捕撈。

經查,有開餐館的買家一次就從陳友手中購買了上百斤江團。開飯店的包某按照200元一斤的市價從陳友處購買了這100斤江團。經專家鑒定,從體形、體色來看,這些魚屬于在江河裡面自然生長的野生魚類。
在冰凍的死亡江團身上,水産專家發現了電擊的痕迹,由此判斷,捕魚者使用了法律明令禁止的電魚機,除此之外,捕魚者還曾使用過三層網。三層網又稱“絕戶網”,會将小的魚苗盡數捕撈。
懸崖邊上演生死時速
行動時,7個抓捕組在江邊通宵蹲守。2020年9月26日19:00,警方發現有幾個漁民駕駛漁船去捕撈,這次是陳友本人親自開車來接貨。
次日淩晨3:00,警方準備攔截陳友的車。陳友沒有停車,而是以100公裡/小時左右的速度逃跑。
幾個小組在陳友可能潛逃的地點守着,跟随陳友車輛的民警一直開了100多公裡,抵達重慶長壽境内,這也是陳友嶽父家在的地方。在陳友嶽父家的床底下,警方将其抓獲。
一路民警追趕陳友的同時,另一路人馬已經将非法捕撈漁船扣押,進行捕撈的6名嫌疑人被抓獲。
次日早晨,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在藏匿贓物的現場,警方找到了陳友藏在草叢裡的長江野生魚。據陳友交代,他們已經進行了20次非法捕撈,最多一次捕撈108斤魚。經了解,該團夥從2020年5月到被抓獲時,共非法捕撈1000多公斤魚,價值約20多萬元。
禁捕後的不同選擇
40歲的陳友曾經是個漁民,同時在江邊經營一家餐館,招牌就是長江魚。2020年1月重慶長江流域禁止捕魚,當地政府在2019年11月一次性補償了陳友20萬元,但靠水吃水慣了的他還是擔心生計問題。
主打野生長江魚的餐館在沒有野生魚的招牌後,生意也差了不少。在禁捕5個多月後,長江的生态好轉,江團這類受食客歡迎的魚漸漸多了起來,陳友發現長江木洞段的江團多,而且周邊人煙稀少,雖然江團早就實作了人工養殖,但是和野生相比價格差了10倍,他招呼了6個老夥計,選擇進行非法捕撈。
和陳友一樣,被他雇來打魚的6人也曾經是漁民,長江禁捕政策出台後,當地政府也都給了20萬補償。陳友等7人已經被重慶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提起公訴,收買贓物的7人則因涉嫌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被公訴。私下收購長江野生魚的餐館老闆被取保候審。
專家介紹,一些高科技捕魚“神器”,對魚類來說是滅頂之災。另外,在禁漁期使用像電、毒、炸等方式,無論有沒有漁獲物都應定罪。《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産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十年禁漁期内,長江流域各地政府采取大量措施解決漁民的生計問題。有的漁民在政府幫助下辦起了養豬場,有的漁民從捕魚人,變成護河員。年輕的漁民學習新技術,成功轉換行業,變成了水産養殖戶。位于重慶上遊的四川巴中實行禁捕以來,當地政府推廣當地傳統的稻田養魚技術,不少漁家樂也擴大成了多種經營的農家樂。
2021年是長江流域十年禁漁的第一年,如今,在長江中下遊不少江段,江豚聚集在一起嬉戲、索餌,還有紅嘴鷗在長江裡吃魚。類似場景頻現,證明生态環境改善已初見成效。
來源:CCTV今日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