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周頔 劉航

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 澎湃新聞記者 周頔 攝
10月2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世貿組織第八次對華貿易政策審議情況釋出會上,有媒體提問: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GDP的全球份額隻有4%,人均GDP隻有8700元;目前中國GDP全球占比達到了17.4%,人均GDP達到72000元。有成員認為,在綜合國力日益增長的背景之下,中國應該放棄在世貿組織享受發展中成員特殊與差别待遇。請問中方對此有何看法?
對此,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在中國共産黨堅強正确的上司下,中國政府帶領全國人民,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發揮制度優勢,順應世界大勢。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奮鬥和不懈努力,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确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綜合國力也日益提升。但是,也必須看到,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自身發展的任務還很重。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是世界上最大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中國作為一個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地位并沒有變化。
王受文表示,對于特殊與差别待遇的問題,WTO中有專門的規定,發展中成員在市場開放和遵守規則方面享受特殊與差别待遇,具體的權利和義務,還要通過談判來決定。根據世貿組織秘書處統計,現在WTO協定裡關于特殊與差别待遇的條款一共有155條,涉及增加貿易機會、保障成員利益、維護政策空間、過渡期、技術援助、給最不發達國家的特别靈活性等六個方面。比如,某個協定規定發達成員需要立即執行,發展中成員需要在五年内執行,發展中成員享有這樣的過渡期,這就是特殊與差别待遇。
有些成員認為,中國是不是應該放棄特殊與差别待遇?王受文表示,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的時候,就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權利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承擔力所能及的義務。是以,在加入的時候,實際上享受到的特殊與差别待遇,比其他發展中成員要少。加入世貿組織之後,也從未将特殊與差别待遇作為一個“擋箭牌”,實際上中方的立場和做法為世貿組織一些談判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比如說,世貿組織達成了《貿易便利化協定》,協定中就有特殊與差别待遇的條款。給大家舉一個例子,比如在協定規定,有一些C類措施,就是發展中成員隻有獲得發達成員給予的資助以後才能執行的措施,中方堅持自己完成,不需要别人的資助,這就是中國沒有要求享受特殊與差别待遇。
比如《貿易便利化協定》裡面還有一些B類措施,就是要有個過渡期才能執行的措施,開發中國家在過渡期後執行,發達國家需要立即執行。中國是個開發中國家,有一些措施可以在過渡期後實施,但中國不需要過渡期,立即執行,這樣的努力,就為《貿易便利化協定》的達成以及實施作出了貢獻。
在《資訊技術協定》擴圍談判中,中國就沒有要求特殊與差别待遇,作為一個開發中國家,根據權利和義務的平衡來這樣做,推動《資訊技術協定》擴圍談判取得了成功。中國還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内,在WTO中,在南南合作架構下,給一些最不發達國家提供支援和幫助。
王受文表示,以上案例都說明,在加入世貿組織以後達成的這些協定裡,中國享受的特殊與差别待遇也比較少,中國是根據權利和義務平衡來确定要不要享受特殊與差别待遇。在未來的談判中,作為負責任的大國和最大的開發中國家,仍然會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平衡,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的水準和能力,務實處理特殊與差别待遇,推動世貿組織改革,維護開發中國家的合法權益,捍衛多邊貿易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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