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為“國事”——
做父母已成“必修課”
■本報記者 任素梅
10月23日上午,丹陽市荊林學校報告廳,國家心理咨詢師、丹陽市家校共育志願服務團金牌組教師鞠秋紅作題為《教育孩子,首先不輸在家庭教育上》的講座,該校200多名學生家長聆聽。鞠秋紅以詳實的資料、典型的事例,闡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與此同時,家長們收到一則新聞推送“家長須依法帶娃”。講座結束後,他們紛紛表示,“這真是一場‘及時雨’。”
當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庭教育促進法》),該法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國家和社會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援和服務。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法,不僅明确家庭教育的定義、明确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責任等,還為廣大父母提出5個要求、6條指引,并貼心提出9種家庭教育方法。
“養不教,父之過。”在徐州市進階中學校長秦曉華看來,我國從古至今都非常重視家庭教育,但把家庭教育這個傳統“家事”上升為新時代重要“國事”,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尚屬首次。江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唐忠寶認為,長期以來,不少家長認為孩子是自己的,怎麼教育别人管不了。而《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台,對上述錯誤認知予以糾偏。
南京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兒童發展與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飛表示,家庭教育本質上是家庭私生活,家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具有較大的個體性。但是,促進家庭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家庭、社會、學校、政府等承擔起各自責任,需要各方在家庭教育事業發展過程中協同合作。是以,要通過立法進行促進與規範。
“依據《家庭教育促進法》,家長與孩子除了傳統意義上的親子關系之外,還具有新型的法律關系。”無錫市春城實驗國小學生家長李智勇認為,這是依法治國在家庭教育的展現。作為家長,應該樹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觀念,學習做合格父母。
對于不在父母身邊的留守兒童,以及父母雙方工作繁忙的雙職工家庭,如何“依法帶娃”“親自養育”?《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支援和服務。
“國家不要過度幹預,但要有一定的支援舉措。”王麗梅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她看來,《家庭教育促進法》對家庭教育目标作了清晰界定,家庭教育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做到這些,不能單純依靠哪一方,必須凝聚全社會的育人合力。
鹽城市日月路國小教師孫存英對此予以認同。她說,《家庭教育促進法》頒布後,家長們更呼喚全社會都來重視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不是一家“獨唱和獨舞”,而應是多家“合唱和群舞”。家長們期盼建立多部門協作的家庭教育服務體系,關愛留守兒童等群體,創造條件讓孩子和父母有更多的交流。
蘇州市吳江區青雲國小教師趙加春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出台後,學校的功能職責将擴大并延伸,教師的教育指導将更為立體、多元,教師成為家庭教育的“點燈者”。鎮江崇實女子中學校長祁剛表示,該校多年來實施“家長教育素質工程”,成效顯著。《家庭教育促進法》出台後,學校将繼續深化這一舉措,以“規範學生家長行為”為抓手,為家庭創設雙向、民主的交流平台。
此次出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還肩負着推進“雙減”的重任。該法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管理,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教育訓練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管道,推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在鹽城市鹽都區實驗國小校長王琴看來,《家庭教育促進法》多項規定呼應“雙減”要求,将推動家庭教育更好地發揮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協同育人作用。南京市金陵彙文學校教師王曉慶說,家庭教育缺位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家長把孩子完全交給學校,有的把孩子放在教育訓練機構。實際上,孩子的家庭教育應從父母開始。南通市通州區人大監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張進榮将“鑄根培源”視為家庭教育的重要職責。他認為,家庭教育重在對孩子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的培養,教育方式更多的是通過日常生活的潛移默化和父母的言傳身教。
“‘雙減’之後,孩子們在學校完成了作業,回家幹什麼?”鹽城市第一國小校長雷燕說,《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确家校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關鍵。“家長可以配合學校讓孩子至少做好3件事——運動、勞動、閱讀。如果能在這3件事上多發力,并堅持下去,一定能讓孩子擁有幸福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