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幸福生活應該是什麼樣的?
作家李筱懿曾經感慨道,在她四十歲之前,把幸福解讀為“有”:有錢,有車,有房,有事業。于是從那之後,她拼命尋找各種工作機會。直到40歲那年,她因為勞累過度病倒了,才突然明白,幸福是“無”:無憂、無慮、無病、無災。那時她醒悟了,生活中的“有”都是給别人看的,隻有“無”才是真正給自己的。

有多少人,一生都希望比身邊人過得更好,活給别人看,久而久之迷失了自己。真正的幸福,應該像《飛屋環遊記》裡所提到的那樣簡單:“不是大魚大肉,不是權傾朝野。幸福是每個微小的生活願望達成,想吃的時候有得吃,想被愛的時候有人愛你。”
别再讓人生太用力,三毛在《沙漠裡的盛世繁花》中寫道:“我相信,上天不給我的,無論我怎樣十指緊扣,它仍然會漏走,我相信上天給我的,無論我怎樣失手,我都會擁有。”走過半生,漸漸了解了那句話: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有時候,越是用力,越是把握不住,過度強求,最後都會失去。人生也是如此,與其耗盡所有追求完美結果,不如調整自己擁有完美心态。愛得太滿,物極必反;要得太多,失去的更多;留有餘地,才能圓滿。畢竟,幸福靠的不是抓得太緊,而是自我成全。
真正的聰明人,從不和自己較勁,不和他人比較,不和生活較真。不羨慕别人的生活,享受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就是人生的小确幸。知足,并非不思進取,而是看淡萬事。糊塗,并非愚昧無知,而是活得簡單。人生最高的境界正是這十二個字:難得糊塗、半醒半醉、知足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