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俊偉

摘要
何尊“宅茲中國”涉及的相關問題至今仍有待厘清。首先結合新資料并根據器物四面镂空扉棱、通體布滿紋飾等特征來看,何尊應屬西周康王時器而非成王。其次銘文中的“中國”存在武王所表達的與康王、何所了解的二種語境,而後者才是何尊“中國”的核心概念。再根據殷墟甲骨文分析“宅茲中國”的文法結構并對照傳世文獻,可确定“中國”是指王的居邑“王邑”,即洛陽地區的成周。西周早期曆經“中國”、新邑、成周名稱的變遷,反映出周室建立新中心的構想落實為具體王邑的動态發展過程。并且當時的宗周王邑亦被視為“中國”。“中國”的探讨展現出當時的王邑擁有不可撼動的中心地位,有助于探索殷周政治地理結構的原貌。
關鍵詞 中國;王邑;蔔辭;周康王;何尊
“中國”一詞是中國史研究中基礎且重要的概念,近年來更成為學界研究熱點。然而談到“中國”,首要解決的問題是“中國”一詞何時出現,本義為何?根據現有資料,“中國”一詞最早出現在西周青銅器“何尊”(或稱“何尊”)的銘文上,其所指空間範圍主要有三說:
一、指當時的洛邑,即後來的成周。唐蘭、馬承源及李學勤先生主此說。此說主要是将“中國”了解為“中心”,并結合傳世文獻周公、成王營建洛邑為成周的記載。
二、廣泛的區域概念。王冠英先生對照《尚書‧梓材》、《詩‧蕩》中“中國”的意義,判斷與何尊銘文的“中國”都是周初對殷屬有的中原地區的稱呼。何志虎、何振鵬先生亦有相似的看法。這是受到傳世文獻“中國”可解為“商國”的影響。
三、指洛邑以外的具體地點。王晖先生認為應區分武王選都與成王建都二件事,并說:“《逸周書‧度邑》中武王曾以‘居易無固’否定了在伊水洛水北岸建都的可能性。”提出何尊載武王“宅茲中國”所選的地點應在陽翟(約今河南禹州)。
上述歧異源于對傳世史料的運用與解讀不同。然而無論從史料的價值或同質性而言,出土文獻顯然比記載紛雜的傳世文獻更具說服力,但少見學者運用于何尊“中國”的研究上。是以,有必要以甲骨金文為中心,重新梳理何尊“中國”的意義并進一步探讨相關問題。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69">一、何尊銘文及器物年代</h1>
出現“中國”一詞的尊,銘文收于《殷周金文內建》編号6014。全文釋文如下:
參考唐蘭、馬承源先生的釋讀,銘文可譯為:
王初遷宅于成周,自天室對武王舉行祼祭。在四月丙戌日,王于京室诰訓同宗小子,說:“過去你的先人公氏輔佐文王,文王受此大命。武王既攻克大邑商,則敬告于天,說:‘我要居于中國,從這裡來治理人民。’嗚呼!你小子無知,看公氏有功勞于上天,達成使命,要恭敬地祭祀啊!”王謙恭的品德如天,教訓我這個不聰敏的人。王全部诰訓完後, 何被賞賜貝三十朋,用來做公寶貴的祭器。時為王的第五個祭祀年。
内容主要包含四個部分:一、王遷宅于成周與祭祀武王;二、何的先人公氏曾輔佐文王;三、武王克商後說要居于中國;四、王勉勵何能像其先人公氏,并加以賞賜。
至于何尊的年代,學者大多根據“唯王初遷宅于成周”一句,認定即傳世文獻記載周公、成王營洛邑為成周,而定為成王時期。但是“初遷宅”是否必然對應成王營居成周,未可遽定,且李學勤、王恩田及塗白奎先生均從銘文或器物形制指出成王說的沖突,認為何尊應屬康王時期。從器形來看,何尊呈大口筒狀,分三段式,腹微鼓,四面有镂空扉棱,從底部延伸至口沿外,扉棱間空隙較寬,通體布滿紋飾(見表一)。而能确定是成王時期的青銅尊有 尊、士卿尊、保尊、犅 尊等,均承襲殷商大口筒形尊的風格,腹飾夔紋,四面無镂空扉棱。康王時期的青銅尊尚無标準器。昭王時器則可分為二種:第一種與何尊基本相同,如作冊折尊與小子生尊,惟扉棱間空隙較窄,以及後者器腹兩側有象鼻形鋬;第二種延續成王時期的風格,如啟尊、遣尊,不過器體較寬,腹鼓的特征更明顯。
另外山西追繳的一批青銅器中,有二件稱為義尊和義方彜,器銘大緻相同,内容為周武王賞賜給義貝。其中義尊與何尊形制相近。韓炳華先生認為二器的局部帶有成王、昭王器的特征,但僅憑“認定從早”将義尊、方彜定為成王時期。實際上更接近義方彜形制的折方彜、令方彜均屬昭王器,則義尊、義方彜年代當晚至康、昭之世。
不僅如此,曹錦炎先生新收羅到二件青銅器影與器銘,稱為毳尊和毳卣。尊、卣銘文相同,内容極為重要:
由于毳尊、卣所記王五祀、四月丙戌及在成周舉行祼祭與何尊銘文完全一緻,是以曹錦炎先生認為二銘同指一事。其說合理,但将年代定為成王時期而未考慮器物形制,則有可商之處。首先毳尊與昭王時遣尊基本相同,惟器形顯略瘦高;毳卣同于扶風雲塘M20:7銅卣、作冊睘卣(《內建》5407),整體作垂腹狀,蓋鈕呈圈足形,以及提梁兩端作獸首。與毳尊、卣同類器物的年代,朱鳳瀚先生定為康王晚期至昭王,其中作冊睘卣據銘文知其不早于昭王十九年。而基本同銘的作冊睘卣、尊(《內建》5989)形成的組合也同于毳尊與毳卣。顯然從器物形制與組合而言,毳尊、卣更具備康、昭時期的特征。
根據上述,成王時期的青銅尊基本延續自殷商大口筒形尊,而何尊不但形制有異,與其同類相關的器物也沒有早于康王的例子。是以現有考古資料并不支援何尊成王時期說。考慮到何尊的扉棱與紋飾不如作冊折尊、小子生尊細密,與其同記一事的毳尊比起啟尊、遣尊更具早期瘦高的特征,宜将何尊年代定為康王時期。此外何尊、毳尊銘文開頭稱“王”,隻能是指時王即康王,追述先王史迹的可能性亦可排除。
表一 成、康、昭時期青銅尊形制比較表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07">二、釋“宅茲中國”</h1>
“中國”一詞無疑是何尊銘文最為重要的概念。而銘文内容實際反映出二種語境下的“中國”。首先是武王克商後說要“宅茲中國”,不過這段話出自康王引述,并由作器者何記錄。是以武王所說的“中國”與康王、何所認為的未必是一回事。王晖先生就認為武王選都與成王建都不能混為一談。加上“中國”一詞字面上為“中央區域”之意,其具體意義取決于說話者的語境,若康王引武王所言有其政治上的目的(如尋求居于成周的合法性),那麼雙方對“中國”的诠釋可能就有所不同。目前限于史料還無法斷定武王所說的“中國”具體位置,不過康王诰訓表達的想法,實際上才是何尊“中國”的核心概念,也是本文重點讨論的對象。
單就銘文本身,可看出“中國”與“成周”有一定關聯。何尊雖然提到武王欲“宅茲中國”,但傳世文獻均載武王克商後二、三年即去世,是以“宅茲中國”僅是一個未實行的構想。如果銘文開篇提及康王“遷宅于成周”的原因,是有意與武王“宅茲中國”作連結,則“中國”就可能是指成周。但是這種推論不但臆測成分較大,以往的研究也多根據傳世文獻記載。是以有必要運用出土文獻重新确定“中國”的意義。
探讨“宅茲中國”的“宅”“茲”二字文法結構,有助于确定“中國”的空間範圍與具體所指。西周金文“宅”字出現較少,主要作為人名(《內建》4201小臣宅簋)或居所(“厥宅邑卅又五”,《內建》4320宜侯夨簋),均與何尊銘文用法不同。“茲”字習見,即指稱詞“此”,不過金文多用于指稱器物。盡管周銘幫助有限,但何尊年代偏早,句法字義的使用應有來自殷商的影響。塗白奎先生也認為:“何尊與臣卿鼎雖為周器,……語言、文字的使用受商人影響的痕迹至為明顯。”殷商甲骨文即有宅、茲二字,提供了重要資料。
先看“宅茲”合稱的例子。《合集》14206正:“〔癸〕醜蔔,争貞:我宅茲邑,大□賓,帝若?三月。”其中“我宅茲邑”一句與何尊“餘其宅茲中國”語句幾乎相同,“我”與“餘”均為第一人稱,“宅茲邑”與“宅茲中國”的用法并無二緻。充分說明甲骨文可用于探讨何尊銘文的文法結構。
接着是宅、茲二字分别在甲骨文的用法。宅字相關内容如下:
除此之外,宅、茲二字還與王的居邑“王邑”有所聯系。如《合集》7859正:“洹弗乍(作)茲邑 (咎)?”蔔問洹水不會危害茲邑。由于殷商時期緊鄰洹水的考古遺存僅有安陽殷墟,董作賓、鐘柏生先生即認為蔔辭中的茲邑就是指商王邑殷墟。
傳世文獻亦有相關記載。《尚書‧盤庚上》:“既爰宅于茲,……天其永我命于茲新邑,紹複先王之大業,厎綏四方。”《盤庚中》:“乃有不吉不迪,……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于茲新邑。”記載盤庚遷殷之事。所謂“茲新邑”就是“這個新的王邑”。“天其永我命于茲新邑”一句,可對照《合集》14210正:“帝隹(唯)其冬(終)茲邑?”其中“帝”與周代文獻“天”的概念相似,“終”與“永我命”正好相反,但都涉及能否長久統治或居住,辭例幾乎相同。是以,《尚書‧盤庚》的茲新邑就與甲骨文茲邑同義,都是指當時的王邑。
在記載周人史事的文獻中,宅、茲也保留與王邑相關的内容。《詩‧文王有聲》:“考蔔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之。”“宅是鎬京”即“宅此鎬京”,指周武王遷居新邑鎬京。《尚書‧多士》:“今朕作大邑于茲洛,予惟四方罔攸賓。”是在洛邑營建“大邑”的内容。“大邑”在甲骨文也是商王邑的别稱,胡厚宣先生認為:“大邑者即他辭之大邑商或天邑商。……國之中央,王都之所在,今河南安陽其地也。”
從以上所說,宅、茲二字不僅與王邑有關,且内容多會提及商王或周王。這是因為對王而言,其所指稱之邑往往就是宅居的王邑。盡管宅、茲在文獻中還有與王邑無關的例子,但結合前面提到“中國”可能為成周,以及是一處具體的地點,加上文獻中宅、茲二字與王邑也有一定的關系,似乎都指向“中國”是指王邑的可能性。而且傳世文獻的“中國”正有王邑之意,《詩‧民勞》載:“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民亦勞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師,以綏四國。”比較可知“中國”相當于“京師”,故毛《傳》雲:“中國,京師也。四方,諸夏也。”《公羊傳‧桓公九年》載:“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是以“中國”即王所居邑。這種王邑與四方相對的例子,亦見于《詩‧殷武》:“商邑翼翼,四方之極。”毛《傳》雲:“商邑,京師也。”是以将何尊“中國”了解為王邑就有甲骨文與傳世文獻的依據。“宅茲中國”也就是“居此王邑”,王邑即周康王時期的成周。
至于成周所在,金文本身提供了相關資料:
以上内容《新收》1795靜方鼎提到王在宗周,指令師中與靜省南國,來年八月靜回來,卻向成周傳達消息,可判斷成周應在宗周與南國之間的區域;《內建》3950 叔簋是 叔在成周跟随王征楚荊;《內建》5419彔 卣提到淮夷内侵,王指令以成周師氏戍守于師;《內建》4323敔簋記南淮夷内侵,其中地名上洛、伊可能位于伊洛流域地區;《內建》4435虢仲盨蓋則是虢仲在成周與王南征南淮夷的内容。
可見成周位于宗周與南淮夷、楚荊之間的區域。宗周應在今陝西西安地區,然而發掘成果有限,具體地點有待厘清。南淮夷與楚荊分别位于淮水流域與今湖北地區。再排除周初齊、魯、衛、曾等封國的區域,則成周的位置應在今河南之地。雖然目前的考古發掘同樣不足以指出成周的具體位置,但洛陽考古的成果較為豐富,可将成周暫定于今河南洛陽地區。
圖二 成周、宗周位置示意圖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79">三、“中國”相關問題</h1>
以上厘清何尊“中國”為王邑之意,即位于洛陽地區的成周。但是關于“中國”的問題還不止如此。至少在“中國”的形成過程、宗周與“中國”的關系,以及殷周政治地理結構的原貌與轉變方面都要加以申說。
(一)從“中國”、新邑到成周
“中國”有一個從構想轉變至實體的過程。周武王于牧野戰勝商王帝辛後,以商為中心的政治地理結構就此崩解。從武王将殷商舊有的政治核心區分給帝辛之子武庚,封自己的弟弟管叔與蔡叔等人協助管理來看,他所說的“宅茲中國”并非在殷商舊地建立新王邑,而是有意另立一個新的政治中心。然而武王旋即殒命,其子成王即位,由武王弟周公攝政。周公之兄管、蔡二人對此有怨,與武庚聯手興兵,形成周室分裂與商室複燃的局面。最後以武庚等人失敗告終。接着周王室進一步控制殷商舊有勢力,除遷殷民外,原本的政治核心區轉封給武王之弟康侯。另外将帝辛庶兄微子啟封于較遠的宋,以續商祀。東方區域大緻平定後,成王、周公開始着手營建洛邑。
營建完的洛邑最初并非稱為成周。西周早期金文有“新邑”一詞:
公違省自東,才(在)新邑。《內建》2595臣卿鼎
癸卯,王來奠新邑。《內建》2682新邑鼎
丁巳,王才(在)新邑。《內建》5985 士卿尊
新邑意即建立之邑,且為王、公的活動範圍。《尚書》的諸多篇章提到成王、周公平亂後營建洛邑,也以新邑稱之。經對照可知金文新邑應指洛邑,即後來的成周。惟此稱呼使用至何時并不清楚。
新邑後稱成周。從名稱來看,周王室以族名“周”作為王邑名,與殷商王室稱其居地為“商”意義相同。而成周之稱則是為了與宗周作差別。從商、周對其居邑的命名模式,可推論成周與宗周對周王室而言都相當于王邑。
其次,宗周與成周都有宗廟。《內建》4271同簋:“王才(在)宗周,各于大廟。”大廟即宗廟。《內建》6016夨令方尊:“隹(唯)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甲申,明公用牲于京宮。乙酉,用牲于康宮。”盡管京宮與康宮的性質尚有争論,但視為成周的宗廟沒有太大問題。《左傳‧莊公二十八年》亦載:“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擁有宗廟的宗周與成周,均可視為王邑。
再從傳世文獻記載,宗周作為周王邑争議較小,成周則按《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載:“天子(周敬王)曰:‘……昔成王合諸侯,城成周,以為東都。’”以及《竹書紀年‧成王》:“甲子,周文公诰多士于成周,遂城東都。王如東都,諸侯來朝。”“東都”皆指王邑成周。是以,武王提出“宅茲中國”的構想,成王、周公營建洛邑為新邑,屬過渡性質的稱呼,最遲在康王确立成周之名,奠定其與宗周相同的王邑地位。
(二)宗周與“中國”
既然“中國”為王邑之意,并可指成周,則同為王邑的宗周有沒有可能也是“中國”?由于資料有限,目前隻能從間接記載探讨。《內建》260㝬鐘(宗周鐘)銘文提到周厲王率軍平定南方,之後“南屍(夷)、東屍(夷)俱見,廿又六邦。”厲王是以“乍(作)宗周寶鐘”,并祈求先王賜福子孫,使“㝬其萬年,畯保四或(國)。”銘文内容揭示厲王做此器的最終目的,是希望自己(㝬為周厲王名)乃至子孫能長保四國。其中周王相當于“中心”與“四國”相對。這種以王為中心的思想在文獻中很常見。值得注意的是,“宗周寶鐘”之名顯示作器者周王應位于宗周,或者此器将用于宗周的宗廟。那就可以進一步推論,器物存在的地理空間“宗周”與周王應同屬于“中心”。則與四國相對的宗周就相當于“中國”。
圖三 《內建》260㝬鐘(宗周鐘)
另外《尚書‧多方》亦載:“王來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爾四國多方,惟爾殷侯尹民。’”提到成王自奄回到宗周,周公代為傳達成王對四國多方的诰令。此處宗周作為周王号令“四國”所在的地理空間,同樣可視為“中國”。如果以上所說不誤,說明對周王室而言宗周與成周都是“中國”。
如此又衍生出一個有趣的問題:周王室存在成周與宗周兩個“中國”,是否會造成政治區域劃分的混亂?這個疑問雖然沒有直接答案,但可從西周軍制的角度管窺一二。《內建》4238小臣 簋提到:“白(伯)懋父厶(以)殷八 (師)征東屍(夷)。”以及《內建》2833禹鼎銘文:“王乃命西六(師)、殷八(師),曰:“ (撲)伐噩侯(馭)方,勿遺壽幼。”都是率領西六師與殷八師征伐的内容。一般認為西六師肩負宗周的防衛,得名于周王室認為自己的根據地處于殷商西土;殷八師則負責戍守成周,是由殷人組成或地處殷地得名。《內建》9728曶壺蓋又有“成周八師”之稱,被認為是殷八師的别名。宗周軍隊稱“西”顯然是相對于殷或成周所在的地域而言。是以宗周與成周雖然都是“中國”,但在需要嚴格劃分區域時會以成周為中心。
(三)從“中國”看殷周政治地理結構的原貌及其轉變
“中國”一詞無疑對周王室有着特殊意義。而此一思想乃是承襲殷商而來。例如前面談到周王室以族名為王邑名,源于殷商王室稱其居邑為商。而以成周、宗周為“中國”亦來自殷商以商為中心,是以蔔辭又見商稱為“中商”。傳世文獻亦保留不少王邑作為四方中心的例子。說明殷周時期“中國”——即王邑不可動搖的中心地位,并展現出與四方相對的政治地理結構。
這種觀念的産生,與當時較為松散的統治結構有必然關系。貝冢茂樹先生認為殷商是“都市國家”(City-state,又譯為“城邦”),商王能直接統治的地區還是以殷墟為主。王玉哲先生也有同樣看法。杜正勝先生提出西周、春秋時期,一個“國”統領四周的郊野及名義上管轄的一些大都小邑,便構成中國古代的“城邦”,所謂“國”隻是城郭之内的範圍。趙世超先生也說西周國野制的“國”相當于“點”,而“野”則是居地以外的“面”。 顯示殷周王室以點控制面的統治模式與政治地理觀念的一緻性。
不過部分學者根據傳世文獻的記載,如《詩‧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邦畿千裡,維民所止。”《周禮‧夏官司馬》:“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裡曰王畿。”認為殷周王室存在以“面”構成的中心區域“千裡王畿”,并套用到甲骨金文“商”“周”的概念中。對此王冠英先生指出:
由于甲骨、金文尚未發現畿字,殷人有無畿的概念,不清楚。即使有,按照《周禮‧大司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注:“故書畿為近”,《詩‧邶風‧谷風》“不遠伊迩,薄送我畿”。毛傳:“畿,門内也”,不過是殷都大邑商周圍的郊牧之地。
王健先生也認為,傳統所說的王畿觀念是曆代經學家将邦畿、内外服與五服、五等爵等勉強糅和在一起的結果,并不符合商周政治地理結構。這些意見揭示“千裡王畿”未必符合殷周曆史實情,況且“王畿”的意義還有待厘清。是以,何尊“中國”意義的探讨有助于還原殷周政治地理結構的原貌。
盡管“中國”意義非凡,但西周金文除了何尊以外再無出現“中國”一詞。究其原因,何尊的“中國”是一個構想,“中國”建立後的正式名稱為成周,對周王室而言無論是成周或宗周本身就代表着“中國”,是以不再需要強調“中國”一詞。這與殷商王室以“商”為四方中心的意義相同。
随着周王室傾頹,“中國”一詞才又大量出現。王爾敏先生曾統計先秦典籍出現的“中國”,其意義約有京師、國境之内、諸夏之領域、中等之國與中央之國五種。其中作為諸夏之領域比例最高,占83%,京師之意僅占5%。可見春秋戰國時期(先秦典籍年代大多屬此)“中國”用為本義的京師已屬罕見。“中國”從較小的地域範圍轉為廣泛區域,且帶有文化概念的原因,應與當時的政治局勢有關。
衆所皆知,周王室傳至幽王,與戎人、申人産生沖突,最後兵敗身死,宗周也被攻陷。此後王室東遷,“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為春秋戰國時期。彼時周王室建構的“中國”不複存在,但諸侯稱霸争雄也無法取代周王室的地位,形成“中國”概念各自表述的特殊現象,并用于與“四夷”差別。平勢隆郎先生即認為:“戰國時代中國的範圍視各書籍而異。因為‘中國’一詞是戰國時代諸國視自己的立場而使用的辭彙。”甘懷真先生也同意“中國”的政治論述在戰國中期是一個重要議題。此外,“郡縣制”的發展使各國君王的直轄區擴大,往日以“王邑”為“中國”的概念已不符合當時的政治結構,這也可能是各國論述的“中國”空間擴大化的原因之一。總而言之,“中國”的意義在不同曆史背景中有所差別,在西周專指“王邑”,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為了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天下秩序,就對舊有的“中國”一詞添加了新的内涵及論述。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80">結論</h1>
何尊“中國”的研究一向不僅是單一學科與角度的獨唱。過去判斷尊的年代是根據銘文與傳世文獻的對照,然而現有考古資料無法與之相合,說明傳統成王說并非定論。就銘文内容言,“中國”的意義也不是僅靠這二字的考釋或參考傳世文獻就能解決。它涉及整篇銘文的内容、出自何人之口與“宅茲中國”的語句結構等,凡此均不能離開當時的語境與曆史背景。對此出土資料不但提供了引路石,更進一步明晰“中國”——即王邑對西周政治地理結構的重要意義與動态發展過程。
(參考文獻略,如需了解相關資料請查閱原文)
本文原載于《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1期,第156─164頁,
作者江俊偉(1985—),台灣宜蘭人,中山大學博雅學院博士後、特聘副研究員。
如需引用或轉載,務請查閱原文并說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