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早8時許
齊齊哈爾市拜泉縣警察局
接到國富鎮居民報案稱
在去國富鎮通肯村
與通肯河交界處看林時
發現水泥道往南有一台計程車
車内沒有人
雪地上沒看見車轍印
感覺情況可疑

接到報警後,拜泉縣警察局刑偵、刑技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現場位于拜泉縣國富鎮通肯村二屯與石泉鎮馬家店交界處,計程車内有血迹。經查詢該計程車主叫王某(男,拜泉縣三道鎮人,文中王某為化名),民警迅速與其夫妻張某取得聯系。
經詢問,其妻子張某稱:11月24日早上7點多兩人分開,在下午4點的時候,其在拜泉縣正街南五道街看到王某的計程車從身邊經過。
晚上7點多的時候
發現丈夫王某未回家吃飯
其微信、電話均無聯系
晚上9時許,王某發微信稱:“我出事了撞人了,周圍沒人也沒監控我跑了,現在在樹帶裡待着呢,我得出去躲幾天去,車我藏起來了,誰要問我就說着急出門了,先别聯系我,到時候我聯系你。”之後,王某一直處于失聯狀态。
通過調查發現,該計程車于11月24日17時許搭載兩名乘客,由拜泉縣東門出城駛往國富鎮方向,于11月24日18時許經過國富鎮強勝村,于18時22分許經過國富鎮自強村。
根據當時情況分析
該車被棄于荒郊野外
車内有大面積滴落、擦蹭血迹
且車主王某已失聯數日
遇害的可能性極大
拜泉縣警察局立即将案情上報市局,市局迅速組織精幹警力趕赴案發地,開展偵破工作。經大量工作,确定了11月24日在拜泉縣客運站附近乘坐王某計程車的兩名乘客有重大嫌疑。經分析研判,确定了兩名乘客的身份資訊為鄭某明、冀某軍,通過工作發現,兩人于11月24日晚到北安市通北鎮,11月25日于哈爾濱乘2158次列車到達北京。
28日當晚,拜泉縣局派出追捕組趕赴北京市開展工作,在省公安廳、市局和北京警方的大力支援下,于11月29日16時50分在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鎮西海洪村村内公路上将冀某軍(男,漢族,26歲,内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商都縣人)抓獲;于11月29日8時40分許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鎮上上城小區C2棟一單元1502室将鄭某明(男,漢族,29歲,拜泉縣國富鎮人)抓獲;兩名嫌疑人于11月30日晚被押解回拜泉縣警察局。
經突擊審訊,犯罪嫌疑人鄭某明、犯罪嫌疑人冀某軍分别對搶劫被害人王某900餘元并殺死王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為掩蓋犯罪事實,用被害人王某手機向其妻子張某發微信稱“撞人了要出去躲兩天”。
12月1日
在兩名嫌疑人的指認下
偵查員在拜泉縣
國富鎮通肯村程老好屯
後二節地樟松樹帶東頭附近
找到被害人王某的屍體
目前
兩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