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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内向社會釋出資訊

青海: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内向社會釋出資訊

圖為青海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陸甯安進行預案解讀。 陳諾 攝

中新網西甯10月14日電 (記者 孫睿)記者14日從青海省應急管理廳舉行的《青海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宣貫教育訓練會上獲悉,發生特别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青海省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過省内主流媒體向社會釋出簡要資訊,最遲要在5小時内釋出權威資訊。

青海省深居内陸,遠離海洋,雖然處于暖溫帶緯度,但由于受高原地形阻隔,是受地震、暴雨、雪災、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幹旱等自然災害影響較嚴重的地區,且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全省地勢總體呈西高東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态勢,西部海拔高峻,向東傾斜,呈梯形下降,東部地區為青藏高原向黃土高原過渡地帶,地域遼闊、地形複雜,地貌多樣、山大溝深,人口居住零散、跨度大,森林草原、江河湖泊等自然資源豐富;民族宗教特點突出;如遇突發應急救援事件,處置難度較大。

青海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陸甯安介紹,修訂後的預案對事件分類分級和響應分級進行明确,對應急預案體系進行了說明,明确了應急預案支撐性檔案;對省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省級專項指揮機制、市(州)、縣(區、市、行委)組織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和專家組進行了規範,強化部門協同和屬地管理責任;對風險防控、監測與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置、恢複與重建、資訊釋出與輿論引導等内容進行了規範;對人力資源、财力保障、物資保障、科技支撐等内容進行了規範;對預案編制、審批與銜接、演練、評估與修訂、宣傳和教育訓練、責任與獎懲等進行了規定;對總體預案的管理、評審、修訂工作進行了規定,明确由省應急管理廳起草《總體預案》,報省人民政府準許後組織實施;對突發事件分級标準、分級響應啟動結束程式、應急預案體系架構圖、專項指揮機構及主要牽頭部門、應急保障工作牽頭部門和配合支援部門、部門應急預案制修訂責任目錄、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架構圖和相應職責、應急工作流程示意圖、術語與定義等進行了規範。

同時,在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立即如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30分鐘内電話報告初步情況,1小時内書面報告情況,因特殊情況難以在1小時内書面報告的,要提前口頭報告并簡要說明原因,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發生特别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省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過省内主流媒體向社會釋出簡要資訊,最遲要在5小時内釋出權威資訊,随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防範措施等,最遲應當在24小時内舉行新聞釋出會,根據突發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陸甯安表示,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複雜的系統性工程,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推動形成“上下一盤棋”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新格局,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系統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