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身體條件上有天然的劣勢,不是一般的運動可以彌補的。是以社會上的男人對女性的家暴極其敏感,容忍度幾乎為零,是以總是批評男人的缺點。同樣,女人打男人,也很容易被忽視,這也展現了女人的嬌軀和柔軟的特點。

但在面對男性的暴力時,很多女性因為恐慌而采取反抗,但這種無用的反抗有時會增加受傷甚至喪失生命的機率。但是在微網誌上看到一個女人的做法,不僅讓人佩服她的冷靜和智慧,也最大限度的保證了自己當時的安全,甚至在後來采取措施恢複自己的合法權益。
陳燕(化名)嫁給丈夫後,一直上夜班,大部分時間都是睡着了才回來,早就習慣了陳燕,同一天半夜聽到有人回來,然後門就開了。陳燕沒有多想繼續睡覺,認為她仍然是她的丈夫。
這個男人進來後,他和陳燕有了關系。後來,陳燕順手打開台燈,發現他身邊的這個男人根本不是丈夫,而是一個他從未見過的陌生人。
那時,除了陳燕,家裡還有他們的女兒。陳燕立即冷靜下來,既沒有喊叫也沒有反抗,而是禮貌地看着這個陌生人。陌生男人看到陳燕第一時間沒有反抗,放棄了傷害她的念頭。面後,他隻向陳燕,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給對方加微信,陳燕也巧妙地同意加對方好友。
該男子滿意離開後,陳燕立即報警,警方通過微信迅速找到該男子。然而,該男子說,陳燕并沒有抵制整個過程,認為她是“完全自願”行事的,并認為她是無辜的,但證據确鑿,他沒有必要為此辯護。
該男子的行為無疑是非法的,而且在陳燕發現後,他很可能會繼續傷害陳燕甚至她的女兒。然而,陳燕并沒有反抗,而是選擇以最大的耐心和毅力來順從和平息這個人躁動的心,這樣他就不會再傷害别人了。
也許這種陳燕讓男人感到驚訝,是以他們想到了加微信,陳燕毫不猶豫地加了微信,是以她判斷自己肯定不會反抗,然後她可以為所欲為,但她沒想到陳燕不是待宰的羔羊,最終讓男人繩之以法。
事實上,這樣的事情在社會上經常發生,但結果是不同的。哈爾濱的翁女士被迫與一個陌生男人發生性關系。翁女士立即反抗,被一名陌生男子殘忍殺害。同時,她還殺害了後來回家的翁女士的父母。但是,這個奇怪的男人其實還不到18歲。他是這樣一個未成年的少年。成年女性不是對手。後來少年一直說:“隻要她不反抗,我就不殺她。”。前不久,我還在知乎看了一個文章,一個女孩練了8年散打和跆拳道,甚至獲得了很多獎項。她覺得自己很厲害。有一次她看到一個小混混在學校邊上欺負一個女同學,她馬上用正義感制止了她。然而她被小混混踢到地上,被打得鼻青臉腫。最後,滿意地離開了。之後,女孩拒絕再練跆拳道。
雖然這并不是說練跆拳道沒用,但毫無疑問,男女體能差距巨大。像女生一樣練了很多年的女人不是男人的對手,更不是普通女人的對手。
是以,有危險的時候,女生選擇短期服從是最好的辦法,這樣可以減少最大的二次傷害,最後會有法律來幫助你。
另外,女生也要記住幾點:
第一,一個人住的時候鎖門,不要讓陌生人知道你一直一個人住。
例如,在陳燕,很明顯一個陌生男人知道她的丈夫經常上夜班,而陳燕經常一個人呆在家裡,也許是在一些随意的談話中。是以要加強防範意識,時刻制造屋裡人多的假象,或者鎖門鎖鍊,不打擾,但要保證安全。
第二,盡量少走危險和陌生的路,不要給壞人機會。
極少數人走過的路,為壞人動歪腦筋提供了便利,而女人則要盡量避免走這樣的夜路,或者說如果去了,一定要有熟人陪同,不要給壞人機會。
第三,遇到麻煩不要慌,冷靜對待
陳燕行為為所有女性提供了一種思考方式。既然已經發生了,他們必須冷靜下來,不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孩子。是以,當危險還在的時候,一定要永遠不要反抗,讓對方暴怒,服從對方的指令。同時要盡可能掌握對方的資訊,為後續報警提供證據。
作為一個女人,在維護自己利益的時候,身體的抵抗力不如智慧。也許有一種方式可以決定她自己的生死和她最愛的人的安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罪人而失去她的幸福生活。要知道事後會有法律來懲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