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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地區基督教發展曆史

随着19世紀西學東漸的浪潮,基督教作為西方文化的重要部分,也開始大量流向中國。尤其是廣東地區等沿海地帶,處于風口浪尖的開放前沿。縱觀基督教在潮汕地區的發展曆程,大緻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起源于1848—1860年。受巴色會(The Basel German Evangelical Missionary Society)的派遣,德國傳教士黎力基( Rudolf Lechler 1824-1908)開始在潮汕澄海鹽竈一帶傳教,開啟了基督教在潮汕地區傳播的序幕。以黎力基為代表的傳教士們在潮汕一帶探訪超過200多個城市和鄉村,但由于中國傳統文化根深蒂固,文化排斥力量強。傳教士們多次遭受地域文化保守主義者的驅逐,傳道工作進行得非常艱難。直至1860年汕頭正式開埠後,潮汕地區基督教的整體傳教環境有所放寬,且與國内其他地區相比,胡衛清曾在文中表示“應當承認潮汕地區的民教關系還是比較寬松的。”

  第二階段是20世紀初到改革開放前。1901—1920年期間,經過基督教的早期傳播,有資料顯示,在此期間潮汕地區平均每萬人中有受餐信徒約22.4人,基督教傳播幅度為廣東省第二大。到新中國成立前夕,基督教共有3個外國教派(即長老會、浸信會、安息日會)傳入潮汕地區;3個中國教派(即基督徒聚會處、真耶稣教會、中華真耶稣教會)及2個汕頭教徒建立的堂會(新中華基督教會和客語禮拜堂)在潮汕布道;長老會宗和浸信會宗等的組織遍布了潮汕各地,傳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此外教會結合教育傳教和醫學傳教方式,承辦了諸多學校、醫院及其他文化事業。會友與堂會的數量逐漸增加,基督教的傳教規模擴大。汕頭市解放後,潮汕地區各教會基本上仍保持着正常的宗教活動。20世紀50年代初期,教會參加抗美援朝等愛國主義性質的遊行,并聯合組織進行了“三自”愛國教育等活動。随後汕頭市教會宣布脫離外國差會的控制,要求教會的活動和事務均由中國牧師自己負責,并于1957年成立了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基督教逐漸進行本土化發展。

  第三階段為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随着撥亂反正的全面展開,宗教政策得以正确落實,為基督教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各地教堂陸續恢複禮拜。至1987年,最早建立禮拜堂的汕頭市信徒人數增長為6萬多,教會和牧師的數量也有明顯的增加。20世紀80年代,基督教“三自會”共有24人在為“四化”建設服務交流會上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改革開放後,潮汕地區基督教會先後接待了外國基督教友人,并多次邀請香港教會人士來汕頭進行通路,并與潮汕基督教會進行聖樂交流活動。潮汕地區基督教發展的廣度和深度正在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