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金财(資料圖)
作者 柳金财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針對日前民進黨“憲改”小組确立六大“憲改”方向,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鄭重表示,大陸當局高度關注有關動向,堅決反對降低門檻“為謀獨打開友善之門、夾帶偷渡謀獨議題”等任何形式的“修憲謀獨”行徑。從台灣地區上司人蔡英文提出“鄰國論”到“兩國論”,不僅是大打“兩國論”擦邊球,甚至也是倡議“更新版兩國論”,一再觸及大陸對台政策底限,迫使兩岸面臨攤牌之困境。
蔡英文在“雙十”演講中提出“四個堅持”引發諸多争論。蔡英文同時呼籲兩岸進行“對話”,然而若是先前其所謂 “維持現狀”主張,已被大陸視為“未完成答卷”;現今倡議“兩國論”及公開拒絕“九二共識”,實則拒絕任何統一選項。确實而論,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系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别之規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台灣地區: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二、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從“憲法”及兩岸關系條例檢視,兩岸關系性質及定位屬于 “一國兩區”。
蔡英文将兩岸并列,兩者互不隸屬,進行政治性定位。若是在“修憲”過程及修訂“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中納入此一定位,此将成為法律地位,不僅挑動兩岸關系敏感神經,也觸及 “國家定位”問題。
從1991年民進黨通過“公投台獨黨綱”揭橥“基于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檢視,蔡英文所提“兩國論”不是“一中一台”,而是傾向“兩個中國”。其所提“兩個中國”也非“分裂國家”中 “一中兩國”,不預設 “國家同一性”及以國家統一為預設目标。
1996年5月10日,民進黨年青世代聯合發動100多人連署,公布“台灣獨立運動的新世代綱領”,作為團結鞏固台灣現狀的新政治論述。綱領第五條:“台灣獨立,不一定以‘台灣’為國家的名稱。國号、國旗、國歌的變更,不是‘台獨’運動的主要目的。”至此“台灣獨立”概念跳脫傳統國号國旗國歌等象征性政治圖騰改變。綱領訴求是“台灣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跳脫傳統“台獨”理論所提“台灣地位未定論”立論基礎,并不以“台灣正名運動”作為“法理獨立”之依歸。
蔡英文所倡議“更新版兩國論”比較是源自“台灣前途決議文”,1999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宣稱,台灣“事實上”已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于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曆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态”;“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是以,蔡英文所揭示“兩國論”正是融合李登輝所倡議“特殊的國與國關系”,及“台灣前途決議文”所明列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而普遍民進黨人士也解讀這 “既是曆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态”。民進黨對于台灣未來前途主張,已從既往“台獨黨”轉換成 “華獨黨”,在維持“憲法”的架構下,其實是“形式上”維持一中的架構,而“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明載在政治上定位為“兩個中國”。盡管“憲法”上仍有“統一”目标及取向,但實際兩岸政策取向并無“統一”意涵。
民進黨當局有關“統一”取向政策已被束之高閣,成為一種“純粹型意識型态”,而非“實踐型意識型态”。民進黨當局深知目前在“雙十”重要節慶上宣稱“互不隸屬”,隻能是政治上公開倡議,并非法律上定位。若是在“憲法”增修條文删除“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及在“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删除“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當抛棄“一國兩區”定位,轉換成 “中華民國”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列,勢将抵觸大陸《反分裂國家法》所設定底限。
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辛亥革命110年紀念會上,公開宣示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顯見,“融合漸統”仍是大陸對台政策主旋律;然而,面對“台獨”勢力,習近平抨擊“台獨分裂是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是民族複興的嚴重隐患”。重申“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内政,不容任何外來幹涉。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此次蔡英文所公開倡議 “兩國論”,基本上大陸已定調是“赤裸裸兩國論”。
從《反分裂國家法》角度檢視之,大陸采取“非和平方式”的三條紅線,包括:“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将會導緻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蔡英文在政治上倡議“兩國論”,一旦在“憲法”及法律制定或修改上納入“兩國論”定位,恐造成台灣安全明顯而立即危險。為政者當謹言慎行, “一言興邦、一言喪邦”,豈能漠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