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市民陳先生報案的時候稱,遭人詐騙80萬元。而讓警方瞠目結舌的是,随着調查的深入,他們發現,陳先生被騙的不是80萬元,而是近1700萬元!
這裡頭,究竟有着怎樣的難言之隐?一個持續二十餘年的驚天騙局漸漸浮出水面,而這個騙局最大的幫兇以及他寫的一摞厚厚的日記也一并展現在人前……
“回報4個億”,欲分“千億民族資産”一杯羹
“該不會是冤枉了老林吧?沒準過幾天他就出來了,繼續幫大家搞錢……”報案後,陳先生一直在懊惱當中,直到2020年7月新吳區檢察院對林志清準許逮捕,陳先生這才死了心。
這場曠日持久的“解凍民族資産”大戲終于落下帷幕。
陳先生是無錫當地的一家房産企業負責人,2012年間,經朋友李霞介紹,陳先生認識了王甯和林志清。在他的辦公室,林志清表示,自己手上有個“國家大項目”,投資回報率很高,不過目前缺少資金,希望能得到的陳先生支援運轉項目,并許諾巨額回報。
這個項目,就是“解凍民族資産”。林志清自稱是東北某省宣傳部副部長,“爺爺以前是僞滿洲國皇帝溥儀的侍衛長”,後來在香港做生意賺了一大筆錢,大概有1400億人民币左右,爺爺去世後他想将這筆遺産轉到國内,但被國家相關部門暫扣,需要資金打點關系解凍。“事成後,将回報陳先生4億元資金。”
其時恰逢陳先生的一個項目投資失利,急需新項目來彌補損失,加之朋友李霞和王甯都表示投入了大筆資金,李霞原系金融系統的高管人員,王甯時任南京一家建築公司的副總經理,二人言之鑿鑿,陳先生覺得這個項目有投資前景,可以彌補之前的損失,于是相信了林志清的說法。
從2012年開始,第一次,林志清攜帶一箱“古玉”,表示要以此為抵押向陳先生借款一百萬元用以打點關系,後又以“解凍資産”需要到國家相關部委打點為由,以“借款”、“投資”等名義向陳先生索要人民币近1700萬元。
八年間,陳先生不僅沒有收到絲毫回報,反而“惹”來幾樁官司,導緻自己背負了幾百萬元的債務。
每當陳先生詢問回報何時能到手的時候,林志清和王甯都說“快了快了,資金解凍已經到了國家某某部門”“已經和某某上司人說好了,就差簽字了”……讓陳先生覺得有盼頭,就一直通過網上銀行、微信轉賬給他們。
除了陳先生之外,支援林志清“解凍民族資産”大業的還有無錫的丁先生、周先生等人。2009年,丁先生經李霞介紹,通過銀行卡轉賬,前前後後轉賬280餘萬元給林志清等人。林志清還和他簽了一份承諾協定,承諾資金解凍後,将投資5000萬元給丁先生公司項目。
而在與丁先生的交往中,林志清自稱為大學教授,其在香港當記者期間有價值幾百億美元的資産被當機,丁先生信以為真,從2000年開始十餘年間“投資”數百萬元,期望能從“千億民族資産解凍”項目中分得一杯羹。
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一直到2014年丁先生去世,都沒有見到一分錢的回報。
2019年9月開始,陳先生幾乎每周都要找林志清、王甯、李霞等人,然而,“馬上到賬”的資金總是徒生變故,承諾豐厚的“回報”遲遲不見蹤影。2020年5月,忍無可忍的陳先生在子女的勸說下選擇報了案。
他們不知道,這場 “千億民族資産解凍”注定不會有結果。
“知道我是誰嗎?你們攤上大事了!”
接到陳先生的報案後,新吳警方将林志清、王甯等人抓獲歸案。
“知道我是誰嗎?你們攤上大事了!”抓捕現場,林志清斜睨着辦案人員,一席話令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滿清皇族後裔”“省委宣傳部長”“大學教授”“香港記者”……眼前這個看着貌不驚人、衣着樸素簡單的瘦弱老人,究竟是何方神聖?
随着案件的進一步偵查,一個以林志清為首的“解凍民族資産”特大詐騙案件浮出水面。
林志清,男,1953年出生于一個普通農民家庭。1972年中專畢業後留校任教,1982年被調至某省委宣傳部下屬一家雜志社任編輯,1992年南下深圳一家新聞媒體任職,1997年辭職下海經商至今。
1998年,林志清認識了改變他命運的一個“大人物”,那人向他描畫了一樁“驚世偉業”,許諾了一個錦繡前程。
由于做生意需要資金,林志清經一位房産公司老闆介紹,認識了“金總”,一個據稱“手眼通天”、能量很大的女人,自稱認識國家上司人,在北京、上海做生意賺了很多錢。
在上海一家五星級豪華大酒店裡,金總透露了自己的“秘密”:她身份“特殊”,現在遇到了麻煩,賬戶裡的錢由于違反了政策被當機,急需得力人手幫忙,不然像林志清這樣的人也不可能有機會認識她。
金總說這筆錢有500億,希望林志清能出錢出力幫她籌錢打點關系,一旦自己資産解凍成功将會拿出200億給他作為報酬。
起初林志清有些懷疑,他通過自己的人脈打聽,獲悉金總“确實很有錢,但有無當機資金未知”,他甚至還偷偷跟蹤過金總,發現她“确實經常進出某些高端場所”。
林志清信以為真,決定放棄自己的事業協助金總,幫她籌款并将資金解凍。
此後二十餘載,林志清抛家棄子,舍卻苦心經營的事業,心甘情願淪為他人棋子,坑蒙拐騙無所不用之極,演繹着“多面人”的荒唐人生,最終身陷囹圄。
據林志清自己供述,從1998年開始至今,他給金總籌借了将近5000萬元,其中包括自己的全部積蓄,以及向他人借款、非法集資甚至借貸的民間高利貸等。
巨額資金源源不斷的流向金總的賬戶,供她“打點關系”解凍資産。林志清虛構身份,向每一位“借款人”承諾,許以百倍重利,将衆人拴在自己的“瘋狂馬車”上,期間不斷有人加入,不斷有人退出,還有更多人被他裹挾着一路向前。
這些人當中,有房産老總、金融高管、私營業主……大多是社會精英成功人士。如果說一開始遭受蒙蔽上當受騙,那麼投入多年不見回報,一直到案發後,他們為何還對“解凍民族資産”這樣的騙局深信不疑?
王甯、李霞等人表示,之是以堅信這項“解凍民族資産”大業,除了林志清許諾的巨額回報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林志清的人品保證。他看起來誠實可靠,做事值得信任,勤儉節約,沒有不良嗜好,盡管經手大幾千萬的資金,卻和大家一起吃便當,抽着幾塊錢一包的香煙。
林志清的女兒小麗也證明了這種看法。她說父親自從跟着金總做事之後,經濟狀況越來越差,與家人關系生疏,連自己結婚、爺爺去世這樣的大事都沒回來,每次聯系都是找她借錢,衣着很寒酸,仿佛“走火入了魔”。
這樣的人,怎麼會是騙子呢?
随身攜帶農藥,神秘的“金總”究竟是誰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林志清說,“我其實也有些懷疑金總所說的500億資産被當機并且找了各級上司打點關系是拖延的一種說辭,但是我甯願相信這是真的。”他表示籌借來的錢款全都給了金總用來解凍資産,自己從未謀取任何私利。
那麼,這個神秘的“金總”究竟是林志清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杜撰出來的“大人物”,還是确有其人?
根據林志清的供述,“金總”真名金瑞芬,六十歲左右,上海人,“走路一瘸一拐”。
随着偵查的進一步深入,公安機關發現,自2000年開始,林志清确實持續不斷向一個名叫金瑞芬的人的銀行賬戶轉款。金瑞芬是本案的關鍵人物,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金某芳的歸案之路竟然如此驚險漫長。
“你是金瑞芬嗎?我們是……”2020年8月,上海某小區,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好不容易敲開了一戶人家大門,還沒來及介紹完自己的身份,隻見對方迅速從口袋掏出一個黑色小瓶子,揭開蓋子一飲而盡,随即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抽搐不已,随後被120緊急送往醫院ICU搶救。所幸因搶救及時,金瑞芬無生命危險。
經檢測,黑色小瓶子裡為劇毒農藥。
随着身體好轉,金瑞芬轉移到普通病房後,面對公安機關的訊問,她要麼三緘其口,要麼閃爍其詞。公安機關訊問口氣稍一嚴厲,則馬上血壓爆表,血壓螢幕蜂鳴,導緻訊問無法進行下去。
據了解,除了涉及到林志清詐騙案外,金瑞芬因涉嫌假借“幫人處置房産名義”詐騙他人2000餘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金瑞芬,1965年出生于上海郊縣一普通農民家庭,從小患有小兒麻痹症,腿腳行走不便。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金瑞芬便虛構自己“富商”“富商遺孀”等身份,對外宣稱“認識國家上司人”、有“數百億”、“上千億”不等資産,網羅林志清這樣的人作為“棋子”,許以重利,編織了一個“解凍民族資産”的驚天騙局。
據悉,金瑞芬名下無任何資産。林志清等人傾家蕩産、借高利貸、詐騙得來的錢财,成為她為家人在上海購買豪宅名車、享受奢靡生活的資本。
身為“網”中人,林志清甚至自己繼續虛構“滿清皇族後裔”身份、為金瑞芬的騙局推波助瀾、鼓吹呐喊,詐騙他人錢财2038萬餘元,林志清難逃其咎。
解凍民族資産,一場不願醒來的“黃粱夢”
2021年4月1日,林志清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
這一天,是西方傳統的“愚人節”。
在審查起訴階段,林志清還在堅持辯解“解凍民族資産”這一“大業”是真的,在檢察官一連串的證據面前,他最終沉默了,後來說:“就像一直在做着一個夢,做着做着自己也信了,不想醒,不敢醒。”
事實上,至少在2001年8月,林志清已經有所察覺。
“父親2001年8月5日下午4時15分與世長辭,因以上原因不能傳回,8月9日父親追悼會,能否辦好上海的事,向家鄉父老有個交待?金總,您了解嗎?”

林志清日記截圖。(來源:資料圖檔)
那一天,林志清的日記中,發黃的信紙上似有淚痕。寫完上述文字後,他似乎意猶未盡,又加了一句:“這是一場較大的賭博!淚……!”
一個大大的驚歎号,彷佛能看出他心情煩亂,之後又畫了兩副線描:孤帆遠影,群山寂寥,一個孤單的身影眺望遠方……
在林志清早年的日記中,不乏這樣的言語——
“2002年4月20日,我等了近一個月,(金瑞芬)每天都說要來、每天都在要錢、物。”
“2002年8月6日,早六點我起床,等待金總電話,一直沒有開機。等到中午金總打來電話,讓我轉給她幾百元打的費,還要買幾箱飲料及3000元現金,我照辦。感覺頭大。”
“2002年8月28日,我早上7:30起床等她的通知,直到11:30也沒有開機。12點左右打來電話說千萬别打電話,她拿了東西到我這的路上打電話給我。2:30左右我試着打了兩個電話,她不接。3:30左右金打來電話說:什麼事?說。我無可奈何。沒有下文。”
……
厚厚的日記,記載着一筆又一筆林志清籌借的款項,提供給金瑞芬的資金,以及金瑞芬一而再再而三對他的欺騙。他甚至給金瑞芬畫了一個的豬頭像,來表達不滿。
到了2003年,林志清自己的财産消耗殆盡,而“解凍民族資産”絲毫不見蹤迹。問金瑞芬,她說:“那就再找點人吧!”
後來因為資金太多了,且金瑞芬總是說“快辦成了,快辦成了”,林志清不再像之前一樣事無巨細寫日記、記賬,隻記得一個大概數額。
近年來,盡管國家三令五申“解凍民族資産”是騙局,公安機關持續保持對此類犯罪的嚴打高壓态勢,但依然有人前赴後繼、飛蛾撲火一般上當受騙。在林志清這場持續二十餘年的驚天騙局中,起初很多人本來是被害人,卻因為貪欲,最終淪為加害人。
“我們在辦案中發現,這些被害人盡管看來都是社會精英人士,但普遍有一種僥幸心理——萬一是真的呢?剛開始也很謹慎,不是一下子投入幾百萬上千萬,但随着時間的推移,随着投入的時間、金錢、人力等等增加,深陷其中,走不出來。”
新吳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溫瑤說,“解凍民族資産”類騙局集傳銷、返利、詐騙為一體,極具誘惑性和欺騙性,就像“擊鼓傳花”,被騙的人希望能找到新的下家來“接盤”,雪球越滾越大,“最終是升官發财黃粱夢,竹籃打水一場空。”(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方圓》雜志文丨郝紅梅
來源:《方圓》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