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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除了上次講到的那些之外,還有很多。比如今天我們要講的跪老鼠洞、跪玻璃渣等等。

跪三角木(木制墊子)

1945年5月30日到6月1日,僞遼陽市警察局特務主任警佐木村正二,對被捕的遼陽市康德新聞社記者、國民黨遼陽縣黨部幹部任某的妻子(21歲)酷刑拷打,為得到其丈夫的去向。木村正二殘忍地逼她跪三角木。方法是讓她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即所謂木制墊子上。時間一長,木塊就刺進與小腿接觸的部位,使人劇痛。用此刑具拷問每天一次,約三四十分鐘。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跪木棒子

1944年5月11日(農曆四月十九)),家住蓋平縣紅旗園子的馮連韬,因掩護傳播進步書籍的表哥于家麟而被捕。在僞蓋平縣警務科,特務們幾天就毒打他一次。酷刑種類有跪木棒子、壓木棒子和倒背手吊起來打等,打得他口鼻流血、皮開肉綻。

跪着“跑”

1936年,僞遼甯省興京(新賓縣)的中國勞工在四道溝門修路時,勞工佟慶珍和楊長春碰到一個半噸重的巨石,他們根本就搬不動。沒想到,這竟然也惹怒了日僞警察。除用膠皮鞭子對他倆毒打外,還叫他倆摟着脖子由山底下往山上滾,滾不上去,又叫他倆跪着“跑”,不跑就打。

跪老鼠洞

僞滿時期通榆縣鼠疫流行,疫情極為嚴重。對鼠疫流行,日本侵略者一方面認為中國人死了不算啥,另一方面擔心中國人死多了,會喪失掠奪資源的勞動力,又怕傳染給日本人。是以,當時也有所謂的防疫組織。“防疫官”檢查衛生,不是為了給百姓解除病患,而是要吃要喝,非打即罵。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在檢查衛生時,他們發現誰家衛生不好,就在戶口簿上蓋個“王八”戳,往門上貼黑旗。誰家有鼠洞,就讓戶主跪在鼠洞前。誰家稍有“疫病”之嫌,便強制隔離封鎖,裡不出外不進。隔離圈内不給食物,群衆則因饑餓趁夜逃走。發現鼠疫患者他們根本不給治,而是打上“催命針”加速死亡。有的患者還沒咽氣。就被拖走。由此,群衆當面叫他們“防疫官”,背後叫他們“趕死隊”!

跪水泡子

1944年秋天,僞滿吉林省立磐石國民高等學校在收胡蘿蔔時,有兩名學生在收完的地裡揀了一根小胡蘿蔔吃,被日籍副校長田代通廣看見了。他先是把兩名學生狠打了一頓,又罰他們在教室後邊的水泡子裡跪了一天。兩名學生被臭水泡了一天,加上螞蟥叮,甲闆蟲夾,兩名學生起來時都不會走路了。

次日,田代通廣又找來一棵胡蘿蔔讓兩名同學一個手捧胡蘿蔔,一個手捧胡蘿蔔纓子,分跪在教室玄關的兩側讓人觀看。恰巧這天是“試食會”(學校辦的讓學生品嘗自産蔬菜的宴會)許多學生家長來校參觀,可見這不僅是對學生的體罰,更是對學生人格的侮辱。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跪磚頭

在僞滿鶴崗“矯正輔導院”,日本人将磚頭打碎,讓“犯人”跪在上面。僞滿七道溝鐵礦有的勞務系,專門迫害勞工,勞工們稱之為“老虎系”。“老虎系”的外勤勞工們稱之為“老虎爪子”,是日僞當局迫害勞工的爪牙。他們在工房裡亂竄,敲詐勒索,欺男霸女,無惡不作。

有一個“老虎爪子”叫鄭雲生,礦工們送他個外号叫“鄭扒皮”。他在礦工和家屬面前是無事不管,張口就罵,舉手就打。有一天,他到礦工老王家去找茬兒。老太太一看他來了心裡就想:這是夜貓子進宅,準沒好事。想找點兒東西“孝敬”他,又沒有能拿出手的東西,鄭雲生捂着鼻子在屋裡轉了一圈到院子裡,看見幾根草棍,就借口衛生不好打罵老太太,逼着老太太跪在磚頭上,膝蓋都出了血。

跪磚頭頂水碗舉闆凳

在僞西安炭礦(今吉林省遼源煤礦)“左家櫃”,勞工谷金山在領礦燈時隻因說了“這燈也不亮”這麼一句話,就被外勤頭子尹煥臣拽進勞務系。硬逼他跪在磚頭上,還要頭頂水碗不準灑,手舉闆凳不準動。

跪玻璃碴子

1943年2月1日,在承德“二一”慘案中承德縣上闆區鷹手營子村的村民譚仲被日本憲兵逮捕,先後關押在本村新杖子于家店、承德日本憲兵隊等處。他遭受了木棒打、灌涼水摻煤油、指縫夾筷子、拿着刀壓、過電等各種非人道的酷刑,還讓他跪在玻璃碴子上。最後判他20年有期徒刑。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冬天在外面跪水泥地

1942年冬天,劉桂林在嶺前監獄時被強迫跪着吃飯,但他因雙膝被打殘疾不能下跪,就被站崗的鬼子拖到外面。摁在水泥地上罰跪一天,當時正是嚴寒的冬天,劉桂林的手腳被凍壞,胳膊腿也凍腫了,直到晚上才被兩個人架回監房裡。

跪闆凳

1936年6月13日,黑龍江省《民報》從業人員喬鳴遠,因參加反滿抗日活動,被齊齊哈爾日本憲兵隊逮捕。喬鳴遠除遭受其他各種酷刑外,日本憲兵還強迫他跪闆凳,一連拷問他64天,最後判處5年徒刑監外執行。還加上一個“思想要視察人”的罪名限制他的自由。

騎木杠

在僞滿烏奴耳軍事工程工地,日本監工認定家住遼甯省綏中縣順山保的勞工王某“磨洋工”,就把他抓去,讓他騎在木杠上。如果騎不住掉下來就打。就這樣整整折磨了四五個鐘頭,不到3天人就死了。

抱水桶

在日本旅順刑務所的牢房裡,有木水桶和便桶,如果“犯人”到規定的睡覺時間不睡覺,看守發現後就叫“犯人”起來抱水桶。抱不好,第二天出去幹活前看,守就用藤條猛打,打完了還得照樣幹活。

日軍慘無人道的“罰刑”:讓人光腳跪在削尖的、鋒利的三角木上

拖大石頭跑

1936年,在新賓縣修路的中國勞工都用瓢吃飯,有的日僞警察打人時專門打瓢,緻使一些民工隻好用鐵鍬和草帽裝飯。勞工趙金山吃飯時,因護瓢被一日僞警察便用皮鞭狠抽其脊背,并罰其拖着個大石頭跑半小時。

卧短凳

1935年10月12日深夜,日僞當局在沈陽出動大批軍警憲特,将上書“國聯”揭露日本侵略東北罪行的鞏天民劉仲明、張查理、畢天民、李寶石、劉仲宜、黃毅列、劉毓倫、劉國華、仲上達等一大批愛國人士逮捕。這些人大都被關押在沈陽市的僞警察廳。

日僞在他們的胸前挂一個寫着“反滿抗日犯”的白布條子,對他們使用各種酷刑進行殘酷折磨。如疲勞審訊、電流通腦、灌辣椒水、剔刺指甲、滾釘闆、卧短凳等。其中受刑最慘的是劉仲宜,一直折磨到他成為瘋癫、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