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師專項:同樣包配置設定、免費學
2021年8月3日,教育部等9部門釋出《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
從2021年起,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與地方師範院校采取定向方式,每年為832個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國小校培養1萬名左右師範生,從源頭上改善中西部欠發達地區中國小教師隊伍品質,培養造就大批優秀教師。是以,優師專項即為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
優師專項分為國家優師專項和地方優師專項。國家優師專項由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陝西師範大學)進行培養;地方優師專項的招生院校主要是中西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确定的大學層次師範院校,根據定向縣的要求,培養不同類型、不同學段的中國小教師,包括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等。

招生錄取
報考優師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聯考,在大學提前批次錄取。
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在錄取後、獲得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定,承諾畢業後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國小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對拒簽協定的錄取學生,有關高校應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錄取後,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在入學前做好相關協定簽訂工作。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聯考,錄取時單列志願、單獨劃線,在大學提前批次錄取。
就業管理
優師計劃師範生畢業後須按協定約定,到定向縣中國小履約任教。
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就業工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相關地市及定向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機關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負責組織用人學校與優師計劃師範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内進行專項招聘,通過雙向選擇等方式切實為優師計劃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和崗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定約定承擔相應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根據協定約定,進行就業管理。
優勢福利
優師專項和公費師範生都享受“兩免一補”——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這一點對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同學還是有吸引力的。
畢業之後相關部門會為每一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并確定有編有崗。
被評為優秀師範生的老師們可獲得獎學金;在一些通路交流以及一些知識競賽上也享有優先權。
公費師範生和優師專項的差別
就業地域不同。公費師範生就業地點是生源省份就業,而優師計劃則是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國小任教。也就是說一個不定向,一個定向。
教師資格證書。公費師範生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按違約處理;優師計劃則不必參加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即認定取得中國小教師資格。
違約責任。公費師範生未按協定從事中國小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而國家優師專項師範生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定約定承擔相應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地方優師專項師範生根據協定約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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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國文報·聯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