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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作者:頂流草女孩櫻花
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一個即将消失的女性群體

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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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朝打爛三條夾木棍,四朝跪爛九條繡花裙。”

這句歌謠傳唱于廣東珠三角各地,描述的是封建社會女子嫁入夫家被折磨、虐待的故事。

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圖 | 源于《自梳》劇照

誇張的歌詞背後是血淋淋的現實。

據晚清《申報》一則新聞記載:

城内西街,一徐家的媳婦因被百般淩虐,體無完膚,乘姑外出,跳井自殺。

在另一篇新聞報道中:

一位名叫蔡桂珠的女子,四歲就被許給皮鞋店的一個夥計。而在十五歲時,她被自己的丈夫親手賣給了煙館,做了妓女。

那時,婚姻似乎成了一場無法預測的豪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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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賠的是整個人生。

即便如此,一個妻子最好還是乞求丈夫活下去。

因為就如一篇研究晚清婚姻的文章裡說的那樣:

女人死了丈夫,最好的結局是殉夫。

這并不是駭人聽聞的新聞,而是女性在上千年的封建社會裡面臨的現實。

人人似乎對此習以為常了。

直到明清時期,有一群勇敢的女性,對這悲慘的魔幻現實說了“不”。

她們挑戰世俗的底線,自行梳起頭發,相約不嫁。

她們渴望活出自我,這便是故事的開始!

這群勇敢說“不”的女性群體,曆史給她們起了一個名字,叫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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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未婚女子都會梳長辮。

出嫁時,家裡女性長輩要為其梳頭,将長發盤成一團。

那些不願屈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子,就自行把長發挽成髻,立誓終身不嫁。

這個過程,如辦喜事一般。

女子以黃皮葉煮水沐浴,梳妝打扮,宴請賓客。

隻是,這個“婚禮”沒有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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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行此儀式,可不是簡單換了個發型,是代表一種态度,更暗示着一種時代叛逆。

據說第一個自梳女來自廣東順德。

明朝時,順德有一戶人家生養了5個女兒。

大姐嫁給一個十分有錢的死人,當地稱“守墓清”;

二姐許配給一個富商當小妾,因不堪婆婆、丈夫家暴和公公調戲,不到一年,跳井自盡;

三姐嫁給窮石匠,丈夫因工殘疾,她被迫拖兒帶女乞讨;

四姐嫁給農民,未到30就面黃發白。

到了五姐,直到26歲也不願相親。

她深知自己的命運也像幾個姐姐一樣悲慘,最終決定終生不嫁。

父母隻得含淚應允,賣了一畝地,在村頭置了一間小屋。

從此,五姐便過起獨居生活,紡織為生,雖苦,但也落得清閑。

同村姐妹紛紛仿效,到她小屋一起生活,這就是最初的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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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住的屋子,被稱為“姑婆屋”。

成為自梳女的極大原因是,她們親眼目睹到周圍女性過得太苦了,而對婚姻十分恐懼。

即便是被父母強硬送出嫁的自梳女,也會不惜代價回到這個群體中。

洞房之夜時,她會穿上特制的連體衣,上下相連,夾口處縫得特别牢固,讓新郎無法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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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自帶一把明晃晃的剪刀,不讓新郎近身。

鄰近的"自梳女"們會徹夜守候在婚房邊,隻要她們的姐妹被動用了武力,就會一擁而入上去解救她。

隻要熬過頭三天,新娘能夠以回門的借口離開丈夫家,住在到娘家或姑婆屋,這稱為“不落家”。

清初,著名學者屈大均就娶了“不落家”劉氏為妻。

于是他隻能一邊埋怨“介推惟負母,弘景未歸妻”,一邊另娶小妾,傳宗接代。

自梳行為類似出家,但實則有很大差别。

出家更多是出世的逃避,而自梳女是一種拼盡全力的主動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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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百年前的女性,社會地位非常低,沒有選擇配偶的權利。

然而,當面對父母之命的婚姻,她們對自身的婚姻和生育問題,會有自己的考量,并作出了決定:

那就是打破傳統規則,永不嫁人。

她們的自我意識,在當時人看來是那麼的奇怪。

她們尋求獨立,同樣地重新整理了我們對封建社會女性的印象,直叫人為她們的勇氣鼓掌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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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女性群體,大多是身處底層,卻敢公然反叛整個封建社會,是誰給了她們的勇氣?

是她們自己!

明清時期,商品經濟充滿活力。

蠶絲業在沿海一帶發展起來,需要大量的女工,這為女性提供了謀生的機會,使得自梳習俗産生、發展。

這些女性,主動選擇自梳,走出深閨,去打工或者經商,自己的生活自己養。

《順德縣志》記載:

當時,順德蠶絲業迅猛發展。鼎盛時期,容桂共有絲廠十多間,蠶絲女勞工數以千萬計。當時容奇蠶絲廠的1000名女工中,就有800人是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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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穩定的經濟收入,成了女性獨立的籌碼。

自梳女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去生活,也終于找回了自己的尊嚴。

她們擺脫了婚姻的束縛,不依附男人,沒有繁重的家務活,不用受翁姑和丈夫的折磨。

除了養活自己外,她們還可以憑借自己的辛勤勞動,補貼娘家。

在姑婆屋裡,姐妹們之間互相照顧,一起聊天、打牌,清閑又自在。

有位自梳女婆婆說:“自由如小鳥,喜歡飛到哪兒都可以”。

她的笑容,蕩漾在臉上,令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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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自梳女還會收女徒弟,除了傳授技藝,更多的是互相照顧。

自梳女的曆史持續了将近400年。

至清末民初,達到了高潮,催生出龐大的群體。

根據《番禺人口調查報告書》記載,在1875年—1911年,廣州市番禺區一年之中,女子出嫁者不過熟人。1905年甚至無一人出嫁。

20世紀30年代以後,随着蠶絲業的衰退,女工大量失業。

于是不少自梳女結伴遠行,有的去了省城打工,有的漂洋過海遠赴香港和南洋,走進大戶人家當女傭。

這些自梳女們辛勞一生,但清心寡欲、簡樸至極的生活反而令她們普遍長壽。

直到今日,廣東順德、番禺、東莞等地還有數十位自梳女,她們的生活平靜而安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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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梳女雖然取得了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位,但她們的生活遠比我們想象的還要複雜。

那時的社會還沒有做好允許一個女性在社會獨立生存的準備。

無論男女,人們的意識裡都還不存在“大齡剩女”、“獨身主義”等詞彙。

排除“按時嫁人”這一個選項,女性世界幾乎是一片真空。

400年前,這群終身不婚的女人,決定冥婚

圖 | 空谷尋芳 ©

而自梳女橫空出世,挑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底線,人們恐懼,甚至唾棄。

為此,社會制定了形形色色的規則和束縛,将她們的自由一點點地壓縮。

在這場遊戲規定中,女性一旦自梳,絕不能反悔。

即便是遇到了中意的男子,也必須一輩子一個人生活,到死也得保持處女的狀态。

如違反了,輕則遭人白眼,重則遭到酷刑毒打,被裝入豬籠投入河中央,活活溺死。

電影《自梳》裡的意歡為了不嫁不喜歡的人,選擇了自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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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的感情并沒有是以而被斬斷,她一直都喜歡着那個守着魚塘的青梅竹馬旺成。

有一天他們沒有把持住,發生了關系。

後來,意歡發現自己懷孕了。

為了守護愛情,意歡決定跟旺成私奔,卻被懦弱的情夫抛棄。

之後隻能用鐵絲刮宮堕胎,自己差點喪命。

因為一旦被發現跟男子有染,是要被浸豬籠示衆後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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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她們還被推向社會的邊緣。

雖然自梳女能夠走出深閨,去工作,但當人們看到時,不僅被男人嘲笑,就連同性也會擠兌她們。

她們的裝扮被規定不得花枝招展,必須身着黑衣黑褲或上白下黑,是以她們也會被稱為“烏衣女”。

自梳女住的地方——姑婆屋是男人們真正的禁地,親如父兄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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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悲的是,當年老時,她們絕不能在娘家去世。

因為在當時的風俗中,未出嫁的處女死在家裡是一件很晦氣的事,會影響娘家和當地的風水。

是以"自梳女"在死後,不能夠下葬到宗室的墳墓之内,甚至村裡也不會願意分出一塊地皮給她。

村外的荒野或者河流,是許多自梳女最後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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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一些自梳女為了死後有個安身之所,便選擇“買門口”。

買門口就是嫁給死人。

即哪家有夭折的男性,無論是童子還是成年,隻要死者家長同意,自梳女就可以用錢買一個妻子的名分。

買成後,自梳女需要來婆家拍門。

阿婆在門内提出種種難堪的問話:

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嗎”、“以後不反悔嗎”等等。

自梳女必須回答得婆家稱心如意才能開門。

從那以後,自梳女需要定期交錢給婆家,問候、服侍翁姑。

如翁姑稍有不滿,她們有權利把自梳女趕出家門。

可憐自梳女受盡精神和勞累身體的折磨,才換得個死的“門口”。

雖然自梳女有獨立意識的蘇醒,并做出了行動,但是這種反抗非常蒼白和無力。

為了女子的那一點自由,她們已經做出自己能做的最大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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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女性地位的逐漸提高,自梳女這個群體,也在慢慢褪色,逐漸成為一個曆史符号。

如今,在廣東,僅剩最後數十位自梳女,都已過了耄耋之年。

在2010年的《自梳》紀錄片中,一位自梳老人雙手緊握,對着鏡頭說:

“有些男人看着很舒服,但我總覺得自己沒那個命。”

另一位自梳女則說:

“年輕時,也有人追求過我,但我怕,有錢的也怕,窮也怕。”

在自梳女一生中,一些人本可以選擇更幸福的人生,卻因為那個時代的封印,她們掙紮,受困......

即便如此,她們選擇主宰自我命運的勇氣,令人無限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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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香雪 《自梳女》

2 電影 《自梳》

3 蓮子,林志文 《中國最後的自梳女》

文字為國館原創,轉載請聯系背景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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