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僅僅是一種飲品,還是人們諸多禮儀的重要用品。在清代宮廷中,酒的使用頻率非常高,用量也非常大,具有濃厚的宮廷特色。
清宮用酒的構成
清宮之中,酒的構成種類前後變化不大,但皇帝的喜好與具體的品種則有較大不同。
由于檔案的缺失,順治年間宮中用酒的情況不詳。至康熙年間,一份皇帝出巡的檔案[1]顯示,當時備帶的酒主要有兩種:黃酒和奶子酒。其中,酒醋房備帶:“玉泉黃酒六壇,彙泉黃酒二壇,木瓜酒二壇,共一千斤。白酒二大瓶子六十斤。”膳房備帶“酸奶子酒四簍二百五十斤”,“酸奶子酒一簍七十斤”。此外,阿哥五人每處“酸奶子酒各一簍四十斤”。由于該檔案年份不詳,不能确定其出巡何處以及出巡周期,進而判斷每日的用酒數量。當然,這并非宮中用酒的全部種類。康熙朝《大清會典》記載:“凡大小筵席應用甜酒、乳酒、燒酒、黃酒,俱照禮部來文,如數辦送。”由此可知,清早期筵宴是各種酒混用。此中的乳酒、燒酒、黃酒較易了解,至于甜酒就是江米酒。
雍正時期,宮中用酒種類很多。除了筵宴用的燒酒、黃酒外,宮中還有多種酒。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雍正皇帝令養心殿造辦處制作酒牌,多達16種,主要有“松林甕頭春酒、松林甕中香酒、松林太平春酒、八仙太平春酒、陳皮伏酒、橙子酒、延壽酒、八珍酒、伏酒、金生露酒、銀酒、木瓜酒、白荔枝酒、玉泉酒、惠泉酒、清白酒”。單從酒的名稱來看,玉泉酒、彙(惠)泉酒是康熙時期宮中的常用黃酒;清白酒應與此前兩種酒不同,當屬燒酒;橙子酒、木瓜酒、白荔枝酒應是果酒;陳皮伏酒、延壽酒、八珍酒都應屬于養生保健酒。在清代,“凡是以花果所釀者,皆可名為‘露’”[2],是以金生露酒亦屬于保健酒。從制作工藝上講,這些酒也屬燒酒。至于松林甕頭春酒等則不得而知。
在這些酒中,保健酒值得注意。雍正皇帝對保健酒非常有興趣。早在皇子時期,即在王府内配制龜齡集酒。繼位之後,在相當長的時期内未曾想起。至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六月,雍正方又憶起此酒,即令人在宮中和雍和宮查找是否有龜齡集藥方或龜齡集藥。最後,雍正不但找到了藥方三種,還在雍和宮找到了府内制造的龜齡酒。可惜的是,由于制作年久,隻有十斤尚可飲用。對此,雍正皇帝非常高興,令人将這些酒妥善收藏,并将雍和宮有打過龜齡集的全套家夥一份,取來使用。此後,宮中大量制作此酒。雍正皇帝不僅自己飲用,亦經常賞賜王公大臣。
乾隆時期,宮中用酒趨于穩定。乾隆登基之初,宮中用酒仍然沿用前朝舊制。至乾隆中期,玉泉酒成為宮中最為常備的用酒,頻繁出現在皇帝禦膳、筵宴等場合。不僅如此,乾隆皇帝還規定了筵宴用酒的數目。問題在于,早在康熙時期玉泉酒已經出現,雍正時期宮中延用,而乾隆時期的玉泉酒使用與此是否完全相同,尚待進一步考證。此外,在筵宴蒙古、回部等少數民族時,也依然會使用葡萄酒和乳酒。
乾隆皇帝也非常注重飲酒器具的制作,特别是他喜歡的玉器。早在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九月初八日,太監毛團、胡世傑、高玉傳旨乾隆皇帝“要玉酒器呈覽”[3]。鑒于當時宮中優質玉料供應不足,乾隆皇帝不能盡情制作。至平定回疆以後,乾隆皇帝開始大量制作玉質酒具。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十一月十一日,兩淮一次送到玉群膳碗40件、玉酒膳盤46件、玉小酒盅10件。[4]不僅如此,宮中還有飲酒助興用的酒令工具。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十二月初四日,太監胡世傑交花梨木匣一件,内有酒令一副,包括“象牙骨牌32件、木牌子大小2件、各式枚馬19件、象牙骰子8個、象牙牌子12件”。
乾隆以後,宮中用酒仍然以玉泉酒為主。不過,宮中的各項制度都是以皇帝為中心,若有需要,皇帝也會進行調整。宮中用酒也是如此。嘉慶、道光等皇帝在沒有改變玉泉酒為中心的情形之下,又大量使用一種白酒,每年使用的數量幾乎與玉泉酒相當。但鹹豐以後,宮中玉泉酒的用量大增。鹹豐四年(公元1854),宮中玉泉酒的用量達到了2 300餘斤。[5]至光緒年間,在慈禧太後的影響下,玉泉酒的用量又達到新的高峰。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宮中“每日供應皇帝4兩;慈禧太後1.25斤;内廷其餘長輩妃嫔每人3兩,此外慈禧太後還要添用1.25斤”[6]。
清宮酒的用途
對于普通人而言,酒既可用于款待賓客,亦可用于怡情消閑。對于宮廷而言,其意義更大,用途更廣。至于清代宮廷之中,玉泉酒的地位非常突出。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以前,玉泉酒每年用至一萬餘斤,自二十四年起至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每年約用玉泉酒七八千斤不等,至乾隆三十二年以後每年隻用二千餘斤,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更是減少至七八百斤。玉泉酒用量如此之多,與其廣泛的用途密不可分。
首先,奉先殿緻祭。奉先殿是明清皇室祭祀祖先的家廟,始建于明初。清沿明制,于清順治十四年重建。按清制,凡遇朔望、萬壽節、元旦及國家大慶等,大祭于前殿;遇列聖列後聖誕、忌辰及元宵、清明、中元、霜降、歲除等日,于後殿上香行禮;凡上徽号、冊立、冊封、禦經筵、耕耤、谒陵、巡狩、回銮及諸慶典,均祗告于後殿。每次緻祭,其用酒數量都有規定:“恭查奉先殿供奉神位十六位,每逢朔望告祭、誕辰、忌辰,每位前供獻玉泉酒三爵,共四十八爵。殿内設擺酒缸十六個,每個用酒共四十五斤。”[7]乾隆皇帝以緻祭用酒過多,令内務府進行核減。内務府通盤核計,“核其所用,每爵不過盛酒一兩,每缸盛酒一斤,即可敷用。今所用玉泉酒過多,拟請嗣後每次減去二十六斤,準用十九斤”。[7]此後,又先後進行核減。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奉先殿每月朔望之日,共二十六次,誕辰、忌辰共二十一次,萬壽、清明、先農壇告祭一次,端陽節、重陽節、霜降、冬至、歲暮、立春、元宵節、經筵、起銮、回銮告祭三次,共十四次,一年共六十一次”。[8]在這61次之中,每年十月至二月,共計26次,因天氣涼爽,奉先殿所用供獻玉泉酒交回,仍給各處應用,不許奏銷;其餘三月至九月,共計35次,因為天暖,所用玉泉酒可以奏銷。每次用玉泉酒10斤10兩,共用玉泉酒371斤14兩。
其次,宗教供奉。清代皇室信奉藏傳佛教,在宮中設定有諸多佛堂。在這些佛教場所中,中正殿和英華殿最為重要。其中,英華殿是明清兩代皇太後及太妃、太嫔禮佛之地。中正殿則是為清朝宮廷藏傳佛教活動的中心。英華殿每月初四日、十四日、二十六日、三十日、(小建)二十九日供獻4次,一年共48次,每次供酒7碗,用酒5斤,共用玉泉酒240斤。[9]若遇閏月,添加四次。中正殿每逢念經上供每次約用玉泉酒一二斤不等,一年來約用玉泉酒十二三斤。[9]此外,皇宮之外的雍和宮念經,熱河普甯寺跳布踏也要供玉泉酒。
皇帝雖然信奉藏傳佛教,但并不排斥道教。紫禁城禦花園中即有道教的活動場所——欽安殿。每逢遇有重要宗教活動,這裡都要供奉玉泉酒。據檔案顯示,禦花園每月供獻5次,凡遇辛卯日亦照例供獻,每次隻用玉泉酒6兩。[7]需要注意的是,宮廷内外還有城隍廟。宮中的稱之為内城隍廟,宮外的稱之為永佑廟。每年秋季緻祭及皇帝萬壽節時,兩處也要供奉玉泉酒。
遇有民間信仰的一些神祇的重要節日,宮中也要供酒。每年正月初九日玉皇上帝聖誕日,十二月二十五日玉皇上帝下降日,内務府要在大高殿各供玉泉酒5斤。後來,宮中裁減供酒數量,每次減4斤8兩,隻用酒8兩,共減9斤。[9]此外,雷神廟供玉泉酒8兩;木神廟春秋二季,每次用玉泉酒8兩,共用玉泉酒1斤。[8]
再次,筵宴。在清代,清宮筵宴的名目繁多。既有聯絡外藩的宗藩宴,也有彰顯皇室親情的宗室宴、乾清宮家宴,還有皇帝及皇子的婚禮宴以及聲勢浩大的千叟宴等等,且都有嚴格的規定。由于參與人數衆多,用酒數目甚巨。是以,筵宴用酒在宮中占比最重。
每年除夕,清帝在保和殿筵宴外藩,共設饽饽桌90張。乾隆二十四年以前,共用玉泉酒987斤。後于乾隆二十四年、三十二年兩次共裁減酒787斤,每年用玉泉酒200斤。乾隆三十五年,宮中再次裁減用酒數量。内務府規定饽饽桌1張,用酒半斤。以此計算,共用玉泉酒45斤,較比原來減少155斤。
正月十五日正大光明殿筵宴,也設饽饽桌90張。乾隆初期共用玉泉酒740斤,後于二十四年、三十二年兩次共計裁減640斤,仍用玉泉酒100斤。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68年),宮中參照保和殿之例,“酌定饽饽桌一張用酒半斤,共用玉泉酒四十五斤,減五十五斤”。[9]
自康熙以來,康熙、乾隆、嘉慶等皇帝幾乎每年都要赴熱河避暑,接待少數民族王公,舉行重大的筵宴活動。筵宴用酒标準與宮中相同。乾隆五十四年,熱河萬樹園筵宴桌60張,每張用玉泉酒8兩,共用玉泉酒30斤。[8]
最後,皇室成員的分例用酒。皇帝是其中的重點,這主要展現在内膳房中。乾隆中前期,内膳房用酒數量并不固定,而是根據需要領用。乾隆三十二年以前,清茶房、内外膳房每年共約用玉泉酒2 719斤。[10]乾隆三十二年,方明确規定内膳房每日備膳用玉泉酒4兩,一年共用玉泉酒80斤。至乾隆三十五年,規定每日用酒2兩,一年共用40餘斤。當然,這并非膳房的全部用量,經常會有添加,總計一年零星添用玉泉酒約為三四十斤。
皇太後位前用酒僅次于皇帝。乾隆初年,每年除夕、元旦、正月十四日、正月十五日皇太後前宴桌随酒二瓶,每次用玉泉酒30斤。乾隆三十二年裁減20斤,每次仍用酒10斤。[9]乾隆三十五年,内務府計劃裁減,但未确定最終的裁減數額。
此外,皇子等生日時,皇帝也會賞賜酒筵。乾隆五十四年,僅此一項即用玉泉酒25斤10兩。
當然,這些都是乾隆朝宮中對玉泉酒的規定,但在玉泉酒之外,宮中還有其他用酒,這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白酒。由于缺乏充足的材料,尚不能确定該酒的具體名稱。
宮中裁減玉泉酒後,乳酒在清代宮廷中用量最大。乳酒是用牛乳或馬乳為原料經發酵蒸餾而成,酒精含量較少。清宮乳酒的儲存量很大。據檔案顯示,禦茶膳房所屬幹内庫收儲乳酒2 530斤。[11]乳酒在清宮中多用于筵宴。公主下嫁行納彩禮時,皇太後宮中設宴30席,乳酒、黃酒共20瓶;皇帝前設宴60席,乳酒、黃酒共70瓶。[12]還有皇帝陵寝緻祭,亦需備帶乳酒。其中,皇帝谒盛京三陵,供用乳酒3瓶;東陵供用33瓶;西陵供用21瓶。這些乳酒每瓶重3斤,總計多達171斤。
還有必須提及的養生保健酒。前文已經言及雍正制作龜齡酒的情形,并且雍正宮廷中還有其他多種保健酒。根據宮中習俗,乾隆皇帝在傳統節日亦會品嘗不同的酒,春節喝屠蘇酒、端午節喝雄黃酒、中秋節喝桂花酒、重陽節喝菊花酒。除此以外,乾隆皇帝也飲用一些滋補藥酒,如“龜齡酒、太平春酒、狀元酒等等,每次隻喝一小杯”[13]。
清宮用酒的供給
清宮用酒主要來源有三:内府釀制、進貢、購買。内府釀制是宮中用酒最為重要的來源。清宮用酒中的玉泉酒和乳酒主要依靠自行釀制。其中,玉泉酒由内務府下屬機構酒醋房制造。酒醋房成立于順治十年(公元1653年),初期由内管領二員管理,另有首領太監二名,太監四名承管造辦酒醋醬菜等項事宜。至乾隆二十四年,由于正月二十九日山高水長筵宴哈薩克等人時,該處提供的筵宴用酒渾濁無味,乾隆皇帝令内務府查辦相關人員。值此之機,内務府認為其管理存在諸多弊端,“其中殊有靡費,即茶膳房等處取用酒斤,多寡不一,亦無一定成規,細查賬目,内記載多系口傳,核其實在情形,亦多浮費”。[14]是以,内務府奏請參照官三倉菜庫辦法,将酒醋房“專設庫掌二名,庫守四名,責令值年内管領督率承辦”。[14]酒醋房下設酒匠、醬匠各16名,醋匠、蘇拉各8名,主要負責釀制玉泉酒和白酒。
乳酒的釀制則由内務府的另外一個機構負責。這個機構是慶豐司。慶豐司初名三旗牛羊群牧處,掌牛頭羊畜牧事務。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并入掌儀司,二十三年另置慶豐司。内務府每年派總管大臣輪值管理。慶豐司在南苑、豐台、張家口外等處,設有牛羊圈、牧廠等,均有專人負責。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内務府規定張家口外牛群每年交納“乳油一萬一百二十二斤十二兩,大乳餅四千四百十有七斤八兩,蒙古乳餅一百五十八斤二兩,乳酒四千九百二十七斤八兩,據該總管咨文轉咨膳房交納”[15]。但在嘉慶朝的《大清會典》中則又明确規定:“每年張家口外三旗牛群額交膳房乳油一千三百九十七斤八兩,乳餅六百十九斤,乳酒二千五百三十斤。”[11]由此可知,嘉慶時期張家口外交納膳房的乳酒數目減少了将近一半。問題在于,由于不能确定其縮減的具體時間,不知始于何時?更為關鍵的是,對于慶豐司如何釀制乳酒,宮中檔案更是沒有絲毫記載。
當然,宮中也會釀制一些其他用酒。前文曾提及雍正皇帝令人釀制龜齡酒。更為人熟知的是清末慈禧釀制“蓮花白”。據記載:“瀛台種荷萬柄,青盤翠蓋,一望無涯。孝欽後每令小閹采其蕊,加藥料,制為佳釀,名蓮花白。注于瓷器,上蓋黃雲緞袱,以賞親信之臣。其味清醇,玉液瓊漿,不能過也。”[2]
購買是宮中用酒的重要途徑。在清宮所需的衆多物品中,有許多都是購自民間,尤其是乾隆中期以後,随着經濟的高度發展,市場上的商品日益豐富,在此情況下,内務府也沒有必要全部自行制造,可以直接購買。至于燒酒,當時京中酒肆頗多,主要有3種酒肆,一種為南酒店,一種為京酒店,還有一種是藥酒店。[2]《舊京瑣記》雲:“酒行在崇文門外,向來為二十家,皆領有商帖者,凡京東、西燒鍋所出之酒皆集于是……其售紹興酒者曰‘京莊’,别有南酒鋪,不在酒行之例。”[16]
就目前的史料來看,乾隆及其以前宮中也有購酒,但數量較少,主要是造辦處用于制造各項物品。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五月,造辦處鑲嵌作為補做蓮艾瓶花一對,“買西錄肆兩,銀一錢伍分;幹燒酒一斤,銀四分;紅胭脂一張,銀一分”[17]。乾隆元年四月十五日,鑲嵌作為着做象牙花一束,“買金箔重三分,銀六分;雙料胭脂一張,銀一分三厘;西錄二兩,銀七分五厘;幹燒酒一斤,銀四分”[18]。
乾隆以後,宮中購買酒的數量激增。據宮中檔案顯示,嘉慶七年(公元1802年),官三倉采買嘉慶八年(公元1803年)正月至十月禦膳房等處需用物品,包括芝麻、蘇子、綠豆、黃豆、青豆等物,還有雞蛋30萬個,燒酒1 000斤。[19]至道光朝,宮中購買燒酒的數量還有增長。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官三倉購買禦膳房等用品,其中燒酒1 500斤,雞蛋53萬個。[20]其數量幾與玉泉酒的數量相當。由此,購買在宮中用酒來源中占據的分量更重。
進貢是宮中用酒的重要補充。清代,地方官員進貢的物品主要是當地的土特産品。不過,在清政府規定的貢物之中并沒有美酒。這并不代表沒有官員進獻美酒,而是沒有公開進獻。據檔案顯示,當時不僅有官員進獻,而且進獻的數量還較大。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十月,蘇州織造李煦進獻物品。其中:“佛手計二桶,香圓計二桶,荔枝計二桶,桂圓計二桶,百合計二桶,青果計二桶,木瓜計二桶,桂花露計一桶,玫瑰露計一桶,薔薇露計一桶,水仙計四桶,泉酒計一百壇。”[21]雖然進單中沒有注明所進泉酒的重量,但是多達100壇,以每壇最少1斤,最多10斤估算,亦在100至1 000斤左右。雍正時期,江甯織造曹頫也向皇帝進獻江南物品,“甯鴨四箱,雞茸十瓶,冬筍二箱,芹菜二筐,栗子四箱,風菱四箱,榛栗二箱,荸荠二箱,查糕八盒,查餅八瓶,腐乳六壇,泉酒四十壇。”[22]這裡的泉酒應是前文康熙、雍正時期的惠泉酒。此外,雍正皇帝還曾經發密令年羹堯:“在甯夏靈州出一羊羔酒,當年有人進過,今有二十年停其不進了,朕甚愛飲他,尋些來,不必多進,不足用時再發旨意,不要過百瓶,特密谕。”[23]
作為進獻者,無論是李煦,還是年羹堯,其身份都比較特殊,他們都是在旗之人。李煦是康熙的親信,自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出任蘇州織造,前後凡30年。在此期間,他不僅為皇室織造緞匹,而且不斷向康熙呈遞密折,奏報江南地方上的情形,深得康熙皇帝信賴。曹頫是皇屬包衣,是康熙寵信的曹寅繼子。至于年羹堯則是胤禛的旗下家奴,是雍正初年的重臣,更為雍正皇帝所信賴。也正因為如此,他們的進獻具有極強的私密性。這是因為釀酒需要使用大量的糧食,在統治者看來這是對糧食的極大浪費;此外,皇帝喜歡飲酒也有損其正面的政治形象。
當然,也有例外。這就是康熙皇帝令人進獻葡萄酒。康熙後期,玄烨對葡萄酒産生了濃厚的興趣,認為葡萄酒對身體頗為有益。為此,康熙皇帝傳谕南方督撫:“以後凡本處西洋人所進皇上上用物件,并啟奏書字,即速著妥當家人,雇包程騾子,星夜送來,不可誤了時刻。”[24]從中可以看到康熙皇帝盼酒之殷切。當時的廣東總督、江南總督、江西巡撫等人都積極搜求,進獻宮中。但亦僅限于康熙,嗣後并無此類事情的發生。
還有一種較為特殊的情況。根據定制,皇帝大婚時王公大臣要進獻美酒。光緒皇後納彩禮後,宮中在慈甯宮賜宴後母及其親屬,所需桌張、羊、酒由親、郡王等貢進,共饽饽桌30張,羊30隻,酒30瓶。慈禧太後令内務府将其中的饽饽桌10張、羊10隻、酒10瓶進呈光緒皇帝,其餘賞給皇後父母。[25]
綜合而言,在三種途徑之中,内府釀造在宮廷用酒的來源中地位最為重要,但購買和進貢則是宮廷用酒的重要補充,可以滿足皇室成員的口味需要。從宮廷生活的角度而言,内府釀制更多的是滿足禮制需要,而進貢和購買則是滿足口腹之欲,使得宮中用酒更加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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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滕德永,男,博士,故宮博物院宮廷部研究館員,研究方向:宮廷曆史及文物。文章原刊:《四川旅遊學院學報》 202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