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颍上縣“張氏兄弟”涉黑案主犯之一張志剛的違法犯罪細節,通過其妻子的一份判決書露出“冰山一角”。
澎湃新聞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釋出《馬仁荔受賄、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審刑事判決書》。其中提到,張志剛(已判刑)擔任颍上縣建設局局長、城鄉規劃局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夥同妻子馬仁荔收受和索要他人所送的兩套房産,總價值超1100萬元。

張志剛 資料圖
“張氏兄弟”涉黑案曾由全國掃黑辦挂牌督辦。據統計,颍上張家共有28人在市縣重要部門擔任公職,非法控制地産、建材等多個行業領域。包括張志剛和他的兩個弟弟張志勇、張志斌在内,“張氏兄弟”黑惡勢力盤踞颍上縣30餘年,違法犯罪案件200餘起、涉及罪名34個,其中涉嫌職務犯罪40人,涉嫌黑惡性質組織犯罪52人。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對“張氏兄弟”案進行一審判決,判處主犯張志剛無期徒刑、張志勇有期徒刑22年、張志斌死緩并限制減刑。2021年1月,張志剛的妻子馬仁荔一審獲刑6年,并被處罰金52萬元。
三兄弟接連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張志剛,1968年5月出生,中專學曆,中共黨員。早在1993年,年僅25歲的他就出任颍上縣湯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4年後任鄉黨委書記。
2004年7月,張志剛進入城建領域,出任颍上縣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任湯店經濟開發區第一副書記。
擔任縣建設局“一把手”4年多期間,張志剛還兼任過縣工業園區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慎城鎮黨委書記等職。直到2008年,随着其堂兄、有着“白宮書記”之稱的張治安被查,張志剛于當年11月轉為縣建設局正科級幹部。
不過,4年不到,張志剛再度“複出”。他于2012年4月出任颍上縣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2019年4月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副局長。
2019年,張志剛所在的“颍上張家”也迎來“掃黑風暴”。這年4月19日,阜陽市掃黑除惡上司小組辦公室釋出《關于檢舉揭發以張志勇、張志斌為首的黑惡勢力團夥違紀、違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稱,(2019年)4月17日,按照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工作要求,在省、市紀檢監察部門和公安機關的直接上司下,在颍上縣抓獲以張志勇、張志斌(小名:三毛)為首的黑惡勢力團夥部分成員。為徹底查清該團夥的違紀、違法犯罪事實,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争,淨化社會治安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衆安居樂業,現向廣大人民群衆和社會各界收集該團夥人員違紀、違法犯罪線索。
張志勇 資料圖
通告中提到的張志勇、張志斌,就是張志剛的二弟和三弟,其中張志勇時任颍上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兩個弟弟被抓半個多月後,2019年5月5日,張志剛通報被查。微信公衆号“聊時局”披露,2019年4月17日上午,張志勇被上級公安人員直接從會場帶走;同年5月4日,張志剛被有關部門帶走,警方當晚趕往其家中搜查。
家族28個官員
值得一提的是,張志剛、張志勇、張志斌的父親張家旺,曾任颍上縣委副書記。三兄弟被查背後,浮現出的是一個以“政壇家族”而遠近聞名的“颍上張家”。
《南方周末》2008年7月刊發的報道《颍上“教父”張家順》介紹,安徽颍上,在張家順由生産隊長,到謝橋鎮黨委書記,再到颍上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的20餘年仕途中,張氏家族相繼有10餘人擔任公職,絕大部分為當地幹部:弟弟張家旺于颍上縣縣委副書記任上退休,大侄子張志剛時任縣建設局局長,二侄子張志勇時任縣委辦主任;大女兒時任縣教委人事科副主任,大女婿時任縣地稅局局長;二女兒時任縣法院副院長,二女婿時任臨泉縣副縣長。其中仕途最順,堪稱張家第二代代表,也最為張家順寄托延續家族興旺重任的,正是張家順的兒子、阜陽市颍泉區委原書記張治安。
當年的報道還提到,颍上縣委原書記張華琪受賄案中,張志剛、張志勇兄弟被查明曾分别向其行賄,但二人并未是以事被追究。
澎湃新聞注意到,張治安因在任上興建了形似白宮的颍泉區委辦公樓,被稱為“白宮書記”。2008年,張治安被帶走調查,後因受賄罪、報複陷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張治安 資料圖
張治安的落馬,讓“颍上張家”的“光環”一度黯淡。微信公衆号“中央政法委長安劍”曾發文介紹,2008年,受“白宮書記”一事影響,張志剛、張志勇兩兄弟均被調離上司崗位,而4年後,他們又雙雙被提拔。
全國掃黑辦統計顯示,“颍上張家”共有28人在市縣重要部門擔任公職,非法控制地産、建材等多個行業領域,導緻以張志勇、張志斌為首的“張氏兄弟”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颍上數十年并不斷坐大。新案、舊案、隐案疊加,暴力、軟暴力、公權力交織,加上張家幾乎無處不在的“關系網”“保護傘”,讓案件的辦理一度阻力重重。
另據安徽省高院介紹,2019年5月,安徽省委決定,将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重點交辦、全國掃黑辦挂牌督辦的“張氏兄弟”案,作為安徽省掃黑除惡專項鬥争“1号專案”。
經過一年多不懈奮戰,盤踞颍上縣30餘年的“張氏兄弟”黑惡勢力被連根拔起,背後的腐傘網問題得到深挖徹查。共查實違法犯罪案件200餘起、涉及罪名34個,其中涉嫌職務犯罪40人(廳級2人、處級13人;涉黑腐敗及“保護傘”17人),涉嫌黑惡性質組織犯罪52人,追繳涉案财物近6億元。
2020年11月10日,法院對“張氏兄弟”案進行一審判決,判處主犯張志剛無期徒刑、張志勇有期徒刑22年、張志斌死緩并限制減刑,三人均認罪服法不上訴。
夫妻共同收受兩套北京房産
作為“颍上張家”的一員,張志剛的妻子馬仁荔也曾是一名公職人員。
前述一審判決書介紹,馬仁荔,女,1970年7月出生,漢族,大學文化,原任颍上縣資料資源管理局副局長,2019年5月被宣城市績溪縣監察委員會決定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同年11月被颍上縣警察局刑事拘留。
馬仁荔 颍上政務服務中心微信公衆号 圖
2021年1月4日,績溪縣人民檢察院就馬仁荔犯受賄罪、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一案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2005年至2018年,張志剛(已判刑)在擔任颍上縣建設局局長、城鄉規劃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夥同妻子馬仁荔收受和索要安徽盛和糧油工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趙某時價554.8433萬元和時價576.0569萬元的房産各一套,為趙某在天立華府房地産、五裡湖濕地公園二期、三期工程等項目的規劃、設計上提供幫助。
澎湃新聞梳理判決書發現,張志剛夫婦收受的兩套房産均位于北京。
其中一套登記在馬仁荔提供的虛假身份“馬樹珍”名下,購房款中的300萬元由張志剛向颍上縣鑫海置業總經理姜某索要後轉給趙某。房子傳遞後,張志剛夫婦安排趙某将該房對外出租,收取房租後交給馬仁荔的女兒。
另一套馬仁荔本想以她兒子的名義注冊公司購買,因覺得不合适,由趙某以自己外甥的名義注冊公司購買,打算後期轉給馬仁荔的兒子。
檢方還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間,馬仁荔在獲悉省委巡察颍上縣以及張志勇、張志斌被調查後,多次将丈夫張志剛帶回家中的犯罪所得現金220萬元以及房産證等物品,轉移至其父親馬某勳家中。
對此,馬仁荔供述稱,2017年,安徽省委巡視颍上縣後,她出于擔心,将家裡的财物陸續進行轉移。2019年4月17日上午8點多,馬仁荔在自家門口看到公安民警在張志勇家中進行搜查,遂叫來親戚吳某,讓自己的兒子和吳某将家中的茅台酒、20萬現金以及一些煙酒、房産證、購物卡等搬上電瓶三輪車,送到父親家。
績溪縣人民法院認為,馬仁荔夥同張志剛,利用張志剛擔任颍上縣建設局局長、城鄉規劃局副局長等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收受、索取他人房産,共計價值人民币1130.9002萬元,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馬仁荔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明知是犯罪所得而轉移他處予以掩飾、隐瞞,數額220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績溪縣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均成立,該院予以支援。
同時,馬仁荔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馬仁荔在受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涉案房産及掩飾、隐瞞犯罪所得已被追回,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2021年1月2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馬仁荔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50萬元;犯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實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2萬元。被告人馬仁荔共同受賄涉案房産兩套及掩飾、隐瞞犯罪所得數額22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澎湃新聞記者 何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