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18日,稅務部門公布了對張恒的處罰結果。張恒作為鄭爽參演《倩女幽魂》的經紀人,幫助鄭爽掩蓋“天價片酬”,規避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逃避履行納稅義務,被依法處以3227萬元罰款。(據10月19日《北京青年報》)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因為張恒與鄭爽曾有一段密切關系,後來二人鬧掰,并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稅務部門經查,發現鄭爽于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時,所得片酬未依法如實進行納稅申報,另有其他偷稅漏稅行為,依法對鄭爽追繳稅款、加收滞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99億元。同時,稅務部門在鄭爽偷逃稅案件檢查過程中,拔出蘿蔔帶出泥,發現張恒幫助鄭爽偷逃稅款并依法進行立案檢查。
至此,張恒被罰也就并不意外了。稅務部門指出,張恒通過策劃組織、溝通接洽、具體操作等行為,幫助鄭爽偷逃稅款,影響惡劣,同時考慮張恒是鄭爽偷逃稅案件的舉報人之一等有關情節,依法對其處以鄭爽在《倩女幽魂》項目中偷稅額(4302.7萬元)0.75倍的罰款,計3227萬元。
此事的槽點就在于此,吃瓜者認為張恒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殺人一千,自損八百”,還有認為是兩敗俱傷的一場鬧劇,賊喊捉賊,魚死網破,又是何苦。
要說,二人也曾郎情妾意,最後覆水難收,确實讓人嗟歎。人生若隻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若沒有一段感情,并因愛生恨,也或不至于此。但二人雙雙受罰的結局,看似感情糾葛釀成的悲劇,實是二人在工作中違背了法律的要求,在片酬支付上,存在違法行為,通過掩蓋“天價片酬”而偷逃稅款,這才是二人“兩敗俱傷”的根本原因所在。如果沒有偷逃稅款的行為,二人再怎麼鬧得風風雨雨,也就是明星的感情戲碼而已,上升不到法律大戲。但若有不法行為,即便二人還是恩愛如昨,也難逃法律的處罰。
是以,張恒舉報鄭爽引發自己被罰3227萬,就别以個人恩怨的“報應”來看,受罰非因“私怨”,而關乎“公義”。正如中國财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财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按照法律規定,稅務部門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充分考慮了張恒的有關情節,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彰顯了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二人落到今天的局面,要說失敗,就是沒有遵從法度,這是最大的敗筆,不能僅從感情恩怨上去看熱鬧。是以,張恒受罰,看點就不在于他舉報鄭爽反而引火燒身,也不是他與鄭爽這對“歡喜冤家”誰更吃虧,而是要看到法律的尊嚴與威嚴。文娛領域也好,其他領域也好,從業人員及企業要以此為戒,自覺履行納稅義務,要崇德尚藝、遵紀守法,以法律道德與公序良俗為人生的準繩。走在正道上,就不會有笑話給誰看。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下傳“極目新聞”用戶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歡迎提供新聞線索,一經采納即付報酬。24小時報料熱線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