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閃而過的水晶,天空中滿是小星星......"整個天空球,沒有任何觀測儀器,僅憑肉眼,就能看到6000多顆恒星。而在一個特定的位置,如果空氣品質好,沒有光污染,沒有大物體,你可以看到2000多顆星星。當你在晴朗的夜晚仰望星星時,你會發現星星的亮度是不同的,有些星星是明亮的,有些星星看起來很黯淡。恒星亮度的差異還反映了其他相關條件:與地球的距離,恒星的内部活動,恒星的品質,物體的亮度(本身不發光)等等。

早在兩千年前,天文學家希帕西亞斯就繪制了一張星星的地圖,根據星星的亮度将星星劃分為幾類,提出了星星的概念等等,最亮的20顆恒星就分為一等星,亮度稍暗的是二等星,比較暗的是三等星......肉眼可見的最低亮度是六等星。頭等星比六等星亮100倍。也就是說,一等星的亮度是二等星亮度的2.512倍,二等星的亮度是三等星亮度的2.512倍,總之,相鄰整數星等的亮度差是2.512倍。
随着觀測技術的進步和發展,僅僅1~6顆恒星不足以分割更多天體的亮度,是以到了1850年,負星被引入。恆星等距越小,天體越亮,恆星等值越大,天體越暗。
例如,太陽,離我們最近的恒星,相當于-26.74,一個亮度為-12.8的滿月,天狼星,當天最亮的恒星,距離地球8.6光年,1.46等,以及一顆恒星-1.46,位于獵戶座,距離地球640光年,視圖為0.5,依此類推。
然而,星象等有時并不能反映天體的真實亮度,因為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是天體與地球之間的實際距離。一顆恒星看起來很暗淡,不一定是很弱,更有可能是因為它離地球太遠了。
是以,還有一個絕對星等概念。星象是觀察者眼中看到的物體的亮度,忽略了物體與地球之間的距離。絕對恒星等是通過将天體放置在距地球10秒的距離(即32.6光年)來測量的亮度。通過這種方式,距離是統一的,是以物體的絕對恒星等效物反映了其真實亮度。例如,太陽的星光是-26.74等等,但如果太陽距離地球32.6光年,即太陽的絕對恒星等,就是4.83,是一顆看起來比較暗淡的恒星。四顆恒星是0.5,依此類推,如果離地球10秒,它的亮度是-5.85,以此類推,即絕對恒星等。
當物體與地球之間的實際距離小于10秒(32.6光年)時,物體的視覺等效物小于絕對恒星等效物,如果物體與地球之間的距離大于10秒的間隙,則物體的視覺恒星等效性大于絕對恒星等量。值得注意的是,絕對恒星等不适用于本身不發光的行星,衛星和其他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