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現在我們對固定資産肯定不陌生,很多企業主大多對自己的固定資産沒有那麼了解。歸根結底,是老闆們缺乏财務知識。是以,讓我們解釋一下2021年的固定資産折舊政策。歡迎閱讀!

2021年固定資産折舊政策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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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産殘值率:
1、國内企業
《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條例》第三十一條:剩餘價值比例應當在原價的5%以内,由企業自行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登出企業所得稅核準項目後續管理的通知》(國稅發證第70号)第二條,固定資産剩餘比例統一為5%。
2、外商投資企業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33條,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産的剩餘價值率一般為1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2007年第512号令)第五十九條 按照直線法計算的固定資産折舊,允許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産投入使用當月次月起計算折舊情況,已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産自停産當月起停止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産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資産的估計淨殘值。固定資産淨殘值估計值一經确定,不得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第63号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令)
第三十二條 企業固定資産因技術進步需要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期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辦法。
可以看出,新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産剩餘價值率的比率作出硬性規定,并将固定資産剩餘價值比率交給企業,而是強調一種合理性,要求企業的生産經營情況和固定資産的性質和用途, 并合理确定固定資産的估計淨殘值。
固定資産是指企業為生産貨物、提供服務、租賃或管理、使用年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其價值符合一定标準而持有的非貨币性資産,其價值如下,為您提供的固定資産最新折舊年限和規定的固定資産剩餘價值比率。
固定資産折舊期:
除國務院财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産折舊計算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20年的房屋和建築物;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機械等生産裝置10年;
(3)與生産經營活動相關的裝置、工具、家具等,為期5年;
(四)航空器、火車、船舶以外的運輸工具,期限為四年;
(5)電子裝置3年。
固定資産按月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計折舊,折舊從下個月開始收費;折舊仍按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收取,而不是從下個月開始的當月折舊。
固定資産折舊後,無論能否繼續使用,都不再計入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将不再以折舊代替。
已達到預定使用狀态但尚未竣工的固定資産,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确定,折舊;決算完成後,原先估計值将按實際成本進行調整,但原先收取的折舊金額無需調整。
在改造過程中停産的固定資産,應當将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折舊。改造項目達到預期可用狀态并轉換為固定資産後,再根據重新确定的折舊方法和固定資産的使用壽命收取折舊費用。
固定資産在定期大修期間折舊。
固定資産折舊法:
固定資産折舊是指用于配置設定固定資産各使用期間應提及的折舊總額的具體計算方法。
這些包括:
1、平均年限法,其特征是固定資産的應計折舊與固定資産的估計使用壽命的平衡配置設定,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個期間的折舊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即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個期間應計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3、雙倍遞減餘額法,一般應在固定資産有效期屆滿前兩年内,扣除固定資産賬面淨值後,估算淨剩餘價值平均攤銷淨值。
4、年和是指從估計淨殘值中減去固定資産原價後的餘額,乘以遞減分數,計算出每年的折舊金額。
我們在這裡是為了2021年固定資産折舊政策,我希望它能幫助你。感謝您的閱讀!
注:本文所述内容僅供參考,以豐和遺囑國務顧問所描述的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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