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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案件說明

【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旁白:陳偉

完成:何其偉

"我是人民的老師,我曾經教人,這次檢察官給我上了生動的法律課。未來,我不僅要遵守交通規則來遵守國家法律,還要在學習法律中宣傳法律......"2月9日,農曆28月28日,當林甸縣檢察院對三起案件的當事人宣布不起訴決定時,孫無檢方興奮地說,感謝檢控人,案件結案了,今年,家人會安心!

結束申報,結案,我感到高興的是,今年春天,由于檢方傳遞的法律熱情,讓三名未被起訴者的家屬或家屬,因為他們的回歸和溫暖充實,團聚和順利。

回到辦公室,我在日記中寫道:法律冷酷無情,但作為檢察官,我們有一種溫暖的感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再問幾個為什麼,更多的逆向思維,也許我們會拯救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家庭,甚至創造一個社會和諧。

它必須在今年二月初開始。在我與張金峰公訴人受理的案件中,有三起案件"不同"。

三起案件中有兩起是交通事故。嫌疑人孫和董在事故發生後已經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并了解從寬情況,兩人均有完整的駕照,駕駛機動車符合安全性能标準,且無酗酒、吸毒、吸毒等嚴重情況。

另一起案件是盜竊。嫌疑人張某盜竊現金為臨時意圖,金額不大,積極返還被盜錢後獲得被害人的了解。

三起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犯罪嫌疑人為初犯,對社會危害較小,社會表現一向良好,無前科,有需要儲蓄和教育。

有鑒于此,我們在判決後釋出了一系列"三個問題":不起訴适用嗎?關門時間可以早一點嗎?疫情期間能否成功公開宣判?

這種平淡無奇的檢察問題,對于檢察長來說,每一個案件都可以被考慮。不過,對于當事人在這三起案件中,在可以選擇起訴和不能起訴之間,但直接關系到三人的個人自由問題,關系到三家人今年春節快樂和平團聚的諸多事項。

"盡快結案,讓他們回家過年!"當我們向總檢察長葛少軒先生報告案件的想法和建議時,我們得到了肯定的答複和支援。

【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辦案劄記】“案子結了,這個年,家人們就過得安心了!”

鑒于案件發生在"疫情"防控期,是以,借助遠端辦案系統,網際網路邀請全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犯罪嫌疑人機關上司、公安機關參加公開聽證會,不起訴。

2月9日上午,受邀代表準時走進網絡聽證廳,以視訊形式參加公開聽證會。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提出了他的意見和理由,并對法律作了一般性的解釋。應邀舉行的聽證會可以讨論他們是否同意不起訴的問題。

"年近了,應該是全家團聚,享受天堂的喜悅,但讓我把這件事搞混,大家是沒有心情的。我為老人、我的妻子和孩子感到難過,并真誠地忏悔......"三名有意為之的非檢察官也當場說出了供詞的核心和改變前者的決心。

廣泛而嚴格的檢察案件講的是和諧。在辦理刑事案件時,我們始終不放手、縱容任何一種犯罪,也始終堅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在逮捕和不能抓、能不能起訴之間權衡取舍,充分考慮所處理的每一起案件的法律效力,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不僅要懲治和預防犯罪, 同時也節省了司法費用,促進社會和諧,用檢察感情傳遞法治的溫暖,讓法陽溫暖每個人,每個家庭,讓法律雨潤每個社群,甚至整個社會......

歲月靜谧,檢方在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