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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金融業的狂野西部

區塊鍊公司繼續挑戰極限。他們的最新創新:<b>重新定義他們的融資方式</b>

ICO曾經僅限于少數熱心的技術支援者。現在,它們正迅速成為尖端風險投資的吸金石。Open ANX Foundation在香港是第一家推出ICO的區塊鍊公司,其數字貨币融資目标為2250萬美元。其他公司肯定會效仿。

如果您對這種新的投資方式感興趣,請先了解以下ICO知識。

什麼是ICO?

ICO是衆籌和融資的綜合體,區塊鍊開發人員可以為新項目融資。

目前的融資通常通過發行新的代币來交換現有的數字貨币,如比特币或以太币,這一過程被稱為準備階段。一旦發行并投入使用,這個數字代币就可以用來通路相關的開發項目。

此外,如果項目成功,早期投資者将受益于數字代币資本價值的增加。

ICO的過程

ICO技術過程似乎很簡單。一旦資金可用,新的數字代币就會根據智能合約發行給支援者,以換取預期的融資金額。它通常由存入數字貨币的初創公司開發人員籌集。

ICO檔案包括一份白皮書,列出了區塊鍊項目以及有關将要發行的數字代币的一般資訊。有時還附有技術白皮書,詳細介紹了有關ICO的項目和技術資訊。架構越好,ICO就越有一份描述各種風險因素和投資流程的釋出備忘錄。

誰參與ICO

感興趣的亞洲主要投資者包括:

1,Pantera Capital,美國第一家僅投資區塊鍊技術的比特币投資公司,投資了ZCash,Ripple Labs和 Coins.Ph。

2、區塊鍊資本成立于2013年,是第一家接受比特币融資請求的風險投資公司。并繼續關注比特币和區塊鍊生态系統。值得注意的投資案例包括Coinbase和Wave。

3、數字貨币集團,支援亞洲Melotic、Luno、BTCC等知名投資公司。

4. Distributed Capital是第一家專注于區塊鍊公司的亞洲風險投資公司,它投資了Abra和Symbiont。

為什麼風險投資公司對ICO感興趣

一些風險投資公司認為,價值集中在區塊鍊項目的共享協定層,而不是應用層。

數字代币意味着區塊鍊協定的建立者可以直接從協定中獲利。通常的做法是為開發人員,早期采用者或早期采用者保留一部分數字令牌。一旦協定項目啟動并取得成功,早期的支援者可以形成一個積極的回報循環,使市場能夠支援數字代币。基于區塊鍊協定的成功,應用程式可以吸引已經擁有市場佔有率的底層區塊鍊協定的興趣。代币價格将上漲,協定的市場佔有率将比任何應用程式都快。

ICO的主要吸引力之一是開發人員發行的數字代币是可交易的。它可以兌換成其他數字貨币,并通過數字交易所兌換成法國貨币,進而産生市場流動性。

ICO是否受到監管?

還沒有,但考慮另一個問題:ICO應該受到監管嗎?

ICO的許多特征與證券相似,ICO檔案主要基于類似證券發行的檔案。甚至"首次代币發行"(ICO)也類似于"首次公開募股"(IPO)。

那些認為ICO不是證券的人強調以下因素:

1. ICO不提供區塊鍊公司的股份。

2、ICO隻提供加密貨币優惠,加密貨币不是證券。

3. ICO是一種全球工具,而不是國家投資工具,不受任何中央機構或銀行的控制。

4. ICO發行的數字代币是可以應用于正在開發的區塊鍊協定的應用代币。

同時,那些認為ICO是證券的人提到,ICO可以滿足證券行業的傳統标準。預計ICO代币買家将獲利。一旦産品(而不是應用程式)可以投資或投機,它很可能被視為證券。一旦公開出售,将有更大的監管興趣。

香港的情況并不明朗。《證券及期貨條例》對證券的定義并未立即承認ICO為證券。然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可透過通知确定一類權益、權利或财産為證券。同樣的證券發行機制也适用于受監管的投資協定,這些協定根據資産價值的任何變化提供投資回報。可以說,這個廣泛的概念包括ICO發行的數字代币。

風險

ICO通常在開發的早期啟動,有時在概念階段啟動。企業投資的任何早期階段都存在固有的風險。

區塊鍊是一項新興技術。區塊鍊領域缺乏明智的投資。不适合習慣于在監管環境中監控公共資訊和管理投資的專業中間商的投資者。

許多ICO項目的KYC和AML标準并不嚴格。

ICO基礎設施不提供監管資金,也不提供底層區塊鍊項目開發的可靠性。沒有什麼可以阻止開發人員帶着ICO收入潛逃。

但ICO的利潤很高。未來,它們将吸引希望在不受監管的環境中籌集資金的不可靠投資者,以及更多不了解投資風險的公衆投資者。這可能是有風險的。未來展望

ICO将繼續。許多評論員認為,ICO的價值在于所發行代币的有用性。與支援區塊鍊技術的協定理論相關。ICO将具有成本效益的融資與積極的支援者網絡相結合。它解決了全球私營公司大規模融資的痛苦,甚至在市場流動性形成之前。

監管機構将繼續密切關注ICO。香港等地區已将區塊鍊技術添加到監管沙箱中,以了解其工作原理以及風險所在。監管機構的沉默或不作為不應被視為一種認可。擁有大量散戶投資者的不良項目很容易導緻直接的監管幹預。

同時,組織ICO的個人或機構需要在ICO過程中采取預防措施,以便監管機構在對ICO進行嚴格監管時可以消除其責任。這些措施包括:

1. 延遲令牌分發,直到底層網絡開始運作。

2、隻使用可用的代币,避免隻使用投機性代币。

3、建構開源軟體,利用開放透明的區塊鍊。

4、按照受監管的投資流程進行操作,包括風險公示、投資者評估、反洗錢和KYC流程、投資者舉報等。

5、保留部分數字代币,以防任何許可責任或監管費用和處罰。

6、考慮鎖定代币,讓開發者不能交易自己的數字代币,直到開發目标完成。

ICO是金融的狂野西部。但以前的邊界已經被馴服和文明化。謹慎和适當地開發ICO融資可能會導緻區塊鍊協定公司的摩擦減少,參與度和流動性增加。這可能是一個美麗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