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曉丹

窗簾是家居必備品,但看似不起眼的窗簾花型卻成為浙江版權保護的熱點。在中國的網上裁判文書中,以"窗簾、鮮花和版權"關鍵詞搜尋,從地域分布來看,浙江省的案件較多,有200多起案件。2020年将有21起訴訟,其中20起将與浙江有關,其中大部分将涉及位于柯橋的輕紡城商家。
知識産權主要包括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标權。近年來,知識産權領域的保護意識增強,侵權鬥争逐漸加強。而窗簾花型屬于藝術作品,也屬于版權範疇。
為什麼抵禦窗簾花并不罕見?為什麼商家突然收到律師關于被告侵權的來信?被告的商人為什麼感到冤屈?捕魚權、過度訴訟?版權保護背後是否有工業化?
不為人知的帷花圖案,是著作權人維權的縮影,其背後的"維權"在真實沖突中呈現出複雜、多元、痞痃的邊界。
商家:成花型,被告侵權
在中國輕紡城(北聯)窗簾面料市場一樓開店的張濤吃了一場"官司"。
說起這件事,張濤還是心狠手辣的,"像'釣魚'一樣,來到店裡買了幾米布,然後沒過多久就接到了他們的律師信,來起訴我們侵權。"
張濤的窗簾批發店原本賣的平色窗簾比較多,但店面生意不是很好,去年他從廠家買了一款花型窗簾挂在店裡,結果沒挂幾天就收到了律師的來信。
"我去和工廠談,說他們生産的窗簾花類型是侵權的,工廠說,'不,所有其他批發商都在賣,沒問題',這是真的,就像我被指控的花類型一樣,市場上還有其他商家在賣它。對方要認領1萬元,願意賠錢就可以私下。張濤說,此事仍在進行中。在談判中,他曾表示自己不是生産窗簾花型的廠家,而是經銷批發,讓原告起訴廠家,但對方表示"廠商比較麻煩,批發銷售也是侵權的"。
在輕紡城,商家習慣于将申請版權的花卉類型稱為"包裝版"。記者走訪了十幾家窗簾批發商,了解到每年市場上流通的窗簾花數量非常多,而且變化頻次高,流行時間短。對于商家來說,很難提前預測哪種花種好賣,什麼不好賣。是以,一般都會有花型窗簾投放市場出售,試水一段時間,如果銷售情況良好,再申請包裝版。
商家李偉告訴記者,包裝版意味着,如果這種花型是自己注冊成功的,那麼在批發銷售環節,隻有他的店才能做這種花型的批發。其他家庭如果有銷售同類型花卉,一般會先通知這些商家,這種花型是包裝版的,要求他們撤回不要賣,如果說要繼續賣,就會考慮采取合法途徑。
李強調,"其實市場上的商家'搞'市場的人很少,但現在有一群人,專門從事花型侵權訴訟,商家完全不知道,起訴書已經到了你家。
柯橋輕紡城批發市場 圖檔來源:記者:葉曉丹
另一位窗簾批發商王林說,在提到花型侵權現象時,他覺得自己暫時沒有遇到過,但真心希望不要遇到這群人。"感覺就像有人在專門賺這個錢,看看市場上賣的是什麼樣的花,他們偷偷地申請包裝,市場上的其他商家不知不覺就像往常一樣批發銷售,等等他們申請版權下來,他們去這些商家在賣的幾米布上買, 銷售記錄作為證據,然後起訴。
不過,記者在參觀過程中了解到,輕紡城批發市場的商家,也因為自己包裝的窗簾花型被侵犯而采取合法途徑保護權益。
2020年,杜萌發現自己廠家生産、店面銷售的包裝花型,市面上還有其他商家也在賣,于是去對方的店裡買了幾米布,作為證據,杜萌委托律師上法庭。不過,杜萌介紹,到目前為止,訴訟尚未正式啟動。
21 判決案例:原告勝大于負
如果做定量分析,在2020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搜尋"窗簾、鮮花、版權",那麼共22份判決檔案,其中20份與浙江省有關,主要被告是紹興柯橋輕紡城商家。
記者在通路中還了解到,對于絕大多數個體商戶來說,沒有人力物力來處理訴訟程式,是以最後的司法程式,還是少數,絕大多數雙方在私下和解。
針對紡織面料花型的版權問題,6月24日,輕紡城(600790,SH)證券代表馬曉峰告訴記者,這一直是市場的難點,但近年來,浙江省政府加大了知識産權保護力度。批發市場工商、正義有存在,幫助市場商家協調此類糾紛。商家和商家之間的版權糾紛在過去兩年中有所緩解。"但很難說市場以外的人是否申請了版權,然後在市場上捍衛了它。
上述判決共涉及22件著作權作品,也曾發生過同一原告起訴多起侵權主體的案件。其中一名原告和兩名原告。
此外,還有一起案件,被告的主體被多名原告同時告上法庭。統計資料顯示,1起侵權案件中有17名被告,2起侵權案件中有2名被告。
從判決來看,21起案件中有19起勝訴,2起敗訴。總體來看,顯示赢多輸少的情況,賠償金額在10000-9萬元之間。
在這些統計資料的背後,活動人士和商家之間的對峙凸顯了目前帷幕式的版權保護過程中的沖突。
例如,其中一項判決披露,原告沈某獨立創作藝術作品申請著作權,投入生産經營,認定被告魯某某未經授權,通過陸某注冊微信銷售印有花型窗簾布。然而,被告Lu辯稱,原告的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原告在花型案件中的版權,因為涉及的花元素簡單,且早早在市場上流行。同時,盧珂也提供了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表明,被告盧某提供了早期大衆市場涉及花卉的證據,雖然與原告的藝術作品相似,但不僅因為基本要素類型一貫直接否定創作者的創作成果,法院最終判決原告勝訴。
然而,在另一起案件中,情況與上述情況非常相似,被告潘建議,第三方網站早在原告注冊之日之前就将涉案藝術品作為共享材料展示。
最終的法院判決認定,工作登記證确實可以作為識别著作權人身份的初步證據。但是,作品的登記是自願的,版權登記機關隻進行形式審查。在實踐中,重複注冊、聲稱和登記他人或不知名作者的作品的情況并不少見,是以作品登記證書不是确定性證書,而隻是時間證明。如果在作品注冊之前,有關作品已被他人在公有領域使用,則不能僅根據随後的作品注冊證書來确定作品的版權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情況就是如此。潘氏第三方網站提供的共享資料中的藝術作品,上傳時間遠早于原告作品的登記時間。最終,法院做出了不利于原告的裁決。
告訴經銷商不要起訴廠家,糾紛的複雜程度如何?
結果相反的兩個案例也向我們展示了帷幕開花權背後的複雜性。知識産權有三個方面:專利、商标、著作權、專利和商标都需要審查機制,雖然著作權不同,但它是一種自願注冊制度。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輕紡城與商家溝通的過程中,面對近年來頻頻的窗簾花侵權行為,商家更多的疑惑和俏皮話在于,"商家是經銷商,隻是銷售和流通環節,原告為什麼不起訴生産環節的廠家?"花型是什麼廠家生産的,商人就是什麼商品。"
"同樣的花型,有的版權所有者給幾個商家,而集中委托給幾家律師事務所,有沒有産業化維權的局面?"一兩千的賠償,找到5-10個侵權商家,原告的權利會比商家的年收入增加嗎?"
"如果批發商自己廠家研制了花型,先看市場好壞再決定包裝版,但在他們包裝版之前,已經有人搶先申請了,這不是别人用商家的花型起訴商家侵權嗎?"
6月11日下午,紹興市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從業人員告訴記者,目前柯橋區幕布模式實施的是《自願登記工程試點辦法(1994年)》,按照1994年的方法,實行省級登記模式,各省之間的資料不相銜接,各省之間的标準也不盡相同, 是以過去各省之間的版權作品存在資料壁壘、資料孤島問題。
此外,在目前的情況下,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即如果A省的注冊标準比較嚴格,有些類似,或者沒有達到A省标準的版權作品沒有注冊,但如果B省或C省的标準比A省更寬松,申請人可能會出現他的作品沒有在A省注冊, 但可以在其他省份注冊。
從業人員表示,通過成功進行異地登記,再到浙江省捍衛自己的權利,他們了解到此案并不缺乏此類案件。此外,還有一些過度的維權、惡意維權,甚至還有維權産業化的現象。
"對于确實侵權的案件,我們鼓勵雙方通過行政調解或司法程式,這是可以的,但據我們的統計,絕大多數版權所有者直接通過律師來,很少通過行政和司法管道。
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著作權糾紛可以按照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定書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進行調解或者申請仲裁機構仲裁。當事人在著作權合同中沒有書面約定或者訂立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捕魚權",但這有什麼問題呢?
針對起訴經銷商不舉報廠商的問題,北京嘉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吳偉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權利人為了從源頭上打擊抄襲和盜版,達到更好的維權效果,其實更希望能夠打擊侵權廠商。但侵權行為制造商往往非常警惕,非常隐蔽,權利人很難了解侵權制造商的線索,通過普通的民事訴訟甚至很難找到合适的被告。在以往的品牌維權實踐中,一些知名品牌會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來收集線索,追溯到侵權廠商,然後通過民事、行政、刑事等管道進行維權。但一些強者抓不了,可能無法通過有效手段獲得侵權工廠的線索。
為什麼要起訴賣家?吳說,根據以往的實踐,權利人一般有兩個出發點:一是通過對賣方的起訴,可以盡快在市場層面制止侵權行為,并可以獲得一定的侵權賠償,以賠償損失;第二,通過對賣方的起訴,可以盡快在市場層面制止侵權行為,并可以獲得一定的侵權賠償,以彌補損失;
落地A股後不久,家紡企業期待面料(605003、SH)2020年年報披露,公司通過全年不斷研發,擁有面料花型1789套,款式26859種。"設計通常被視為面料産品的靈魂,直接決定了公司産品的品質和市場定位,"該公司在其年度報告中表示。在2019-2020年,外觀設計支出占研發支出的40.64%和42.74%。
當然,上海文飛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飛律師表示,市場上有一些主體惡意搶占版權,對于不屬于自己設計的花向版權局注冊,再聲稱其為版權所有者惡意維權的行為,這樣的情況确實存在釣魚權, 惡意權限保護問題。
在談到漁權和權利産業化的情況時,高飛表示,比較典型的案例,比如一些圖檔公司制作網站,不做權利提示,故意讓别人複制,然後通過訴訟要求賠償,這已經是一種商業模式。其經營過程是,例如,成立一家知識産權公司,在一段時間内購買版權或商标權,然後收集和收集侵權證據,然後在法庭上提起訴訟,以受益于權利的保護。
吳說,産業化維權問題或許仍見智。一方面,從司法實踐來看,隻要辯護人利用自己的合法權利,妥善維護自己的權利,最終就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即使權利人捍衛權利意識的提高在特定領域激增,形成所謂的"工業化",也沒有社會危害。除非是惡意利用制度漏洞或擦亮邊緣球,否則在沒有或僞造相關權利的基礎上進行惡意,大量的權利保護,會形成不良氣氛,但會被法律阻止,最終将消亡。另一方面,不排除也可以迫使賣家提高版權保護意識。經過多年的品牌保護,賣家的品牌(商标權)保護意識明顯得到加強,但窗簾花型(版權)的保護意識可能還不夠。是以,目前窗簾花型維權案件的發生率逐漸高企,不排除也會走品牌維權的道路。
此外,站在原著作權人的立場上,窗簾花型,尤其是熱銷的窗簾花型,開發、設計、推廣,都需要花費時間、金錢和人力成本,一旦盜版特别是在市場上大量流通,成本低廉的銷售,都會對版權所有者的原始窗簾銷售産生影響,給版權所有者及其經銷商, 等造成了相當大的損失。誠然,一些賣家在從制造商處購買時并不打算出售盜版花卉,但也會給版權所有者造成損失。是以,如果賣方能夠提高保護意識,在采購環節中,盡可能更規範地與廠家簽訂合同訂單,提供窗簾花型版權認證等,将使整個市場更加規範,一旦卷入訴訟也可以為賣方的合法來源辯護奠定基礎。當然,這需要時間。
"賣方也可以依法免除責任"
6月24日,閩大學民商法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兼常務理事姚慶慶教授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對"帷花型"的著作權糾紛進行了深入分析。
"從版權的角度來看,原則上沒有授權不使用。未經授權,那麼這不是你的事情,它可能構成侵權。當然,它涉及兩個方面需要區分,就生産者而言,但是凡生産窗簾、床單等使用某種類型的花卉時,隻要不是生産者自己設計的,就存在侵權的可能性,這是基本原則,沒有授權不使用。此外,就賣方而言,産品通常是從生産者那裡購買的,他們不知道生産者是否擁有版權或是否獲得授權。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版權法第59條(注附錄),如果賣方能夠證明産品的合法來源,他實際上并不承擔責任,是以從這個角度來看,賣方實際上可以通過第59條免除自己的責任。"
至于"釣魚證據"的争議,姚教授表示,版權所有者到店裡購買花型面料,然後發律師函的行為,是此舉的正常固定證據,"但我能了解為什麼商家會反映它是釣魚證據,因為商家極有可能既是生産者又是賣家。很可能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即版權所有者采用他所申請的花類型,并要求商家按原樣處理它,商家告訴您按原樣生産并生産。這時就會落入證據的陷阱,其實商家可能不生産這種類型的花,而是因為版權所有者提出要根據樣品制作。"
對于商家來說,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是,客戶采取的圖案要求商家定制,商家應該留下圖案,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有上述陷阱證據,制造商就可以做出抗辯。否則,如果商家不給版權所有者留下"陷阱證據"證據,法律可以判斷商家已經在生産和銷售侵權産品,而不是另一方陷阱證據。
此外,關于版權所有者不接受調解的情況,姚教授表示,調解主要有兩個差別,一是假冒的版權所有者,而不是真正的版權所有者,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惡意敲詐勒索案例。另一種是著作權人利用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以營利為經營模式,大量商家侵權訴訟,并對其提出高額索賠。版權所有者有權選擇解決方案,調解不是一個必要的程式,但如果版權所有者長期惡意"敲詐勒索",相關市場管理需要有一個接一個案件的資料積累、歸檔,有相關記錄,事件發生後可能會被"惡意訴訟"方提出特殊指控,否則就沒有統計資料, 惡意訴訟當事人總是第一時間,事情變得難以做到。
同時,對于惡意訴訟等問題,法律也提供了特殊的解決機制,但權利人有權主張權利,否則,可能會出現侵權泛濫。在窗簾闆領域,設計是第一位的。必須貫徹保護原裝和保護性外觀設計的理念,對權利人的保護也應不容置疑。
基于此,姚教授表示,市場管理者和主管都應該做好知識産權資料庫的工作。隻有長期積累才能驅逐惡意訴訟當事人。
曆史與技術橋梁之間的差距
購買了花簾,被告侵犯了張濤,表示不再敢去工廠裡買花型窗簾。他說,他不知道在哪裡查找,花型是别人的包裝還是工廠版,無法确定版權,他害怕并"踩坑"。
紹興市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從業人員表示,省級登記模式存在資料壁壘,花型勞動對比确實是目前司法行政保護的薄弱環節。但高智晟正試圖通過技術和技術的力量來解決這些痛點。
2020年,柯橋開發了全國首個"中國紡織面料花式版權資料中心和AI比對系統",建立了"一圖一ID"數字身份證,并進行了"戶籍管理"。
今年上半年,作為浙江省數字法院改革的重點應用項目,柯橋區人民法院開發的"著作權AI智力審判"系統正式啟動。在花哨的版權糾紛案件中,法院可以通過AI比較來追蹤系統。上述從業人員介紹,今年柯橋在做紡織面料圖案"智慧之多",希望形成花型等版權一鍵保護。
此外,目前,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模式的著作權登記也享受财政補貼。上述從業人員介紹,"柯橋區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模式登記,沒有用過個人或企業承擔的費用。隻要他們送出市場監管局的申請并釋出協定,這筆錢将按季度花費。"
在打破資料壁壘、資料孤島方面,早在2019年,浙江、山東、江蘇、廣東四省版權管理部門聯合啟動的"四省紡織圖案版權保護聯盟合作機制"正式簽署,四省紡織圖案版權保護進入全面共享和共同保險階段。
需要指出的是,具體和小糾紛的解決呈現出多種複雜,但從大趨勢來看,目前柯橋地方幕花型版權申請正在持續增長。根據柯橋區市場監管局提供的資料,今年1月至5月,柯橋區共處理了3,394份申請,簽發了2,500多份。2021年1月至5月的注冊申請量同比增長106.07%,而發出的注冊量同比增長148.67%。
姚教授表示,對于目前紡織面料花型著作權糾紛,最關鍵的是加強商家的通法教育,提高版權保護意識,申請版權的成本很低,一旦被告侵權,商家的成本就非常高;
注:一、著作權法副本的出版人、制作者不能證明其具有出版、制作的合法授權,或者複制品的出版人或者影音作品、計算機軟體、音像制品、錄像制品複制品的出租人不能證明其出具、出租的複制品具有合法來源的, 它應承擔法律責任。
在訴訟過程中,被控侵權人主張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應當提供權利人許可或者可能未經權利人許可而利用本法規定情形的證據。
2、輕紡城客商張濤、李偉、王林均為筆名
記者的手法問題始于意識
窗簾花型著作權糾紛,在版權領域确實是一個非常細分的品類。但在記者實地考察的過程中,在維權和侵權的表面下,我們看到了沖突的複雜性。
從大趨勢來看,随着中國品牌的興起和走出去,知識産權保護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在采訪過程中,我們發現,過去的既定思維很可能成為商家在版權糾紛中的"坑"。"我沒想到"和"沒有意識到"往往要花很多錢。是以,如何從思想觀念的角度提高公衆的知識産權保護意識,是十分關鍵的一步。
對于目前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惡意訴訟,關于産業化維權的争議,需要澄清的是,如果惡意訴訟當事人聲稱擁有相關的版權利益,但實際上并不擁有,我們認為這是"惡意的",但對于被告侵權者來說,如果不解釋所涉及的産品的來源, 他沒有明确的權利歸屬,也有"惡意"。從道義上看,蓄意敲詐勒索、通過訴訟牟利的行為,應受到譴責。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何在不給投機者機會的情況下,以更理性的方式維護自己的知識産權,是我們的下一條出路。
記者:葉曉丹
編輯:陳俊傑
願景:霍莉
視訊:張偉
排版:陳俊傑、穆宇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