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梅年廣場二十八歲,安靜如處女,氣質如蘭。同時,年輕的中國人是毛澤東,但更喜歡愛上自己15歲的丈夫張大強。張大強被公認為一個成功人士,富有而無所事事,嬌小的妻子。本應陪妻子出班的張大強偏袒,李秀梅開啟了秘密的私生活。不久,張大強離婚,嫁給了李秀梅。兩年後,本性難變的張大強和善解人意的愛情,愛上了趙美,不久之後趙美就懷孕了。東窗事件發生後,李秀梅索向法庭提出性要求與張大強離婚并支付其離婚賠償金10萬元,法院會支援她嗎?
丈夫背叛"小三"挑釁性地發送騷擾短信
經過一番風風雨,李秀梅嫁給了張大強。雖然李秀梅不是大家的秀,但走出标緻,認為自己遇到了好人,張大強也是一個傾聽者。婚前兩年,張大強和李秀梅恩愛有加。可以過年,張大強就像換了一個人,早晚歸,甚至不回來。從最初的報告不回家,到"自然,自然"不回家,即幾個月的時間。曾經乞求李秀梅的張大強,現在對自己的愛情沒有答案了。我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開始在餐桌上一起吃飯,然後默默地離開。
不經意間,李秀梅發現張大強的微信頭号聯系人叫張美,每當問張梅是誰時,他總是含糊其辭,說是和項目同僚一起工作,但張大強經常和項目同僚聊到深夜。久而久之,它們沖突性越來越強,往往因為家庭瑣事的争吵不斷,杯子踢凳子就成了家常便飯。
突然有一天,一個自稱是美貌的張小姐給李秀梅發了一條短信:"我愛這個男人,他也愛我,我們談起了一段共同但很幸福的愛情,過着幸福的小日子,你保持着這段著名的婚姻。第二天這樣的短信接踵而至:"我坦誠相愛也是被愛的,即使将來不在一起也沒有遺憾,但你愛得那麼卑微,一個男人把你放得這麼壞,你還是死皮臉糾纏不清。"接下來的幾天,李秀梅收到了很多這樣的短信。終于有一天,李秀梅收到一條短信,上面寫着:"我懷了你老公的孩子,你的孩子就要有個弟弟了。李秀梅再也受不了這樣的霸淩,每次她都想和張大強溝通,換來那句"你當時是小三"的冷話,而對于這件事,張大強總是斷然否認。
在與張美麗交流期間,張大強前後共給了張梅40萬元的零用錢,張美在懷孕期間做分娩檢查,後來堕胎支付醫療費用都被張大強拿出來。對此,張大強說,"這是朋友之間的幫手,付錢和付病費都是小事,别無關系。"無法接受現實打擊的李秀梅一旦情緒崩潰,她再也無法忍受張大強的背叛,想要打破這段婚姻,并給予應有的賠償,最後,李秀梅一紙上請願,起訴東區法院。
向法院提出離婚的離婚婦女被判60,000美元
在審判期間,兩人仍然争吵不休。李秀梅認為,兩人的感情正在變淡,有一次幾個月沒有溝通,同時,張大強在婚姻中出軌,從未與第三方分手,并逐漸縱容第三方對自己的騷擾,甚至趁機吵架侮辱自己。雖然張大強同意離婚,但否認李秀梅的存在說婚姻不忠。不僅如此,張大強一直認為,李秀梅也是"小三"的頂上,不值得賠償。
東城法院徹底查明案情,對雙方提供的證據作出嚴格審慎的認定,依法作出判決:一是張大強與李秀梅離婚;二是張大強
法院認為,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中犯了重大錯誤,并且是離婚的主要原因,則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目前,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張美堕胎的胎兒是張大強和張梅的婚外情,但根據張梅和李秀梅的資訊聊天記錄,張大強為張美支付了當天堕胎的醫療費用,張大強和張梅之間有大量的客觀間接證據, 比如銀行轉賬,足以得出結論,張大強和張梅在婚姻中的關系遠遠優于男女朋友之間的一般關系,這種親密關系從根本上影響了李秀梅和張大強的關系,最終導緻感情的破裂, 是以,張大強有重大過錯,應給予李秀梅賠償。
綜上所述,李秀梅提出的離婚和損害賠償要求在法律上有充分依據。一審判決後,雙方同意判決,未上訴。
小三"右轉"能拿到離婚賠償嗎?
"小三"成功過渡不配擁有離婚賠償金?答案是否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本質在于保護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一定程度上懲罰過錯方,婚前是否"小三"不一定相關。隻要婚姻存續期間沒有重大過錯,他們就有權要求損害賠償。雖然李秀梅本案中是婚前幹預他人婚姻的第三方,但在與張大強結婚期間并沒有重大過錯,關系破裂的根源在于張大強的重大過錯行為,李秀梅作為這段婚姻的無過錯方,當然, 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在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時,本案正是民法典實施後适用制度的新案例,通過民法典《其他重大過錯》的新規定,為無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提供了法律依據。然而,我國法律沒有對重大過失的認定規定客觀标準,不僅賦予法官自由裁量權,也給司法實踐帶來巨大挑戰。
法官解釋說,就行為形式而言,重大過失的特征應是違反家庭義務和家庭道德,不僅包括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贍養義務,還包括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員的監護,教育和法律或道德義務。這些侵權行為中最常見的包括但不限于嚴重違反夫妻之間的忠誠義務,通奸同居義務,長期侮辱配偶,故意隐瞞非婚生子女的事實,長期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或家庭成員犯下的其他犯罪行為, 以及對配偶的長期漠不關心,嚴重危害他們的身心健康。本案中,張大強故意隐瞞,在結婚期間,張梅多次調出大筆錢款,為張梅支付分娩檢查和堕胎的各種醫療費用,縱容張美給李秀梅送上一條公序良善資訊,明顯違背家庭道德,嚴重違背了夫妻忠誠義務。
就行為過錯程度而言,張大強的過錯行為是其主觀和故意狀态下的蓄意行為,他對張美的蓄意"照顧"和對妻子李秀梅的蓄意"漠視",嚴重傷害了夫妻之間的感情,雙方不再有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鑒于嚴重過錯行為足以證明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應采用推定原則,無需當事人證明存在主觀過錯。本案中,張大強的主觀過錯也采用了推定原則,無需證明。
俗話說,"家有愛是港灣,沒有愛的家是籠子。"隻有充滿愛的家庭才能茁壯成長,家庭氛圍才能幸福和諧。對于張大強來說,無論是李秀梅身上的"小三",還是張美頂上的"小三",他都隻是貪婪地享受片刻,而因為暫時享樂主義的形成,不僅難以成為最後的港灣,反而會成為籠子。這種幸運的心态在生活方式不斷試錯下,隻會讓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陷入離婚損害賠償糾紛,最終陷入真愛難找,家庭難找,可謂"偷雞不爛米,丢妻折兵",不值得失去。(本文中的角色是化名)
通訊員 馬南雲 李成波 楊晨軒
溫/北京青年報 記者 宋霞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