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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人物】中燃“12.17事件”:劉明輝曾遭“陷害”出局

作者:滄州俠客行
【滄州人物】中燃“12.17事件”:劉明輝曾遭“陷害”出局

劉明輝履歷

劉明輝,企業家,河北省漳州市人,1963年出生,漳州市著名校友,畢業于河北師範大學,中國瓦斯公司董事總經理兼總裁。

他從事房地産投資、金融、瓦斯等行業,曾入選福布斯全球億萬富翁榜單和新的财富500強富豪榜。

2020年5月12日,劉明輝以285.4億的财富排名第87位。

【滄州人物】中燃“12.17事件”:劉明輝曾遭“陷害”出局

漳州人:"12.17事件":燒燒熊劉明輝,被"誣陷"出來,管理團隊絕地反擊,再創下紀錄!

在查閱劉明輝先生的相關資訊時,我偶然發現了新浪發表的這篇關于"劉黃"事件的文章。文章詳述,中燃創始人劉明輝等人"被迫"離開公司後,公司不僅沒有毀滅人,反而開啟了人機分離的新征程。以下為全文轉載:

2010年12月17日,中國瓦斯控股有限公司("中國瓦斯")董事總經理劉明輝和燕縣首席執行官黃勇在深圳中國瓦斯總部被公安人員突然帶走。2012年7月24日上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派專人到深圳華氣總部宣布,劉明輝、黃勇不起訴。這一決定的宣布,标志着劉明輝和黃勇從此回歸清白,也意味着"中中火12-17事件"的最終結局。這一天恰逢中國瓦斯成立十周年。

過去20個月,"中國燒12-17事件"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如公司經營波動、市值下降、董事會"人員地震"、新澳能源與中國石化之間的敵意收購之争等。

對于中國民營企業來說,"中國焚燒12-17事件"是企業案例,還是有某種普遍案例?年輕的民營企業中國瓦斯如何應對這場突如其來的危機?這對中國的民營企業有何影響?

以發展的步伐說話

中國瓦斯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在香港聯交所主機闆上市的天然氣及液化石油氣經營服務商,股份代号:00384。自進入城市瓦斯行業以來,在短短10年内,中國瓦斯以驚人的速度從最初的經營虧損增長到超過20,000名員工,從最初的經營虧損到近10億港元的年利潤。

最初,中國瓦斯僅向北京周邊小城鎮供氣,但如今,中國瓦斯已在中國大陸投資近300家子公司,為21個省160個城市的700多萬住宅使用者和5萬多家工商業使用者供應管道瓦斯,為300多萬住宅和工業商業使用者提供液化石油氣。它是中國最大的天然氣企業集團之一,也是中國最大的液化石油氣分銷商之一,擁有最多的城市管道天然氣項目特許經營權。

随着經營規模的擴大,中國瓦斯一直積極緻力于發展多元化、國際化的資本股權結構。自2004年以來,中國瓦斯設定了将公司建設成為"亞洲能源合作平台"的發展目标,與亞洲各國政府及其能源公司進行了廣泛的接觸和交流,并不斷推進國際能源合作。

目前,中國瓦斯的主要戰略股東包括:北京控股集團、創始人劉明輝、南韓SK集團、英國石油、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印度天然氣公司、亞洲開發銀行、國台海峽經濟技術合作中心等。經過多年的努力,中國瓦斯已成為以國内外大型油氣公司為股東的國際能源合作平台,并與包括中國在内的跨國能源巨頭簽署了全面戰略合作協定。

然而,"中國燒12-17事件"的爆發,将中國天然氣從輝煌的高峰拖到了冰谷。按照普遍的了解,如果一個公司有這麼長時間的劇烈動蕩,或者内部管理混亂,員工迅速流失,或者業績明顯下滑,發展萎縮甚至停滞不前,或者出現資金鍊斷裂,甚至清算崩潰。在這方面有很多案例,比如"太子奶"産品在不久的将來幾乎消失,"國美"控制權對業績的負面影響,更遠如"德龍體系"資本帝國的崩潰,等等。

萬通集團董事長馮倫曾在文章中感歎"我們今天的'民營企業'如何:"過去,曾經的民營企業老闆,公司立刻分崩離析,硝煙消散,人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結果,仿佛飛機墜落,在那一刻墜落,墜毀。"那麼,中國的天然氣也很難逃脫嗎?"

2012年6月28日,中國瓦斯公布了2011-2012财年經營業績。公司全年淨利為9.5億港元,按年上升52.4%,營業收入為189.34億港元,按年上升19.4%。在天然氣業務方面,公司全年共完成天然氣銷售55.6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25%,完成住宅天然氣客戶110.5萬戶,新增工商使用者6170戶,新增使用者分别同比增長18.2%和16%。此次釋出的這一輝煌業績,讓行業和國際資本市場搶眼。國際各大投資機構立即上調了中國瓦斯股份的目标價。

為什麼中國的天然氣沒有像中國的一些民營企業一樣,在"小沃爾的災難"中迅速腐朽,能夠穩步走出陰霾,創造出曆史上最好的經營業績?

在2012年7月24日中國瓦斯深圳總部員工大會上,中國瓦斯創始人劉明輝表示,"從2010年12月17日到現在,我得出的結論是,這個過程非常困難,結果非常光明和自豪。原因是中石油連續經曆了兩件大事,高管動蕩和收購要約,這是中國第一次,值得每一次CIKIN引以為豪。回顧過去10年企業文化發展的核心價值觀,激情、夢想、超越一直伴随着我們的進步,中國燃燒必将成為瓦斯行業的領跑者,我們必須用業績說話,用發展的步伐說話!"

随着"中國可燃12-17事件"的結束,中國瓦斯股價迅速升至每股4.30港元,為近20個月來的最高水準,并已恢複到2010年10月的水準。

突如其來的危機

2010年12月17日上午,中國瓦斯總裁劉明輝和公司首席執行官黃勇在深圳公司總部18樓會議室舉行會議。兩名公安人員于.m 10時30分左右來到18樓接待大廳,以案件協助偵查為由,将劉和黃帶離公司總部。

劉和黃被警方帶走大約五分鐘後,徐穎(時任中國瓦斯局副主席)、徐超平(時任中國瓦斯副總裁)、劉志和(時任中國瓦斯财務顧問)抵達公司總部18樓。在此之前,徐穎等人已經好幾個月沒有出現在中國瓦斯深圳總部了。

徐瑩下令關閉18樓,未經許可不得進入18樓總統辦公區。同時,劉和黃的辦公室将被直接鎖上,并加鎖鍊鎖,任何人都不允許進入兩個辦公室。徐還宣布解雇劉明輝和黃勇的司機兼秘書。

17日下午,徐超平通知負責保管公司公章的行政部總經理李雲松,盡快傳回深圳,交出了中國瓦斯和深圳最重要的兩家子公司——中孚投資和中燃工業的公章。另一方面,李雲松表示,根據公司規定,公章保管權的轉讓需要得到劉明輝和黃勇的準許。"隻有看到劉和黃的簽名,我們才能交出公章。李雲松堅持中國氣體管理體系。

2010年12月20日上午,中國瓦斯董事會在沒有收到任何關于劉某、黃琦的準确資訊的情況下,立即向香港聯交所口頭報告,不對股東負責,随後釋出"因敏感資訊可能影響股價波動而停牌"的公告。

12月20日下午,徐瑩在中國瓦斯深圳總部召開了部門經理助理級幹部會議。徐瑩在會上的講話涵蓋了幾個重要方面:

"劉和黃的'罪行'如此嚴重,以至于被抓到時無法逃脫,而中國瓦斯前高管王發輝向公安機關舉報劉和黃,與他無關。這位前高管曾打算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劉曉波和黃琦,但徐穎卻氣餒,徐瑛詳細列舉劉和黃的"刑事訴訟"和"刑事證據",聲稱此案受到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的高度重視,并宣布許超平為公司總裁。"

然而,出席會議的高管們不同意徐先生的評論。公積金副會長範金生和首席科學家段長貴都表示,劉和黃在CSF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相信司法部門會公正處理"劉瑜案"。

令徐本人驚訝的是,徐的講話錄音後來成為CSF董事會罷免副董事長兼董事職位的重要依據。

"在這段時間裡,徐穎總是帶着幾個貼身保镖,"一位中國瓦斯高管說。保镖不僅保護着徐,還整天監視着劉和黃的辦公室。徐穎在公司總部多次宣布,劉、黃丁将因穿衣入獄。"

徐瑩作為中國瓦斯創始股東海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海峽金融")的代表,自公司成立以來一直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徐穎在公司員工眼中有很多神秘感。他作為進階職員的身份使他在公司高管層的高層享有最高水準的待遇,但他很少詢問公司的日常運作。徐先生一直告訴管理層,他代表官方意圖。不過,中火的外方導演們并不習慣徐穎的那種餡餅。這位腦脊液高管讨論了徐與腦脊液的曆史淵源。

董事會正在反對流動,以遵守原則

面對内部外交困難危機,中國瓦斯董事會和管理層絕大多數中外成員迅速達成協定,拯救公司,維護股東利益,并采取果斷措施。後來的事實證明,中國瓦斯董事會堅持按照上市公司規章制度行事的基本原則,為穩定公司整體形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中國瓦斯的董事們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障礙。

2010年12月23日,中國瓦斯董事會召開緊急會議,任命梁永昌為執行董事,梁永昌、朱偉偉為聯席董事(代理人),并成立臨時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的日常營運。未經董事會同意,董事會不得認可徐英先前任命的公司總裁,并違反上市公司的規定。在會議上,徐說他對劉和黃的案件一無所知。

"12月24日上午,徐先生在他的辦公室召集了五名高管開會,"一位中國天然氣高管說。徐在會上再次強調了劉曉波罪行的嚴重性,并指令高管們不要聽從朱未未的指揮。"

2011年2月12日,中國瓦斯董事緻函董事會,指控徐某嚴重違反上市公司董事行為,列舉七個事實:1、未經董事會授權,對公司進行重大人事調整"事件發生後,有人企圖阻撓臨時董事會的召開(指12月23日的會議, 2010年)應對危機;"原因沒有報告;6、"劉黃案"發生前,多次減持中國瓦斯控股有限公司,涉嫌内幕交易,嚴重影響市場對中國瓦斯的信心;7、無需與其他大股東協商,私下經營的戰略性股東介紹。這封信在董事會内引起了巨大的轟動。

2011年2月12日,一名董事會成員緻函董事會,要求罷免徐先生的副主席兼董事職務。基于許多現有證據基本上是真實的事實,該動議立即得到了大多數董事的支援,中國天然氣獨立董事毛20,000回憶說,"之後徐瑩利用他的立場一再阻止将'罷免問題'列入董事會的正式議程,并威脅和恐吓了幾名董事, 包括我自己。在2011年3月3日和26日的董事會會議上,我們在這個問題上與徐先生進行了認真的對峙。作為獨立董事,我們繼續按照上市公司的規則和制度處理相關問題。徐穎試圖打破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奪取對公司的控制權。毛澤東強調,"徐穎公開說'劉,黃琦罪嚴重',我讓他向董事會送出有關證據并讨論,但他拒絕了。"

"徐穎不僅威脅我個人,還威脅要恐吓我年邁的父母!"中國瓦斯執行董事朱偉偉對此大發雷霆。

3月1日晚,将召開董事會會議,解除徐先生的職務,一輛車牌号為"廣東BKC277"的汽車與中國燃燒執行董事朱偉偉駕駛的汽車相撞。奇怪的是,事故發生在朱未未所居住的社群門口。警方在事故現場發現,"廣東BKC277"車沒有任何刹車迹象,直接撞到了司機一側的車門。朱未未被送往醫院。

從那時起,中國天然氣的幾名高管接到了自稱黑手黨分子的威脅電話,他們聲稱要報複中國天然氣高管及其家人。

在3月3日的董事會會議上,徐先生被免去董事會副主席的職務。董事會最終公開接受這封信的原因是"故意不報告"。然而,徐并沒有出現在會議上為自己辯護,而隻是通過電話出席并退出。

3月10日,許志永以書面形式緻函中國民航董事會,聲稱他隻在12月18日得知劉曉波被拘留,事先并不知情,時瑞金融減少其在CNP股份的舉動與他無關。然而,很明顯,許志永的說法未能說服董事會其他成員。

據港交所稱,海峽金融于2010年9月至10月期間連續三次減持中國瓦斯股份。海峽金融在中國天然氣的股份也從6.75%降至4.2升。時瑞金融向中國瓦斯送出的檔案顯示,海峽金融的唯一股東是海峽旅遊,而海峽金融的唯一董事是徐超平。是以,中國瓦斯董事會和進階管理層中的許多人懷疑,徐穎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操縱Channel Financial在中國瓦斯的幾項股份,以應對即将到來的"劉和黃案"。與此同時,在2010年10月中國瓦斯董事會關于供股的會議上,徐穎仍然投了贊成票,董事會質疑這種做法涉嫌對股東進行欺詐。

3月25日,中國瓦斯董事會再次召開會議,決定強行終止徐瑩的董事服務合同。

管理層盡最大努力穩定營運

"中國燒12-17事件"将中國天然氣拖入了前所未有的營運危機。

"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明輝突然被扣留,各大銀行立即停止向公司提供資金,而且由于無法獲得劉總,黃将軍授權公司其他董事代其履行職責,公司向銀行發放的多項延期貸款檔案被暫停, 公司失去了安排資金的能力。如果情況不好轉,下一步将是面對銀行宣告違約,進而追償公司的債權和資産保全,整個公司立即進入清算破産。"

回顧當時的困難局面,中國天然氣資本部副總經理徐偉強仍然擔心"貸款違約會引發連鎖反應,産生難以想象的後果"。這不僅會嚴重影響許多地區的用氣安全,還會引發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

一方面,中國天然氣危機的管理團隊應不斷向外部投資者和金融機構解釋其疑慮,另一方面應確定内部管理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穩定的天然氣供應。中國瓦斯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

"2011年1月,梁先生在下午3點給我發短信,說'壓力太大,無法入睡',"執行董事朱偉偉說。當每個人都在盡一切努力拯救公司時,徐先生威脅要在公司總部出售它。"

自2011年4月以來,在中國天然氣擁有信貸便利的銀行一直收到匿名信,诽謗中國天然氣及其管理層,意圖破壞中國天然氣的銀行與企業關系。然而,信貸銀行通過深入了解中國天然氣公司的營運情況,恢複了對中國天然氣公司的信貸。

"幸運的是,我們擁有健康的身體,并不像匿名消息來源所說的那樣糟糕,系統,董事會,進階管理層和普通員工都經受住了危機的考驗。董事會和進階管理層積極采取相應行動後,公司經營逐漸企穩,項目安全氣體供應得到保障,股票恢複交易,投資者和員工情緒趨于穩定,銀行和政府恢複了對中國火連的信任,新項目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繼續擴建。徐偉強回憶起《火與火》走出危機的旅程,語氣平靜。當時,許偉強本人不斷受到威脅,甚至有人在電話裡冒充警察恐吓他。

"但随着銀行恢複對中國的信貸,更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發生了。一些信貸銀行的負責人收到了匿名信,诽謗了一些專門負責CSF信貸業務的分行經理。簡而言之,任何想幫助燒傷的人都會被誣告。可惜的是,别人會盡一切努力把它搞垮!徐偉強看起來有點哭泣和笑。

"徐穎曾經私下找我,聲稱如果他能取消一個城市瓦斯專營權,他會給你上百萬元的獎金,你取消的越多越好,"中國瓦斯副總裁錢松忠說。

為應對危機,中國瓦斯加強了集團總部"決策、監督、指導、服務"職能,調整了公司總部組織結構,優化了内部系統協調機制,提高了管理決策效率。同時,中國瓦斯管理高度重視安全運作管理,要求所有項目公司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和專業辦事處,確定各類瓦斯項目安全穩定運作。在這個特殊的曆史時期,中國瓦斯沒有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安全管理得到了項目公司地方政府上司的一緻好評和信賴。

在管理層的上司下,CNP員工迅速擰進了一根繩子裡。2011年以來,中國瓦斯的員工流動率不到8%,其中企業骨幹等核心人員流動率不到2%,遠低于行業平均水準。

中國瓦斯副總裁範金生表示:"中國瓦斯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裡實作了在挑戰中舉重前進,員工隊伍始終保持穩定,我們在困難面前堅定信念,用實際行動支援企業發展。簡而言之,我們在非凡的時代,面對非凡的人,做了非凡的事情,我們做了非凡的事情。我用十六個字來概括就是"路線不變,人不散,管理不無序,發展不慢"。現在,公司的經營名額有了很大的提高。事實勝于雄辯,這是對诽謗言論的最佳回應,也是對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最佳回應。"

"當可燃物事件爆發時,我每天能夠睡近五個小時,各方都承受着很大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我經常在半夜被叫到。現在,劉、黃、白的案例,公司創造了曆史上最好的業績,大家的努力終于得到了回報。中燃事件使整個集團經受了考驗,為今後的穩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中國瓦斯聯席董事總經理龐映雪對此印象深刻。

"焚燒中國12.17事件"的真相開始浮出水面

2011年1月中旬,被徐穎指控舉報劉和黃的前中國瓦斯高管王發輝向中國天然氣高管、劉明輝的妻子徐秀蘭澄清,"徐穎的說法不正确,我從未舉報過劉和黃。王發輝強調,"劉明輝和黃勇不是我的敵人,我不是告密者,不是告密者,隻是證人。此後,徐秀蘭開始與王發輝、徐超平、劉志和"談判"。

1月31日,劉志和在與徐秀蘭的對話中透露,"焚燒中國12.17事件"的發生是因為劉明輝與徐穎等人之間的沖突,并說:"據我所知,徐超平還有很多劉明輝的材料,沒有發進去,說明人們不想把你處死......你應該和(徐超平)談談,他們是當事人。"

劉先生建議,劉先生的股份必須被分發出去,并且應該以不服從徐先生為由被公司董事會解雇為主要股東。否則,他們就會把劉和黃處死。劉先生還聲稱,在董事會中反對徐先生的董事不希望劉先生再次出櫃以奪取他的權利。

與劉志和不同,徐超平對劉、黃和他的家人表示同情。徐超平說,他從一開始就反對徐穎和劉志和的做法,但"上司"決定他必須被動行動。

徐超平也對中國瓦斯董事會的決定感到驚訝,"我以為事發後,董事們會去找徐董事長(鷹)。

3月23日,王發輝與徐秀蘭會面,進一步揭露事态的真相。王發輝透露,"徐瑩說要帶公司來!"這是劉明輝被捕以來,徐穎第一次公開向我承認他想奪取中樞神經系統的控制權,并補充說,"如果你不配合我,你會作僞證,判我7-8年徒刑。

後來,王發輝更直率地向《中國瓦斯》高管、劉明輝的妻子指出,"劉琦案是徐穎策劃的,其目的是奪取中國瓦斯的控制權。為了抓到劉和黃,徐穎訓示有關人員在證據材料上做手腳。他們現在都被解雇了,更多的是給劉明輝出罪,否則就沒辦法挽回面子。"

2011年5月,徐超平向劉明輝的親屬承認,他曾參與舉報劉明輝。在這次談話中,徐超平回憶起自己過去與劉明輝、黃勇的友誼,并表示願意幫助解決目前的沖突。關于海峽金融決定減持中國瓦斯股份,徐解釋說,減持的決定是基于"上司訓示",減持收益已交給總部位于香港的《中國評論》社。但當徐超平得知徐穎曾向董事會宣布"海峽金融持股的減少與他無關"時,他非常生氣。

香港中國評論社是一家在香港注冊的私營公司,由徐英擔任董事長。為什麼Channel Financial可以将國家資金彙給私人新聞機構?中國最高燃燒官員對此深感困惑。但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該公司的高層都更加相信許志永所謂的内幕交易和證券欺詐。

在"中國燒12.17事件"發生近11個月以來,中國瓦斯管理層一直對舉報人的真實身份感到困惑,"中國瓦斯和大陸項目從未向中國司法機關報告其财産已被挪用,據公司戰略股東董事代表稱, 他們沒有向中國司法部門報告任何侵犯公司财産的行為。

2011年10月24日,中國瓦斯在内地的全資子公司中國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獲悉,引發"中國瓦斯12.17事件"的報告材料已于2010年10月28日向深圳市警察局提供,并緻函司法機關,稱: "這種情況近一年來,中國瓦斯董事會、深圳總部和我們公司的管理層一無所知!""

中國瓦斯随後懷疑有公司内部人士A錢了該公司的公章,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打着公司名義向公安機關舉報,于是向司法機關舉報,遂向司法機關進行徹底調查。

"在劉和黃被報道之前,中福實業的公司印章是由該集團前财務總監陳小米保管的。陳小米是劉志和的親戚。Chen于2011年底離開公司。"這進一步解釋了徐穎和劉志和據稱舉報了劉明輝和黃勇,"深圳總部的一位高管說。

"長期以來,個人一直打着官方旗幟的幌子從公司拿錢,這顯然與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廣大股東的利益不符。該公司的上司人必須按照制度行事,隻是被誣陷。"CNS的一位高管已經說出了"CNS 12.17事件"的根本原因。

按照規章制度處理股東的債權

2011年4月26日,中國瓦斯特别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将徐瑩從董事會中除名。在特别股東大會召開前後,海峽金融與CSF董事會和進階管理層之間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2011年4月12日和19日,時瑞金融在香港媒體上向中國瓦斯和香港金融監管局全體股東發表公開聲明。海峽金融在一份聲明中質疑董事會罷免徐穎等人的決定,否認徐穎等人沒有報案"劉瑜案",并指責劉明輝、黃勇和新任董事彭英旭侵犯公司利益。

4月27日,時瑞金融在中國瓦斯特别股東大會上就投票結果發表聲明,指責CSF董事會為掩蓋劉明輝、黃勇的"罪行"罷免徐穎等人,攻擊外資股東,聲稱中國瓦斯的股東結構和董事會結構侵犯了國家安全。

針對海峽金融的幾項聲明,中國瓦斯也釋出了一系列澄清,重申其立場,即罷免徐穎等人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不違反中國大陸産業政策,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為什麼時域财經在司法機關得出任何結論之前就聲稱劉曉波和黃琦的'罪行'如此有道理?"CSF員工發現海峽财務報表非常奇怪。

2011年5月至10月,時瑞控股多次減持中國瓦斯股份,從2億股減至1.085億股,持股比例降至2.47%。

"海峽金融在公開聲明中指責CSF的外國股東'排擠'國有資産,同時繼續減少其持有的CSF股份,這是否沖突?"繼續減少兩海峽的金融資産是否已得到其上級當局的準許?抛售的巨額資金究竟去哪兒了?執行董事朱偉偉對此提出了質疑。

自2011年4月起,香港媒體以"中國瓦斯小股東"的名義刊登廣告。廣告涉及"中國焚燒12.17事件"的大量細節,反複強調劉和黃的罪行,并遵循海峽金融在"徐穎等人下台"、"中國瓦斯涉嫌違反國家安全"、"中國新董事涉嫌相關交易"等問題上的觀點。在這些公告的同時,以中國瓦斯少數股東聯盟、香港政府和香港聯交所的名義,多次組織了針對中國瓦斯的請願活動。

"盡管海峽金融和'一小群股東'經常與董事會形成鮮明對比,但董事會已經成立了一個特别調查小組,以回應針對他們的一些指控。在積極進行内部審計的同時,我們将與監管機構指定的獨立第三方更緊密地合作,以進行全面的調查。審計後的結果沒有支援他們的指控。"根據上市公司的規章制度,我們可以認真對待每一位股東的要求,才能有效維護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

在調查過程中,中國瓦斯獨立董事還發現,一些"一群小股東"的指控有不擇手段抹黑公司的傾向,其行為實際上危及中國瓦斯多數股東的權益(如"一群小股東"公開要求暫停交易)。作為回應,一些公司内部人士呼籲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所謂"小股東"的責任,因為他們的做法公開損害了中國瓦斯的聲譽。

反思和啟蒙

中國瓦斯股價迅速上漲至每股4.30港元,為"中國可燃12.17事件"結束後近20個月來的最高水準。到目前為止,股價已恢複到2010年10月的水準。

"各種原因造成的集團沖擊已經成為過去,"中國瓦斯董事長黃琭茹女士說。為了慶祝她未來的100歲生日,我們回顧昨天的頁面,發現這隻是一個宏偉世紀中的一個小插曲。"

中國天然氣的曆史翻開了新的一頁,這個在逆境中成長的案例,為許多政策制定者和研究人員留下了深入思考的空間。

"'焚燒中國12.17事件'反映了中國經濟轉型長期存在的深刻沖突,反映了我國民營企業發展面臨的嚴峻挑戰。為了使企業蓬勃發展,公司治理必須按照國際規範體系進行。然而,現實的困境往往迫使企業自己屈服于社會的"潛意識規則"。顯然,這兩種選擇之間存在着各種沖突和沖突。中國瓦斯總監馮卓志反映,"隻有堅持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各種沖突和問題,企業才能不斷克服外部和内部的挑戰,實作可持續發展。"

"我認為中國的天然氣能否在逆境中成長,是多種因素的結合。我們的董事會結構、管理模式、用人機制、企業文化在整個過程中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都是我們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摸索出來的,是适合公司發展的,被全體員工所接受。中國瓦斯副總裁範金生表示,"中國瓦斯的股權結構包括國有、外資和民營資本,充分實作了互補資本優化。多年來,創始人劉明輝為了建立符合現代法人治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始終堅持公司不能走家族路。例如,CSF董事會目前由12名董事組成,外國人占三分之一。事實證明,正是國際化的董事會結構,保證了戰略股東與董事會在關鍵時刻上司和監督職能之間的制衡,確定了公司基本制度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確定了企業各項經營活動的有序發展和推進。"

萬通集團董事長馮倫曾在《今日我們'民營企業'》一文中總結道:"過去,民營企業主一旦發生事故,公司立即分崩離析,硝煙消散,人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結果,仿佛飛機墜落,在那一刻它墜落,就墜毀的人。民營企業從"機器破壞與死亡"模式到"人機分離"模式,除了政府在财産保護方面的進展外,我們也看到了企業自身的深層原因,這個原因也與治理結構有關。"機器毀滅"的公司大多屬于民營企業,個人色彩極強,家族傾向十分嚴重,公司不夠透明,治理不完善,沒有獨立有效的董事會,總經理和董事會之間沒有合理的分權,沒有合理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外部監督。在'人機分離'模式下生存下來的公司大多是上市公司,尤其是香港或國外的公司......"。

任正非在《華為的冬天》中寫道:"沒有挫折,你不知道如何走上正确的道路。苦難是一筆财富,而我們沒有受苦,這是我們最大的弱點。"中國天然氣的這種磨難經曆,可能為中國民營企業積累了寶貴的财富。(資料來源:新浪資訊、天然氣資訊中心、天然氣公司智庫)

【滄州人物】中燃“12.17事件”:劉明輝曾遭“陷害”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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