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級>遊泳測試"pgc-h-arrow-right"</h1>
臭名昭著的遊泳測試是,所謂的女巫被拖入最近的水域,脫光衣服并被綁起來,然後扔進去看看它是否會下沉或漂浮。由于女巫被認為拒絕了洗禮,是以人們認為水會排斥他們的身體并阻止他們潛入水中。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一個無辜的人像石頭一樣下沉,女巫就會浮出水面。受害者通常用繩子綁在腰上,這樣如果他們下沉,他們可以被拉出水面,但意外溺水死亡并不罕見。
女巫遊泳測試起源于水刑審判,這是一種古老的刑法,其中嫌疑人和巫師被扔進奔騰河中,讓上帝決定他們的命運。這種做法在中世紀的許多歐洲國家被禁止,但在17世紀作為巫術實驗重新出現,并在一些地方持續到18世紀。例如,在1710年,遊泳測試被用作針對Dolco Boda的證據,Dolco Boda是一名匈牙利婦女,後來被毆打并燒死,作為火琵上的女巫。

<h1類>禱告測試"pgc-h-right-arrow"</h1>
中世紀的人們認為女巫不能大聲說出聖經,是以被指控的巫師被要求背誦聖經的摘錄,不要犯錯誤或遺漏。任何錯誤都被認為是演講者與魔鬼勾結的證據。這種扭曲的測試經常被用作女巫審判的有力證據。1712年,它被應用于簡·溫漢姆案。據說,被指控為女巫的簡·溫漢姆(Jane Wenham)在審判期間很難說她"原諒我們的非法行為"并"引導我們遠離誘惑"。當然,即使是成功的禱告測試也不能保證無罪釋放。所謂的巫師喬治·布勞斯(George Brauss)在被處決前完美地背誦了祈禱文,但被認為是魔鬼的伎倆,是以絞刑按計劃進行。
< h1 類"的>觸摸測試""pgc-h-right-arrow"</h1>
觸覺測試的原理是巫術的受害者對惡人的身體接觸有特殊反應。當一個人被施法時,疑似女巫被帶入房間并暴露在他們面前,如果沒有反應表明他們是無辜的,但如果受害者的身體有反應,則被認為是嫌疑人對他們施展魔法的證據。
在1662年Ross Calender和Amy Denny的試驗中,觸覺測試發揮了重要作用。這兩名年長的英國婦女被指控勾引一對年輕女孩。孩子們的拳頭非常緊,即使是強壯的男人也無法打開他們的手指,測試表明,每當Calender或Danny觸摸他們時,他們都可以很容易地打開它們。為了確定反應是真實的,法官蒙住孩子們的眼睛,讓他們被法庭的其他成員觸摸,女孩們松開了拳頭,表明他們是在假裝。但即便如此,也不足以證明羅斯·加倫德和艾米·丹尼的清白。月曆和丹尼後來被當作女巫絞死。
< h1級"pgc-h-right-arrow">女巫的印記</h1>
女巫獵人經常剝光嫌疑人的衣服,并公開檢查可疑的痕迹,據說這些痕迹是在與撒旦簽約後形成的。據說這種"魔鬼的印記"會改變形狀和顔色,對疼痛麻木不仁。檢察官還可以搜查女巫的,據說這是用來母乳喂養女巫助手的額外。在這兩種情況下,即使是最小的實體缺陷也很容易被貼上魔鬼的标簽。痣,疤痕,胎記,潰瘍,多餘的和紋身都可能符合條件,是以檢查員很少得到任何東西。在獵巫行動中,絕望的村民有時會在身上燒掉或切掉任何可疑的痕迹,導緻他們的傷口被貼上标簽,證明他們與魔鬼簽訂了新的合同。
<h1級>刺試驗"pgc-h-right-arrow"</h1>
如果女巫獵人很難在嫌疑人身上找到明顯的"女巫印記",他們可能會采取可怕的"刺傷"做法。由于獵巫書籍和教學手冊指出這些标記對疼痛不敏感且不會出血,是以檢查人員反複用專門設計的針頭刺穿嫌疑人的皮膚,直到找到沒有出血的地方。在英格蘭和蘇格蘭,這種酷刑是由高薪專業人士實施的,其中許多人實際上是騙子,他們使用鈍針來識别假女巫的印記。
<h1類"pgc-h-right-arrow"的>咒語</h1>
測試是強迫被指控的女巫口頭指令魔鬼将依戀的受害者從抽搐或恍惚中喚醒。該測試用于16世紀對愛麗絲·塞缪爾(Alice Samuel)及其丈夫和女兒的審判,他們被指控對來自富有的索羅克·莫頓(Sorok Morton)家族的五名女孩施展魔法。在審判期間,法官強迫塞缪爾夫婦要求魔鬼解除咒語,說:"因為我是女巫......我指令魔鬼恢複斯洛克·莫頓夫人的健康。當附着的女孩立即康複時,塞缪爾夫婦被判有罪并被作為女巫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