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般人來說,十七八歲就是上學的年齡,但來自鹽城的女孩小王因為偷了禁食水果,這個年紀已經是孩子的母親了。面對突如其來的生活壓力,小王和男友選擇冒險,一件工作偷了電池車。
![](https://img.laitimes.com/img/__Qf2AjLwojIjJCLyojI0JCLiMGc902byZ2PWJTNvVHS5UmYrl3UQJ1LcV2Zh1WatM2Zw9CXul2ZpJ3bvwVbvNmLn1WavFWa0V3b05iNyA3Lc9CX6MHc0RHaiojIsJye.jpg)
肖王和男友分别來自鹽城和山東,在南通工作時相識,慢慢發展成為戀人。去年夏天,小王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這也讓夫妻倆立刻感到壓力很大。
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科副處長李平:"這兩個人都是從國外到南通上班的,因為王某已經懷了一個孩子,懷着六件铠甲,兩個人生活條件比較緊張,是以他們想到偷一輛電池車,用電動車換錢。"
一天中午過後不久,肖旺和男友來到港門區的一個定居點,把别人停在大樓門口偷了一輛電池車,賣了800元,但犯罪後,他們很快被公安機關逮捕。他們最近因涉嫌盜竊而被移交給檢察官辦公室接受檢查和起訴。
香港特别行政區人民檢察院檢察科副處長李平:"我們認為王某犯罪時剛滿成年,現在還小孩,還在哺乳,那麼從人文關懷的角度來看,我們後來認為她是初犯, 偶爾的罪犯,有認罪的态度,是以最後我們做了一個相對不起訴來處理這樣的結果。"
雖然小王這次被法律原諒了,但她的教訓值得深思,尤其是那些還處在花季的少年男少女,也要當成警示。
(來源:南通新聞 編輯:王偉)
聲明:本文轉載是為了傳遞更多資訊。如果出現源标簽錯誤或侵犯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所有權證書聯系本網,我們會及時更正、删除,謝謝。